2025年8月9日 星期六

愛德遮蓋許多罪過

  路加福音經常強調天主的慈悲,也常講述耶穌對弱勢婦女的關懷。福音第七章裡「悔改的罪婦」的故事(路7: 36-50)便是一例。那故事是這樣記載的(句子前號碼是分節編號):

36.   有個法利塞人請耶穌同他吃飯,祂便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中坐席。

37.   那時,有個婦人,是城中的罪人,她一聽說耶穌在法利塞人家中坐席,就帶著一玉瓶香液,

38.   來站在祂背後,靠近祂的腳哭開了,用眼淚滴濕了祂的腳,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熱切地口親祂的腳,以後抹上香液。

39.   那請耶穌的法利塞人見了,就心裏想:「這人若是先知,必定知道這個摸他的人是誰,是怎樣的女人:是一個罪婦。」

40.   耶穌發言對他說:「西滿,我有一件事要向你說。」西滿說:「師傅,請說吧!」

41.   「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一個欠五百德納,另一個欠五十。

42.   因為他們都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赦免了他們二人。那麼,他們中誰更愛他呢?」

43.   西滿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赦的。」耶穌對他說:「你判斷得正對」

44.   祂遂轉身向那婦人,對西滿說:「你看見這個婦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她卻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並用頭髮擦乾。

45.   你沒有給我行口親禮,但她自從我進來,就不斷地口親我的腳

46.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她卻用香液抹了我的腳。

47.   故此,我告訴你:她的那許多罪得了赦免,因為她愛得多;但那少得赦免的,是愛的少。」

48.   耶穌遂對婦人說:「妳的罪得了赦免。」

49.   同席的人心中想道:「這人是誰?他竟然赦免罪過!」

50.   耶穌對婦人說:「你的信德救了妳,平安回去吧!」

  不過,留意上下文邏輯的讀者或許會發現一個問題,就是寓言的結論和第47節似乎矛盾。整個預言暗示,受赦免者因為得到寬恕而對赦免者產生愛(感恩之情)。「他們中誰更愛他呢?」(路7:42)這句話尤其容易將讀者導向一個「赦免是因,愛是果」的一個因果關係。但是,耶穌後來說的「她的那許多罪得了赦免,因為她愛得多」(路7:47)這句話卻表明,受赦免者是因為他先有了愛(對赦免者的敬愛或對其他人的仁愛行動)而獲得寬恕。因果關係和41-43節的顛倒了。

  為了化解這矛盾,《思高聖經原著譯釋》解釋說:「事實上這婦人所表現的愛先於赦罪,而比喻中債戶的愛是後於赦免債務……兩個債戶的比方不能完全表示罪人對天主的關係。在人們前債戶的知恩之心是在赦免債務之後,但在天主那裡人獲得赦罪以前在人心中先該有愛念,由愛而生懺悔之心。但這種愛念也是天主聖寵的恩賜,如此,常與依恃和知恩是分不開的。」但這解釋也不能完全令人滿意,因為它表示耶穌講了一個不太貼切的比喻。這似乎不是耶穌的一貫作風。

  針對上述的矛盾,Google Gemini 這個AI整理了另一解釋。它說:第47節裡「因為」一詞的希臘文是ὅτι,它有兩種意思:一是指「因為」,另一是指「由可見」(as is shown by the fact that);許多學者認為在第47節裡,應該採第二個意思去理解。換言之,第47節應該譯為「故此,我告訴你:你看她是如此的敬愛我,可見她的那許多罪已得了赦免……。」但這個解釋也有盲點。那就是:如果耶穌在47節裡那番話只是要說明為何那婦人得了赦免,那祂為什麼不講一個直接表示「先有愛,然後得赦免」的寓言,而要講一個「被赦免得多,之後就愛得多愈多」的寓言?為此,筆者在此提出以下第三個解釋。

  從第39節可知,那法利塞人西滿心裡在問:「你(耶穌)為什麼要讓這個罪婦接近你?」而耶穌借著第41-42節的寓言和提問,其實是要回答西滿這問題。耶穌在42節上半想說的是:不要自以為是,以為自己就是無可指責、完美的義人;你西滿和這婦人都是得罪了天主,無力償還的「債戶」(注意,「無力償還」在此是一個重點,這和瑪18:21-35相同)。我耶穌既然可以和你交朋友,為何不能和這婦人交朋友?耶穌在42節下半想引引導西滿思考的是:你沒看見這婦人比你這自以為義的人更愛我嗎?(所以我不是更應該跟她作朋友嗎?)你不僅沒把我當貴賓,在我頭上抹油;也沒有按習俗盡地主之誼為我洗腳,甚至連朋友間親手或親臉禮也沒作(路7: 44-46)她卻給我洗腳、親腳和抹油。

  換言之,第41-42節是要說明為何耶穌要讓那婦人接近祂,而非談人的罪如何才能得到赦免。真正談人如何才能得到赦免的,是在第47節:「她的那許多罪得了赦免,因為她愛得多。」這裡說的「愛」,首先是指這婦女當時對耶穌所表達的敬愛;這愛反映了她有悔改之心和相信耶穌會接納她,不計較她過去所犯的罪。因著這悔改心和信心,她的罪得到的赦免,正如耶穌說的「你的信德救了妳」(路7: 50)。其次,這「愛」也可能包括了這婦女平常的仁愛行為,也就是「愛德的實踐」。一個人如果經常真心地關愛別人、寬恕別人,那他對別人、對社會的傷害就不會太大,因他犯罪而引起的一些傷害也可因此彌補。

  伯多祿前書便說:「你們應該彼此熱切相愛,因為愛德遮蓋許多罪過」(伯前4:8)。《思高聖經原著譯釋》解釋這話說:「天主赦免人罪的條件是要求人彼此相愛,互相寬恕(瑪6:12, 14-15;瑪18:21-35)其中,瑪竇福音6:12, 14-15說的是求天主「寬免我們的罪債,猶如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因為你們若寬免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寬免你們的;但你們若不寬免別人的,你們的父也必不寬免你們的過犯。」瑪18:21-35則是記載耶穌說要寬恕人七十個七次,和講了一個有關不肯寬恕別人的惡僕的寓言。

  天主教教理第1434條也說:「基督徒內心的懺悔,可以透過多元的方式來表達。聖經和教父們尤其強調三種方式:禁食、祈禱和施捨……他們也指出獲得罪赦的其他方法,就是:努力與近人和好,痛哭己罪,關注近人的得救,請聖人代禱和實踐愛德,因為『愛德遮蓋許多罪過』(伯前4:8)。」

  簡言之,路加福音第七章36-50節沒有自相矛盾。依筆者的愚見,它們前半談的是「不要自以為義,要承認自己也是個罪人,並接納其他罪人」,後半談的是「悔改、行愛德,有信德,便可獲赦免。」

2025年7月5日 星期六

看懂天主教(二):天主教在台灣的社會服務(2026年6月27日更新版)

 【本文舊版是於2019210日發布在本部落格,有興趣作前後數據比較的讀者可點閱https://sizifig.blogspot.com/2019/02/blog-post.html

  內政部近數年並無統計台灣天主教教徒的人數。維基百科依2015年的台灣天主教手冊估計,台灣天主教教徒人數逾24萬人。[1] 另按內政部最新公布的「年度縣市及全國統計資料」,2015年的全國人口數為23,492,074人。[2] 換言之,台灣每一百人之中大概有一人是天主教徒。與其他宗教相比,這教徒數目並不算多,但若論對台灣社會的貢獻,天主教卻是數一數二的。

  依內政部的各宗教社會服務概況統計,2023年各宗教組織在台灣共設置了917所社會服務機構。其中,天主教在醫療機構、文教機構和公益慈善事業這三大類社會服務機構上,分別占了 45%38% 42%[3] 這當中,天主教在診所、專科學校、職校、中學、幼兒園、身心障礙教養院和社會服務中心的機構比例,更皆超過50%其中由宗教界經營的身心障礙教養院,更有94%屬於天主教(見下圖)。如果你有朋友從前是唸私立幼稚園或職校的,他很可能是讀天主教的幼稚園或職校。如果你有親戚住在私立的身心障礙教養院,則他有十之八九是住在天主教的教養院裡。

  關心弱勢,致力文教與公益慈善,是天主教的優良傳統。因為耶穌教導門徒「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竇福音,25:40)「但你幾時設宴,要請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人。如此,你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可報答你的;但在義人復活的時候,你必能得到賞報。」(路加福音,14:13-14)為教會致命的聖人老楞佐(St. Lawrence)便曾宣認,窮人和病人就是教會的財產。天主教教義也提醒教友要積極實踐七哀矜(七種善行):給饑餓的人食物、給口渴的人飲水、給衣不蔽體的人衣物、收留旅人、照顧病人、探望囚者和埋葬亡者。

  雖然政府和許多民間組織已紛紛投入文教與公益慈善工作,但台灣仍有許多需要扶助的人。例如,依衛福部統計處的數據顯示,2024年需要生活扶助的弱勢兒少的年度累計人數雖較往年減少,但仍有98,456人之多。[4] 2023年台灣的單親家庭數高達963,697戶,是20年前(2003年)的1.68倍。[5] 因此我們依然需要更多像天主教一樣有愛心的組織,像虔敬天主教徒一樣有奉獻精神的人來扶助各種弱者、病者和窮困者。有機會就多出錢出力吧。




[1] https://zh.wikipedia.org/zh-tw/台灣天主教#cite_note-天主教手冊-2

[2] 縣市人口按性別及五齡組(63).xls檔,2026626日取自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46

[3] 宗教社會服務概況.xlsx檔,2026626日取自https://statis.moi.gov.tw/micst/webMain.aspx?k=menuy#5

[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弱勢兒童及少年扶助概況統計。2026627日取自https://dep.mohw.gov.tw/DOS/cp-5337-62357-113.html

[5]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別平等會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的家庭組織型態(單人、夫妻、單親、核心、祖孫、三代、其他)-戶數.XML2026627日取自https://www.gender.ey.gov.tw/gecdb/Stat_Statistics_Query.aspx?sn=ggIwOmCyJPzbdaP5QZTUMQ%40%40&statsn=iGJRpsNX45yniGDj!w1ueQ%40%40&d=194q2o4!otzoYO!8OAMYew%40%40

2025年3月29日 星期六

聖母將一切默存於心,若瑟呢?

  路加福音第二章記載,當瑪利亞和若瑟在聖殿裡找到失散三天的耶穌時,「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找我?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親那裡嗎?』但是,他們不明白祂對他們所說的話……祂的母親把一切默存在心中。」(路二:49-51)奇怪的是,路加並未記載若瑟的反應。難道是若瑟當場暴跳如雷,說了一些有損他形象的話,所以路加避而不談?或是若瑟沉默寡言,連瑪利亞也不知道當時他內心所想,所以當路加訪問她時她只能說出自己當下的反應?[1] 不過按常理推想,若瑟當下心中,大概免不了震驚和掙扎。

  雖然若瑟早知耶穌並非凡人,但他們的親子關係如一般家庭無異,頂多只是更親密而已。那年耶穌才十二歲,在若瑟心中仍是個孩子,卻突然「天主性覺醒」,稱天主為自己的父親(一般猶太人不會如此親暱地稱呼天主),並問「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親那裡嗎?」這一瞬間,孩子忽然長大,似乎要拋棄和若瑟十二年來的父子關係,找到一個比與若瑟關係更親密的父親並跟隨他。作為一個父親,若瑟大概會感到震驚、難過和掙扎。掙扎的是:自己該不該放手,讓孩子走上天主願意他走的道路,而非自己一直以為他該走的道路。

  這種掙扎也是許多為人父母者必須經過的心理歷程。父母往往按照他們自己的知識、經驗和興趣,想像、預備、安排孩子們的前途。但其實天主可能另有計畫,有時這計畫甚至會透過孩子們的情緒、哭訴或反叛透露出來。這時父母該思考自己過去的想法是否錯了,是否只是把自己的欲望(例如一直想有卻無法達到的成就)投射在孩子身上?是否對孩子的前途過度憂心,忘了福音(瑪六31-33)說的「你們不要憂慮說:我們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因為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尋求的;你們的天父原曉得你們需要這一切。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是否自己該放心、放手,讓孩子們走天主喜歡的道路?如何放手?何時放手?願天下父母都能從路加福音第二章這故事裡得到啟示。


[1] 福音給人的印象,若瑟是個寡言的人。無論瑪竇福音或路加福音都沒記載他說過任何話。傳統上亦相信,路加在寫福音時曾訪問過瑪利亞,而若瑟早已逝世。

2025年2月5日 星期三

當政治的鐘擺向右回盪時

  繼美國總統川普在一月20日起簽署一系列取消或限縮「多元、公平及包容」(DEI)政策的行政命令後,一月23日阿根廷總統米萊(Javie Milei,或譯米雷伊)在世界經濟論壇(亦稱達沃斯論壇)發表演說,大力抨擊DEI和覺醒主義(wokeism)。一時間給人一種右翼絕地大反攻的感覺,有人甚至以為近十數年國際企業講求的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趨勢也將因此退潮。其實,無論是川普的新政或米萊的發言都滲雜了許多內容,必須審慎解讀才不致誤解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即使不滿DEI政策和覺醒主義的人,也不宜全盤擁抱這二位總統的言行。茲以米萊的講詞為例,說明我們該如何看待DEI、覺醒主義和一些右翼的思維。[1]

DEI

  多元、公平及包容(diversity, equity, inclusiveness)聽起來都是好事,但在左派政治人物和有心人士的操作下,其意涵已偏離從前的原意。在DEI的旗幟下,政府、企業及社會大眾不僅要尊重與平等對待不同的種族、族群、男女二性、年齡、宗教與社會階層的人,更是要保障各種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人;不只是給予所有人相同的機會,更要保障某些屬性的人獲得資源的名額。例如,不僅開放所有人都可以考大學,更要透過「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或稱「優惠性差別待遇」)保障一些視為弱勢族群者(例如女性、原住民、黑人)的考取名額。如此引發了諸多爭議,例如積極平權措施是否對其他不受名額保障的人構成了逆向歧視,或造成公務人員的素質低落(尤其如果為遷就弱勢族群而降低錄用標準時)。而近年最有爭議的,大概是多元性別的問題。

  多元性別這概念是將性別從男女二性擴充到各種性取向和主觀的性別認同上。隨著性別意識型態的推動,描述「性別」身分的名詞層出不窮,一般只能以LGBTQI+ 簡稱之。[2] 而一些政府在這意識的驅使下,還負面地形容那些認為性別只有男女之分的人。例如,台南市政府便把「僅限於男女兩種性別」的認知稱作刻板想像。[3] 但最引人詬病的,是性別意識型態的基本主張,認為性別是當事人說了算,他人只能絕對尊重、肯定。於是就發生了免術換證(不經手術便可更換身分證上的性別)、自認是女子的男跨女獲准參加女子拳賽和其他女子組的比賽,男跨女的囚犯在女子監獄中性侵其他女子等問題。[4] 「只能絕對尊重、肯定當事人的性別認知」的主張也導致一些政府大力支持所謂的「肯定治療」(affirmative therapy),甚至可以不經父母同意,對兒少施打青春期阻斷劑或進行變性手術。於是產生了米萊總統在演說裡提到的現象:

健康的兒童正在因為荷爾蒙治療和殘害而受到不可逆轉的傷害,【一些國家】彷彿認為一個五歲小孩已有能力對這樣的事【指為改變性別的荷爾蒙治療或手術】行使同意權,如果他們的家人不同意這樣做,就會有政府官員準備介入以維護他們所謂的孩子最大利益。

  和性別意識型態一唱一和的,是新人權運動。這運動除了延續過去黑人人權運動和女權主義的主張外,還創建了許多過去不被視為基本人權的「新人權」,並要求「平權」。例如,在2024年台灣的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裡,台灣基進黨主張的女同志「子女平權」,鼓吹女同志有權透過人工生殖和別人的捐精生小孩;綠黨認為性工作也是人權,主張「性工作合法化,工作者經分級登記,則可由政府給予勞權或社福保障」。有聯合國的法律顧問稱這些新人權為假人權(faux rights)。[5]

覺醒主義

  牛津英文詞典對wokeism的定義是「倡導政治或社會改革的(progressive)或左翼的態度或作為,尤其是那些反對社會不公義和被反對那些視為教條主義的、自以為是的、有害的或虛偽的歧視。這些態度或作為被視為構成了一種集體的社會運動或議程(agenda)。」[6]

  另據美國廣播公司(ABC)報導,wokeism一詞源自20世紀初葉美國黑人的種族正義運動。在黑人社群中,政治上「覺醒」(woke)意味著某人瞭解、受過教育並能意識到社會不公和種族不平等。後來,美國共和黨借用「覺醒」這名詞來指稱民主黨和左派自由主義者的一種信念(或主張),這信念認為美國社會上存在諸多需要糾正的系統性不正義,包括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和對「多元性別」的歧視。[7]

  由此看來,「覺醒」的原意是好的,即使是以「覺醒主義」來涵括左派的一堆思想,這些思想也非一無是處。問題是當覺醒主義在美國及國際不斷蔓延及變得愈發激進時,是否已矯枉過正,尤其是將一切結果的不平等(inequality)視同結構或制度上的不公平(inequity),從而要求一些不合理的改革?

消極權與積極權

  米萊總統在演說裡指控「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等消極權被人為地、無窮無盡地轉化為一系列積極權。首先是教育,然後是住房,從那時起,諸如上網、足球電視轉播、戲劇、整容以及無數其他願望都變成了基本人權。」這並非空穴來風。例如,在巴西,由於認為公民擁有「變美的權」,巴西政府每年資助將近五十萬次的整形手術。[8] 在台灣,過去台北捷運站的插座都貼有禁用標籤,用這些插座充電是違法的;2012年便有人因此遭以竊電罪起訴。但或許是受到輿論壓力,在此案起訴後十天,台北捷運在六大車站設置專屬充電站,開放民眾免費充電3C產品。這原屬北捷的一項德政或便民措施,但卻有人認為現在充電是人權,例如聯合報便說「北捷新設充電站,硬體設備不難,其值得喝采處,在於將充電由『犯罪』變成『人權』的一念之轉。」這觀點也被同志團體視為人權的進步。[9]

  當充電被視為一種人權時,不僅當初那種占北捷便宜的罪惡感沒了(應該有不少人偷偷充電卻沒被發現吧),人們也不再覺得出門前把隨身電器充夠電或帶隨身電源是自己的責任。更嚴重的是,這更助長了消極權(negative right)和積極權(positive right)的混淆。

  消極權要求政府不作為,或禁止政府為所欲為。在民主社會中,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被視為消極權,政府不得隨意侵犯或限制個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積極權要求政府作為,採取行動以確保其公民獲得某些福利、資源或生活條件。例如,加拿大的法律要求當一個社區大至一定程度時,政府必須對區內的法語或英語少數族群提供以該族群偏好語言授課的教育。[10] 換個例子說,政府應盡最大的義務讓公民的健康免受傷害(保障公民的消極權),例如必須杜絕黑心食品,並訂定嚴格的食品添加物規範,但政府並無義務把每個公民都餵飽,甚至飽享美食(政府只有責任為每個有能力謀生且努力謀生的人提供合理的謀生機會)。同理,政府不得妨害公民的通訊自由(這是消極權),但未必有義務確保公民隨時隨地都可以給手機充電以方便通訊(這是積極權)。一般而言,由於積極權會為政府和納稅人造成重擔,而且要積極到甚麼程度難以界定,因此各國憲法主要都在保障消極權,較少保障積極權。

  在台灣,消極權和積極權的混淆莫過於同婚女性及單身女性的人工生殖權訴求。任何人均不得強迫婦女必須生或限生幾個孩子,也不得強迫墮胎,這是婦女應有的消極權。至於婦女是否有權用各種科技生小孩,或有權用優生學科技挑選小孩,甚至政府應對此給予生育補助,這是積極權,也是有爭議的「權」。事實上,上天已經給了婦女生育的能力和機會,當婦女選擇同婚或單身時,她們等同自願放棄了這些能力和機會。社會沒有義務讓未來的孩子冒著不必要的身理及心理風險,來滿足她們的需求。更何況,若婦女有這些積極權,為何男性沒有?當未來科技可以讓男性懷孕時,是否男生也可主張政府必須滿足他們的生育權,補助他們懷孕?[11]

自由主義

  在世界經濟論壇提供的米萊總統講稿裡,有五次提到自由主義,且意義都是正面的;其中有三次是用liberalism這字,另兩次是用libertarianism。但其實liberalism是左派的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是右派的自由主義,二者間有天壤之別。世界經濟論壇有聲明這英文稿是用AI(從西班牙語)翻譯的,所以我想是AI在翻釋時沒抓到liberalismlibertarianism的差別。米萊總統主張的,應該是libertarianism,所以英文稿裡的liberalism應該是libertarianism的誤譯。

  右派的自由主義者(例如美國共和黨)重視經濟上的自由,崇尚資本主義,主張在經濟上政府該採取自由放任(laissez‐faire)的政策,管得愈少愈好。他們也反對所得或財富的重分配,主張低稅率,基本上反對社會福利政策。左派的自由主義者(例如美國民主黨)重視人權、平等和個人道德上的自由,亦即偏重社會面的自由。他們反對涉及道德標準的立法,例如他們贊成墮胎、同婚和性交易合法化,甚至吸毒合法化。相對於右派,他們更會支持,甚至鼓吹社會福利政策。左派的自由主義者也比較會支持環保,右派的自由主義者則比較不願意為環保而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或減損自己的經濟利益。

  川普和米萊總統都是極右派的自由主義者,他們更是全球氣候變遷的否定者。川普是澈頭澈尾不採信氣候變遷的科學證據,否定有氣候變遷這回事。米萊似乎也是,至少聽來他認為沒人該為氣候變遷承擔責任。他在演講裡不僅說氣候變遷議程都是邪惡的,還說「當我們認為地球已經經歷了五個突然的溫度變化週期,而其中四個甚至遠在人類出現之前【所以氣候變遷並非人為造成】,我們就被稱為『地平論者』(Flat Earthers;在此比喻那些否認科學證據的人),以質疑我們的想法」。事實上,他已打算繼川普之後,把自己的國家退出聯合國的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和巴黎協定。[12]

慎思明辨,道取中庸

  總結來說,DEI政策、覺醒主義和左派自由主義,均有許多值得批判之處,但也並非一無是處。而右派自由主義,尤其是像極右派川普和米萊總統的論述,也有許多可議之處。例如,除了不重視社會福利和環保之外,米萊總統只看到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和資本主義為社會帶來的經濟成長,卻忽視這樣的成長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和貧富差距,甚至對窮人與窮國的剝削。當他說「自由主義……開啟前所未有的財富創造過程……資本主義……讓每個工人增加十倍或一百倍,或為什麼不增加一千倍呢?」時,就是錯誤地以為或故意誤導我們相信,每個工人都可以平均分攤到經濟成長的果實,而且地球有足夠的容受能力讓這種成長可以一直繼續。這些均非事實。

  極右派對移民亦非常不友善。米萊總統說:

我們已經從吸引外國人才促進發展轉向現在擁抱大規模移民,這不是出於國家利益,而是出於罪惡感。由於西方被認為是歷史上世界上所有罪惡的根源,因此它必須透過向所有人開放邊界來救贖自己,這會導致一種類似於集體自殺的反向殖民形式。

  這話不僅完全否認曾經剝削殖民地的西方國家該為其歷史罪債負責,也否定了一切以仁愛或慈悲為動機的移民政策,並將人的價值壓縮到只有工具性的價值(instrumental values):只有那些有助於經濟發展的移民才是值得吸納的,其餘的移民都是不值得收留的。

  因此,對於左右兩派的論述與作為,我們都要慎思明辨。我們既要從每個營陣中看到與自己倫理觀、價值觀一致的部分,也要批判與自己倫理觀、價值觀相反的部分,並對此保持警惕。我們不能凡事都靠左站或靠右站;過猶不及,還是採中庸之道為宜。


[1] 這講稿是世界經濟論壇在官網上提供的英文版,下載網址是https://www.weforum.org/stories/2025/01/davos-2025-special-address-javier-milei-president-argentina/

[2] LGBTQI+ 是指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者(bisexual)、跨性別者(transgender)、疑性戀(Questioning )/酷兒(Queer)、間性人(intersexual)及更多無限可能(+)在內,其中intersexual通常譯為雙性人,但這並不妥當(詳見https://blog.scs.org.hk/2024/09/23/【科普】為何intersex不是「雙」性人?又為何在生物學/)。此外,據是美國至少有97種性別名稱(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1Uv-MMtdKmG_HoeW9B6eyw/community?lb=UgkxKoNv4_nceGzkLORdptRLhFC2TqraxKvC)。

[3] https://ge.tainan.gov.tw/cp.aspx?n=43887

[4] 米萊總統在演說裡也提到類似的案例,但他說「當一名男子打扮成女人並在拳擊場上殺死對手時……他們【推動LGBT議程的人】卻隻字不提。」則言過其詞,因為據查至今尚無男跨女選手在擂台打死對手的案例,只是許多人(尢其是女拳擊手)擔心早晚會發生這樣的事。

[5] 詳見本部落格《為下一代的健康與社會和諧,請審慎投下你的一票》一文。

[6] 此定義原文詳見https://www.oed.com/dictionary/wokeism_n?tl=true Progressive一詞一般譯為「進步」,包括在形容政治思想或政黨時。筆者在此採用較無價值暗示的譯法,譯為「倡導政治或社會改革的」。

[7] https://abcnews.go.com/Politics/woke-conservatives/story?id=93051138

[8] https://www.savoirtw.org/article/2161#

[9] 該文章在201233日發表於聯合報的黑白集,轉載於同志新聞通訊社網頁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9246

[10] https://www.constitutionalstudies.ca/2019/07/positive-and-negative-rights/

[11] 有關此問題可參考Quigley, M. (2010). A right to reproduce? Bioethics, 24(8), 403–411. doi:10.1111/j.1467-8519.2008.00722.x

[12] https://www.downtoearth.org.in/climate-change/following-trumps-footsteps-president-javier-milei-also-considering-argentinas-exit-from-paris-agreementhttps://www.ft.com/content/4957bc54-5b7b-496d-8c98-ba42ff508e85

2025年1月14日 星期二

該勸女生不要衣著暴露嗎?

  與數十年前相比,時下女性衣著暴露許多。即使在大學校園內,有些女生上課時也穿得挺清涼的。換作從前,有些老師會提醒,甚至要求學生不要穿那樣子來上課。但是,隨著自由主義與女權主義的興起,這樣的提醒反而可能被視為是偏見,是壓迫、性別歧視。

  2020年,法國有九名商學院的女學生在街頭針對一項反映強暴迷思(rape myth)的調查結果,進行示威,手舉「難道因為這樣穿著,我就活該被侵犯、騷擾嗎?」的標語,表示「女性為了自身安全,每天早上都得傷腦筋該穿什麼衣服出門,以防患被性騷擾或性侵的風險,事實是女性自由穿衣的權利已被剝奪。」[1]

  一位在英國取得博士學位的台灣學者,則撰文主張那些認為女生穿著暴露會造成男生分心的人,他們應該脫下自己的偏見。[2] 她針對非洲尚比亞大學在圖書館的公告「我們最近注意到很多女學生在使用圖書館時,穿著根本到了半裸的程度,而這已影響到了男學生們的學習成效。我們建議女學生們穿適當的衣服!」引述了一名女生的話說:「如果你都要去圖書館念書了,你該注意的是書,而不是腿!」文章最後說「不要再以『保護你』或『妳讓男生分心』這種沙文理由,限制女生穿著的自由。『妳讓男生分心』這句話,可以是稱讚,但不該變成助長性別歧視的幫兇。」

  上述的學者並未否認有些女性的穿著會讓男生分心,她在文章中也引述一位男同學在接受記者訪問時的話:「女人的身體很迷人的。當他們穿著迷你裙走進來,你怎麼可能在該專心的事物上專心」。她也同意人們會被異性的肉體吸引而分心。不過她主張「但這些所謂『讓你分心』的因素,都無法構成限制你該如何穿著的理由。換句話說,今天一位女生或男生想穿著比基尼或是海灘褲走進圖書館,我相信你其實很難找到法規禁止他進入。更何況是規定女生要穿著『適當』的衣服進圖書館。」所以問題是:學生有沒有「自由」任意選擇自己的在上課或圖書館時衣著,縱使這樣會造成別人無法專注學習?

  這是個有爭議的問題,而我個比較認同一位署名「青青」者的看法,認為在課堂這種場合(其實在圖書館等許多公共場所亦然)任何人都沒有任意穿著的自由或權利。[3] 青青說:

上課是一個需要互動的過程,大多數老師上課都喜歡和學生交流,讓學生起來回答問題,或是通過觀察學生的反應以此檢驗自己上課的成效。可若是老師站在講台上,看見下面坐著一位穿著暴露的女同學,老師的處境就會變得十分尷尬,尤其是男教師。

一起上課的同學一樣也會尷尬。這樣的尷尬不止男生會有,女生同樣如此,即使和你面對面了,也只能把目光落到別處,不管是因為不好意思還是出於別的原因。

所以,至少為了讓教師能好好教學,學生能專注學習,師生在課堂上都不應穿著暴露。

  至於是否適宜以「保護你」為由,勸女生避免穿著暴露,則是個比較複雜的問題。許多女權主義者反對以保護為名規勸女生注意衣著,她們的一個主要理由是穿著暴露和是否會遭遇性侵無關。誠然,許多社會上的確存在強暴迷思(rape myth),就是「『一種對於加害者、受害者與強暴行為本身的錯誤想法、偏見或刻板印象』。由於強暴迷思的存在,使得加害者得到寬恕,遭受性侵的受害者卻承受污名。」(蔡雁雯、蘇蘅,2016,頁86)。[4] 我們也不該像上述那些法國女生的標語上說的,認為女生穿著暴露就活該被侵犯、騷擾。畢竟,性侵者該負最大的責任,也該接受懲罰。但是,不能因為有強暴迷思,就全盤否定女生的穿著可能勾起一些男生性侵他們的動機。

  常被用來否定女生穿著和性侵有關的論據有三,但都是看似有效,實則無力的論證。

無力論證一:受害者的衣服

  有些團體蒐集及展示眾多強暴案受害女子在受害時穿的衣服,企圖藉此證明女生穿著和性侵無關。[5] 但這樣的證明是有瑕疵的。首先,對這些受害女子的抽樣是非隨機的,甚至是偏差的。因為:(1)不是每個受害者都會去報案,有些人可能遭性侵了還以為自己沒有被性侵;[6] (2)不是每個被強暴的婦女都願意有把當時的衣服保留,或把當時的衣服拿出來展示的。如果一些女子在被強暴當天穿的是非常性感或暴露的衣服,她們敢拿出來展示而不怕受別人非議嗎?社會上的強暴迷思愈普遍,這些女子大概愈不敢拿出來。

  再者,衣著不暴露仍會被強暴,這是事實,但這跟女生的穿著會否勾起一些男生性侵他們的動機是兩碼子的事。這就如同「不炫富人也會被搶」跟「錢財外露會否勾起歹徒的惡念」是兩回事。

無力論證二:衣著保守的女穆斯林也會被性侵

  這個論證和前述的類似,不同處是這論證是企圖透過統計數字而非衣服展示來證明女生穿著和性侵無關。例如,在孟加拉日報The Business Standard的一篇文章裡,作者Ishrat Binte Rouf對兩千名婦女進行問卷調查(她沒說明研究細節,但從文章上下文看來似乎是非隨機抽樣的網上問卷調查,且受訪者主要來自信奉伊斯蘭教的孟加拉或其他伊斯蘭教國家),發現有57%受訪者雖經常穿著有圍巾或披肩的普通衣服但仍曾遭受性騷擾,有43%受訪者雖然還披上面紗、頭巾、罩袍等衣物卻仍遭騷擾。Rouf以這發現作為她相信穿著與性侵無關的依據之一。[7]

  但猶如前節所述,我們不能從「衣著保守仍會被性騷擾」這事實推論出「衣著暴露不會增加被強暴的機率」這結論。因為會導致性騷擾或強暴的因素甚多,衣著絕非唯一因素。衣著保守的女穆斯林也會遭到性侵,這是不爭的事實,但這和生活所在的國家制度或社會文化有關,[8] 我們不能簡單地拿女性在伊斯蘭教國家的遭遇與女性在其他國家的遭遇相比。

無力論證三:沒有研究證明衣著暴露會招致性侵

  另有些人主張既然沒有研究證據證明衣著暴露會招致性侵,就不應約束女性在公共場所(不僅是課室和圖書館)的穿著自由。這主張也是謬誤的。因為「『沒有證據』不能作為『沒有』的證據」(the absence of evidence is not the evidence of absence)。要用研究證明衣著暴露會招致性侵,其實是很困難的。首先,如前所述,不是每個受害者都會去報案,有些人可能遭性侵了還以為自己沒有被性侵,所以研究的取樣難免有所偏差。其次,影響一個女子會否被性侵的因素眾多,例如該女子是否獨自一人、地點是否偏僻、(欲)加害者是否有喝酒,或(欲)加害者是否可找到更易下手的其他受害人。必須在有效排除或控制這些因素後,我們才有把握論斷衣著和性侵的關係。在方法學上,實驗法是最能讓研究者做因果推論的,但偏偏性侵這種行為是無法實驗的。學者們能做的,就是以實驗方法探討人們對不同衣著暴露程度的女性,會產生哪些觀感或想法。而這些研究均顯示,性感或暴露的衣著往往對女性有不利的結果。

  例如,Abbey et al. (1987) 的實驗顯示,穿著暴露(revealing)的女子,[9] 會被認為是比較輕佻、性感、誘人和濫交。即使是女性的受試者,也認為這樣穿著的女子是比較輕佻和濫交的。Abbey等人還結合他們和他人之前的發現,結論說雖然男生對女子衣著的解讀可能是錯誤的(自作多情,以為對方願意投懷送抱),但若這樣的誤解一再發生,難免有一天會演變成約會強暴(date rape)。

  Holland and Haslam (2016) 也引用前人研究指出,當人們被引導關注婦女的外表時,他們會感覺這些婦女比較能力不足、不親切和不太注重道德。即使是穿著性感的十歲少女,也會讓人認為比較無能、愚昧及不夠決斷。在Holland and Haslam自己的實驗裡,他們更發現跟穿著一般便服的女生相比,穿比堅尼的女生不僅被認為心智能力較低、道德地位較低,[10] 而且在這些女生被霸凌時也比較不會獲得同情和援助。

  看到這些研究發現,女權主義者或許會說:這是強暴迷思的翻版,更加證明我們需要教育大眾,破除這些迷思。[11] 但請別忘記,教育和社會認知的改變是需要時間的。如果我們真的關心自己的子女、學生,我們不會先勸他們注意衣著嗎?

參考書目

Abbey et al. (1987). The effects of clothing and dyad sex composition on perceptions of sexual intent: Do women and men evaluate these cues differently. Journal of Applied Social Psychology, 17, 108–126.

Holland, E., & Haslam, N. (2016). Cute little things: the objectification of prepubescent girls. Psychology of Women Quarterly, 40(1), 1-12.


[1] 美麗佳人編輯部(202056日)「難道因為穿著,我就活該被騷擾嗎?」法國女學生的街頭行動。https://www.marieclaire.com.tw/lifestyle/whats-hot/23637

[2] 安妮(2018518日)【該被脫掉的,是你的偏見】「妳的短裙,讓男生好分心!」──但不好意思,我決定繼續穿著讓男生分心。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9973

 [3] 青青(2020812日)大學上課,女生穿著暴露合適嗎?https://kknews.cc/zh-tw/education/pbpq4j8.html

[4] 蔡雁雯、蘇蘅(2016)。〈性侵報導的強暴迷思與轉變〉。《新聞學研究》,12885-134

[5] BBC (2018, January 10). Rape victims' clothing on display at Belgian exhibition. https://www.bbc.com/news/blogs-news-from-elsewhere-42633751

[6] 財團法人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2016122日)。少年被性侵,為何不想報案?https://help.org.tw/news/74

[7] Rouf, I. B. (2020, October 15). What was she wearing? The Business Standard. https://www.tbsnews.net/thoughts/what-was-she-wearing-145381

[8] WomanStats Blog報導,沙地阿拉伯是女性遭強暴率最高的國家之一,該報導還從當地的司法制度和社會文化提出了四項原因,解釋為何女性遭強暴如此普遍。詳見WomanStats Blog (January 16, 2013). The High Rape-Scale in Saudi Arabia. https://womanstats.wordpress.com/2013/01/16/the-high-rape-scale-in-saudi-arabia/

[9] 在該實驗中,所謂穿著暴露是指在照片裡穿著低胸襯衫、開叉裙和高跟鞋。

[10] 該研究採用九道題目測量受試者對相片中婦女或女孩的道德地位(moral status)的認知,例如「你認為這婦女(或女孩)在行動前會想得多仔細?」「如果你以不正當手段操縱(manipulated)這婦女(或女孩),你會感到多麼難過?」。

[11] 嚴格來說,受試者在Abbey et al. (1987)Holland and Haslam (2016)的研究裡所表現出的認知,未必是迷思。這些研究都沒有探討人們為何因為女性的衣著而產生那些認知。我們無法確定這些認知究竟是純屬臆測,或是根據生活上長久的觀察而形成,有其道理。

愛德遮蓋許多罪過

   路加福音經常強調天主的慈悲,也常講述耶穌對弱勢婦女的關懷。福音第七章裡「悔改的罪婦」的故事(路 7: 36-50 )便是一例。那故事是這樣記載的(句子前號碼是分節編號): 36.   有個法利塞人請耶穌同他吃飯,祂便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中坐席。 37.   那時,有個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