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高雄的玫瑰聖母聖殿主教座堂參與彌撒,無意中發現堂內新換裝的彩色玻璃下方寫著「耶穌受鞭打戴莿冠」的解說文字。雖然我對耶穌受難的故事耳熟能詳,但總覺得「莿冠」兩字怪怪的。回家後翻閱聖經,才發覺原來聖經上寫的是「茨冠」(見瑪竇福音第27章)。難道是玫瑰堂寫錯了嗎?再查了一下字典,原來錯的是聖經,玫瑰堂只是「撥亂反正」而已。
茨,其實讀「詞」而不讀「次」,用作動詞時是指以茅草或蘆葦覆蓋屋頂,用作名詞時則指如此蓋成的屋頂。莿,同刺,指草木的芒刺。這冠既然是荊棘編的(瑪:27:29),當然應作「莿冠」或「刺冠」。
其實,聖經錯的不只一處。聖經只在「為我們得救」的真理上無誤,[1] 其餘的地方就難免有誤。尤其今日天主教最通用的中文聖經思高版《聖經》是長達1,975頁的譯著,其中少不了一些錯別字。
例如,舊約《箴言》勸勉大家不要跟隨惡人(作惡多端的壞人),「因為他們雙腳趨向兇惡,急於傾流人血。」(箴1:16)這裡的「兇惡」並非指兇巴巴或兇殘,而是指邪惡(英文聖經的用語是evil),因此寫作「凶惡」或「邪惡」較不易誤解。(同理,天主經(基督教稱「主禱文」)裡「但救我們免於凶惡」一句也不該寫成「但救我們免於兇惡」。)
又如路加福音記載耶穌說,「你們中間那有為父親的,兒子向他求餅,反而給他石頭呢﹖或是求魚,反將蛇當魚給他呢?或者求雞蛋,反將蝎子給他呢﹖你們縱然不善,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你們的兒女,何況在天之父,有不更將聖神賜與求他的人嗎﹖」(路11:11-13)這裡蝎子的「蝎」雖與「蠍」通,但蝎除了可以指那會螫死人的蠍子以外,也可以指蝕木的蛀蟲,亦即蠹蟲。因此,如改成「蠍」就更清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