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給教宗的捐款往哪裡去了?

據天主教英漢袖珍辭典記載,於公元八世紀時,英王奧法(Offa)在聖伯鐸節日宣導全國人民每人捐獻一便士(penny)給教宗,這就是「聖座獻金」(或稱伯鐸獻金)的由來。這傳統演變至今,天主教會在每年的聖伯鐸與聖保祿瞻禮之前,會依例向信徒募捐,善款將送交由教宗作慈善和牧靈之用。
最近有兩本新書報導,這些善款「僅有四成真正用於濟貧,其餘皆被用來填補教廷的財政缺口,供養部分主教的奢華生活」,而教會對此並未全面否認,但表示二書內容已經過時,教宗方濟已掃除多項積弊(見聯合報2015116日《教廷濟貧募款 挪用6成自救?》一文)。
根據公教新聞社(Catholic News Service)的報導(見www.catholicnews.com/services/englishnews/2015/vatileaks2015booksclaimstrongresistancetopopesfinancereform.cfm),這些書中所談的,教廷早已公布,只是細節不如書中詳細。其中一本書裡引用的資訊,是教宗方濟特別任命的一個委員會所蒐集,後來由一兩位委員洩露給該書作者Nuzzi。教廷發言人指出,Nuzzi的撰述會誤導讀者,讓人以為教廷內的腐敗情況比教廷在改革過程中發現的還糟。例如,Nuzzi在其書中指出,2012年的聖座獻金只有20%是用於慈善用途,其餘都用於「維護」(包括實質的維護和浮濫的開支)教廷的運作或轉入一個由教廷國務院掌控的基金裡。這樣的陳述,可能讓人認為聖座獻金應全數用於慈善才對。但承如教廷發言人所言,教廷一向說明,聖座獻金同時會用於資助教廷,讓教會內各組織、辦公室能在普世推行教宗的使命。教廷國務院在其網頁上也指出,聖座獻金除了慈善用途(例如扶助貧病老弱、難民和移民)之外,也用於維持較窮困地區的堂區和教會組織,以及在這些地區推行天主教的教育等牧靈用途(見www.vatican.va/roman_curia/secretariat_state/obolo_spietro/documents/actual_en.html)。
其實,即使聖座獻金沒有用於堂區和教會組織的維持,我們也不能「不切實際」地要求它百分之百用於慈善用途。在國際上,許多知名慈善機構將捐款用於行政管理費(overhead and administrative expenses)的比例達2030%,例如美國樂施會(Oxfam America)和CARE (Cooperative for Assistance and Relief Everywhere)。以台灣的紅十字會為例,它2013年經常性收入中,更高達44%是用於人事費及辦公費。美國紅十字雖曾數度宣稱它將91%的捐款用於服務對象,但遭質疑後便在網站上撤除此一宣稱。有報導指出,近幾年美國紅十字僅是用在募款的支出就高達捐款的26%(見www.propublica.org/article/redcrossceohasbeenmisleadingaboutdonations)。為了破除大眾對善款用途的迷思,美國三大提供關於慈善機構資訊的組織於2013年共同發表一封公開信,呼籲大家摒除「慈善機構行政管理費愈少愈好」的迷思,不要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信中並引用一份2011年的報告指出,整體而言,獲評鑑推薦的優良慈善機構,其行政管理費平均為11.5%,略高於那些未獲推薦的慈善機構;後者的行政管理費平均為10.8%
簡言之,教廷並不否認聖座獻金過去曾被濫用,但濫用的情況並不如上述那兩本書所暗示,而且在教宗方濟上任後,這些情況已獲控制、改善。我們也不該被「挪用6成自救」這樣的報章標題誤導,以為這就代表嚴重的效率低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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