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九日我曾在這部落格裡指出,目前雖無充分證據顯示手機電磁波會致癌,但已有若干證據顯示它可能致癌,手機最好少用。其實除了電磁波的風險以外,手機、電腦、Wifi、網際網路(互聯網)、電子遊戲等數位科技(digital technology,或譯數碼科技)和其相關產品,它們均已深深改變我們的工作及生活習慣,損害我們的生活品質和心智發展。
數位科技原本是要提升效率,讓我們的生活更方便。但是,隨著這些科技的發展及相關產品的普及化,我們卻變得更忙碌。例如,員工的手機不能關機,隨時隨地等候公司的差遣;老師的手機也得24小時開啟,以便家長緊急聯絡。科技雖增進了聯絡的方便性,但也提高了人們對彼此的期待,甚至是不合理的期待。
多姿多采的網路世界,也會對人們產生致病的吸引力。在2015年出版的《無聲海嘯:大腦退化、人性喪失、健康淪陷大危機》這本書中,美國功能醫學醫師梁錦華便指出,
80%上網的人,會不自覺的暫時停止呼吸,或稱之為「電郵窒息症」……這就是一種「屏息以待」的行為,期待從螢幕不斷出現新奇,吸引的事情,天大訊息或老友來電郵都能滿足渴望,只不過於此同時,你的壓力軸可就要隨時待命了。(頁69)
除了增加生活壓力之外,上網、玩電動遊戲、滑手機還會令人上癮。根據台灣的國家發展委員會在2015年10月公布的「網路沉迷研究」報告,台灣有上網經驗的12歲以上民眾中,有4.6%(約73萬人)屬於網路成癮高風險群。而且,年齡愈低成癮比例愈高,12到19歲的青少年中有8.3%屬於網路成癮的風險群。有關成癮的生理機制,梁醫師解釋說:
盯著各種螢幕媒體時,會令你體內多巴胺和腦啡升高,效果與安非他命或利他能這些藥物接近。多巴胺就是今你覺得愉悅很重要的一種神經傳導物質,亦是讓你上癮的物質。(頁65)
網路成癮(又稱網路沉迷)有許多不良後果,在網路上可以找到許多有關的討論;其中一項後果,是社交和社交能力的退縮。「對上網的興奮感或期待遠勝於其他人際互動」,「把時間花在網路上而不想出門」是常見的兩項網路成癮測量指標。而且在社群媒體(例如Facebook, Line, WhatsApp)的世界裡,陌生人之間可以只交談,不相見或甚至以假名互動,因此發言可以不負責任,肆無忌憚(其實有時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但許多人往往不會注意)。久而久之,談話不是變得膚淺,就是辛辣無情,甚至出現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在面對真人時,反而不知如何親切互動。
流於膚淺的,其實還不只是人際間的言談,還包括對人、事、物的認識與態度。梁錦華醫師便說:「發個簡訊也好,電腦遊戲也好,講求的就是速度與立即,不用詳細,也無須深入了解,久而久之,大家對許多人、事、物的處理態度,也就愈來愈膚淺化」(頁73)。換言之,數位科技已影響到我們的心智發展。關於此問題,德國精神病學家 Manfred Spitzer 教授在《數位癡呆症:我們如何戕害自己和子女的大腦》一書(2015年出版)中有詳盡的討論。
Spitzer 教授引述一項美國的調查指出,專家們對於網際網路的影響意見分歧。該調查是2011年進行,訪問了1,021網路專家,請他們針對網際網路對下一代心智影響的兩種說法(一種樂觀,一種悲觀)選擇較為認同的一種。結果,近55%的專家表示樂觀,42%表示悲觀。悲觀的看法是:
到了二○二○年,從事多工處理的青少年和初成年人的腦,其「線路」將不同於三十五歲以上者的腦,且整體而言只會有不好且悲慘的影響。他們查覺不到任何東西,把大部份精力花在交換簡短的社交消息、聊天,並偏離一種針對人和知識真正深度的處理。他們沒有能力進行徹底的思考,也沒有跟真實的群體面對面的能力。他們倒是以一種相當不健康的方式依賴網際網路和可攜式終端器材來進行運作。整體而言,這些年輕人在行為和思想上的變化一般會促成負面的影響。(頁199)
Spitzer 教授接著引用另一文獻,提出他的觀察:
年輕人不太能夠評價不同資料來源的重要性;他們通常無法判別好的資料來源(例如科學研究)和不好的資料來源(意見表達)的權威性。它們即使對資料來源的品質「有所判斷,不過也還是膚淺的」,且實際上「不能夠也不願意去評價資訊來源」。(頁202)
我雖然未能追蹤到該另一文獻,但對它仍深表認同,因為這和我個人的長期教學經驗吻合,也和我許多教授同事的觀察相符。現在台灣從大學生到研究生都有這些現象。
許多人認為在網路時代成長的學生比上一輩有更強的資訊搜尋能力,但這實在是一項迷思。在2008年,有學者對近25年的文獻進行回顧分析,發現並無證據顯示年輕一代的資訊處理能力究竟是比上一代更差或更好 。而且,在2009年底,
Google和雅虎等搜尋引擎已經把搜尋結果個人化:我們的喜好會在搜尋時被記錄,久而久之,我們會因為搜尋結果的個人化而越來越受到這些公司的掌控,而受到一種所謂的濾罩所包圍。當Google、臉書或雅虎認為我們對某些事情不感興趣時,那麼這些事情也不會向我們顯示。(《數位癡呆症》,頁245)
因此,如果學生缺乏發掘問題、挖掘資料和判別資料好壞的這些「基本功」,他們資訊搜尋能力的進步只是一種假象。真正進步的是資訊搜尋工具(例如Google)的能力,而非善用資訊搜尋工具的能力。當網路世代愈發依賴資訊搜尋工具時,他們自己的搜尋能力可能愈衰退。
誠然,樂觀人士可以舉出資訊科技有益人類心智的一些證據。他們可能引用權威科學期刊《自然》上的一篇報告,指出電視遊戲可以改善注意力。該報告中的實驗顯示,「電視遊戲玩家對分心刺激的反應優於非電視遊戲玩家。他們在面對一連串相當快速的刺激時,也比較能夠答出它們的數目」(《數位癡呆症》,頁241)。但是,對「分心刺激」的反應能力或速度,並不等同專注能力。事實上,該報告中的實驗也顯示,「較能夠處理分心刺激的人卻較不能夠加以壓抑,所以分心得比較嚴重……在射擊外太空怪獸時必須不斷把注意力分散在螢幕各處的人,會因此學到分散注意力,而不是集中注意力。」(《數位癡呆症》,頁242)
以上的例子提醒我們,解讀有關資訊科技影響的報導時應該謹慎;以下的例子更告訴我們要注意有關的細節,例如實驗的條件。神經科學家金井良泰(Rtota Kanai)2012年曾發表一項研究,顯示臉書朋友愈多的人,他們的顳葉(腦部負責社交的部位)也愈大。不過,這研究的樣本是在線上社交網路啟用時就已經成年的人(臉書從2008年才開始普及),其結果恐怕也只適用於與這些樣本同屬一個世代或更早世代的成年人。如果兒童在發育時期就接觸臉書這類社交媒體,情況便不一樣了。史丹佛大學研究團隊在2012年發表的一項研究,便揭示了這樣的警訊。該研究的樣本是3,461名8至12歲的女童,結果發現女性網友愈多的女生,其真實的女性朋友就愈少。針對這兩項看似矛盾的研究結果,Spitzer 教授解釋說:
(在金井良太團隊的研究裡)二十幾歲就有許多朋友的人,能夠利用像是臉書的線上服務來維持自己的社交活動……如果是處在發育期的兒童來使用新科技,情況就不同了。這時有助於健全發展的體驗,顯然會被電子媒體所阻礙。年少時就經常流連臉書的人會較少參與實境中的社交,這就難免導致社交挫折,於是就對線上社群有負面的感覺……這種兒童每天花在直接社交(面對面)的時間平均約兩個小時,上網時間卻將近七個小時:年輕女生甚至因此疏遠了實境社交並受到困擾。(《數位癡呆症》,頁122至123)
天主教周報在今年6月12日的社論提醒得對:
電子產品的普遍化和網路社群軟體,讓我們可以更方便、更迅速的方式與這世界聯繫,但是,我們是否因此與我們的「近人」有更好的互動往來?或者是更助長了我們對身邊的人視而不見?
綜而言之,數位科技給予我們許多工具,但這些工具也是「利器」,若使用不當、依賴或濫用,這些鋒利的器具是會造成傷害的。我們要做科技的主人,明智、適度地利科技,而非為它虛耗光陰,甚至成為對它上癮的奴隸。誠如教宗方濟各(於2014年8月5日的一場演講)所言,我們的生命由時間構成,應當把它用在好與正面的事情,而非用在透過網際網路或手機聊天,或電視肥皂劇等無益的活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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