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1日 星期六

書房進補(九):揭開 Engagement 與 Initiative 的話術

  這幾年無論你是在企業打滾,或是在政府部門混飯吃,你大概都有聽過類似「我們要提升 stakeholder engagement」、「這是一個全新的 sustainability initiative」這些說法。這些聽起來挺專業,但今天我們就來拆解這兩個被「用到爛、用到糊」的名詞:engagement initiative

  首先是 engagement。我在本部落格裡的《書房進補()Engagement 該譯做甚麼?》談過它,那文章也是我博客文章裡最多人點閱的,所以今天就先談談它。

  在上面那篇博客文章裡,我解釋了engagement的意義和它有時候可以譯為「議合」。而這幾年我們隨便翻一家台灣企業的永續報告書,幾乎必會看到一張華麗的表格,標題寫著「利害關係人議合(Stakeholder Engagement)」,但這可能根本是漂永續。例如,報告書裡寫「本公司積極與員工進行 engagement,透過多元管道聆聽心聲。」但仔細內容竟然是:「每兩年辦一次員工旅遊」、「中秋節發放柚子一顆」、「年度滿意度問卷回收率 90%」等等。

  這就是 engagement 的名詞濫用。真正的「議合」應該是雙向的權力分享、實質的對話、甚至是利益的妥協。但在報告書的糖衣下,任何「我有看到你,你有看到我」的瞬間,都被包裝成了 engagement

  如果你不僅是這些報告的讀者,而還是作者或譯者(其實國際上的一些文獻也有本文提到的現象),並且是位堅持對讀者忠實的作者或譯者,那當你在文獻看到 employee engagement 時,別急著翻成高端的「員工議合」。如果內容只是在講辦烤肉大會,翻成「員工參與活動」或「福利互動」或許更精準。要訣是看到 engagement,先看有沒有「雙向溝通」;如果沒有,那只是「單向點名」。

  接下來,我們談談initiative

  這詞的原意是「主動權」、「首創精神」。Initiative 的核心意思是「主動地採取行動」或「發起行動」,它帶有主動、開創、新穎、進取的正面色彩。相比於使用 "plan"(計畫)、"measure"(措施)、"project"(專案)或 "action"(行動)等更樸實的詞彙,"initiative" 聽起來更有遠見、更像是策略層級的重大舉措,即使它可能只是例行公事或微小的調整。在公共管理中,我們談 citizens' initiative(公民倡議),那原是指從無到有推動一項改革。但在現在的政府公文或企業年報裡,initiative 已經變成了一種「修辭濾鏡」。

  台灣企業現在流行「加入國際倡議(initiative)」。例如,在報告書中寫道:「本公司領先業界,啟動『綠色供應鏈轉型initiative』,展現淨零雄心。」但真實內容可能只是把原本就在做的「要求供應商改用電子發票」和「換 LED 燈泡」,重新彙整到一個新的 PDF 檔案裡,然後取個響亮的名字。

這就是 initiative 的濫用。它把「例行公事(routine)」硬生生拉拔到「戰略創新(strategic innovation)」的高度。對於管理者來說,創造一個 initiative 遠比真正解決一個結構性問題容易得多——因為「倡議」只需要宣示,不需要立刻看到成果。

  在翻譯或閱讀報告時,如果看到某個 initiative,請先問自己一個問題:「如果把這個高級詞彙拿掉,這件事還剩什麼?」如果剩下的只是換幾盞燈、省幾張紙,那它不叫「倡議」,那叫「行政庶務」。在翻譯時,與其翻成「倡議」,有時譯為「專案計畫」或「具體措施」會顯得你更專業、更懂實務,而不是只會堆砌辭藻。

  最後,提供大家幾個反濫用、抓「漂永續」的避坑指南:

1.    數據檢驗法:看到報告書說 "High Engagement",別被迷惑。請直接去看「離職率」、「申訴案件處理天數」。如果這些數據很難看,那所謂的 engagement 大概只是「文案」。

2.    時程比對法:看到一個新的 "Sustainability Initiative",去翻翻這間公司三年前的報告。如果你發現三年前他們就在做同樣的事,只是當時叫 "Cost Saving"(省錢),現在叫 "Green Initiative"(綠色倡議),你就知道這又是一個典型的「新瓶裝舊酒」。

3.    翻譯的勇氣:未來的報告書或論文,如果你是執筆者,試著用具體的動詞代替抽象的名詞。例如,不要寫「我們將推動各項數位化 initiative 以達成客戶 engagement。」,試著寫「我們將透過『行動 APP 優化專案』,來增加與客戶的互動次數與回饋頻率。」


2026年3月16日 星期一

自由的兩種靈魂:當左派 Liberals 遇上右派 Libertarians

在當代政治討論中,「自由」是一個被各方爭相搶奪的旗幟。在大學校園的咖啡廳或社群媒體的論戰中,你可能常聽到「左派自由主義」(Liberals)與「右派自由主義」(Libertarians)這兩個名詞。

他們雖然都自稱為自由的信徒,但在安樂死、性交易、氣候變遷甚至稅收等議題上,卻往往有著截然不同的主張。究竟這兩者在吵什麼?他們對理想社會的想像有何本質上的分歧?筆者利用人工智慧Gemini,為大家剖析這兩大思潮的愛恨情仇。

一、 核心哲學:自由的邊界在哪裡?

要理解這兩派的分歧,我們必須先回到哲學的起點。

1. 左派自由主義:追求「積極自由」與正義

左派自由主義(現代自由主義)深受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的影響。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提出了著名的「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他認為,一個正義的社會,應該是當你不知道自己出生後會是富人還是窮人、天才還是殘障時,你依然願意選擇居住的社會。

因此,左派自由主義者主張「積極自由」。他們認為,如果一個人因為貧窮而無法受教育,或因為生病而付不起醫藥費,他就不算擁有真正的自由。為了保障這份自由,國家必須介入,透過稅收、福利與規範,來抹平起跑點的不平等。

2. 右派自由主義:守護「消極自由」與自我所有權

相對地,右派自由主義(意志自由主義)則擁護諾齊克(Robert Nozick)的觀點。他們的核心命題是「自我所有權」(self-ownership:每個人對自己的身體、勞動成果與財產,擁有絕對且排他的主權。

對他們而言,自由就是「不被他人(特別是國家)強制干預」的狀態,這被稱為「消極自由」。只要我不傷害他人,政府就沒有權利告訴我該怎麼活、該怎麼花錢。

二、 身體與道德:我們真的能支配自己嗎?

在個人行為與道德議題上,兩派看似站在同一陣線,實則邏輯各異。

1. 生命的終點與起點(安樂死、墮胎)

兩派通常都支持合法化,認為這是個人的基本權利。然而,左派會進一步要求「取得的公平性」,例如主張健保應給付安樂死或墮胎手術,確保窮人也能享有這項權利。

右派則堅持這僅限於「不被禁止」。他們基於自我所有權,支持你決定自己生死的權利,但他們堅決反對使用公帑來補助這些行為。

2. 性產業與人工生殖:自願契約 vs. 社會剝削

·       代理孕母與人工受孕:右派自由主義者認為,子宮是女性身體的一部分,只要雙方自願簽署契約,這就是合法的商業交易。

·       左派自由主義則對「自願」二字充滿警覺。他們擔心在貧富差距巨大的社會中,所謂的「自願」其實是迫於生計的「結構性剝削」。因此,他們往往主張代理孕母必須在高度監管下進行,甚至限制為非營利性質。

對於「免術換證」或「同性婚姻」,左派視其為落實人權與反歧視的必然;右派則視其為隱私權的延伸。特別在同婚議題上,許多右派甚至主張「婚姻民營化」——政府根本不該管理婚姻,那應該是兩個人(或多人)之間的契約。

三、 金錢與權力:稅收是正義還是搶劫?

這是兩派分歧最血腥的戰場。

1. 累進稅與所得重分配

對於左派自由主義者,累進稅是為了維持社會契約的必要支出。他們認為一個人的成功除了個人努力,也得益於社會提供的基礎建設、法治與教育環境。因此,賺錢較多的人應支付較高比例的稅(累進稅),用以扶助弱勢。

右派自由主義者的看法則非常激進:「稅收等同於強迫勞動」。諾齊克曾論證,如果政府強行拿走你收入的 20%,就相當於強迫你每週五都要無償為國家工作一天。這侵犯了你對自己勞動所得的產權。他們主張「單一稅率」甚至完全取消所得稅,社會救助應交由自願性的私人慈善機構。

2. 吸毒合法化與個人責任

兩派都支持大麻甚至更重度毒品的「去刑化」。

·       左派的動機是「減害」與「公共衛生」,主張政府應設立戒毒輔導。

·       右派的動機是「身體主權」,認為一個人有權決定要在血管裡注射什麼,只要他願意承擔後果(包括死亡),政府管不著。

四、 誰來救地球?環保與氣候變遷

氣候變遷常被認為是右派的死穴,但其實右派有自己的邏輯。

1. 左派:解決「負外部性」

左派認為污染是典型的「市場失靈」。企業為了獲利將碳排成本丟給全人類承擔(外部性)。因此,必須透過政府設立碳稅、綠能補貼、排碳上限(cap and trade)來強制矯正。

2. 右派:解決「公地悲劇」

右派認為環境問題源於「產權不明」。為什麼人們會往河裡倒垃圾?因為河流不屬於任何人。如果河道是私有的,地主會為了資產增值而積極抓捕污染者並要求賠償。

他們主張「自由市場環境主義」,認為最好的環保策略是將自然資源私有化,並允許受害者透過侵權訴訟(Tort Law)直接向污染企業索賠,而非依賴官僚體系的低效監管。

五、 美國政治與川普的異類地位

許多人誤以為川普(Donald Trump)代表了右派自由主義。實際上,這是一個巨大的誤解。在美國政治光譜中,川普代表的是「右派民粹主義」「國家保守主義」。

·       Liberals 的衝突:他反對 DEI(多元平等共融),認為那是「身分政治」對「唯才是舉」(meritocracy,或譯「功績制度」)的威脅。

·       Libertarians 的衝突:他支持「貿易保護主義」(關稅),這與自由主義者信奉的「自由貿易」背道而馳。他對移民的限制、對行政權力的集中,在右派自由主義者眼中,也是一種「大政府」的展現。

至於為何共和黨常被貼上「否認氣候變遷」的標籤?那更多是出於政治博弈。對保守黨來說,承認氣候變遷等於交出經濟主權給國際條約與聯邦政府。

六、 結語:在兩種自由之間平衡

左派自由主義給了我們一個「有溫度的保障」,它試圖接住每一個掉隊的人;而右派自由主義給了我們一個「絕對的獨立」,它要求每個人為自己負責,並防範國家權力的無限擴張。

我們需要理解這兩套邏輯,並非為了選邊站,而是為了在討論具體政策(如基本工資提高、代理孕母合法化、或是碳邊境稅)時,能看穿其背後的哲學假設。下一次,當你在為某個議題爭論不休時,不妨問問自己:我現在捍衛的是「確保公平的積極自由」,還是「不容侵犯的消極自由」?當然,你也可能對這兩種自由主義都不認同,另有見解。


💡 延伸討論

如果你正在修習管理學或企業倫理,這份辯論對你至關重要。

例如:企業是否應該執行 DEI 招募計畫?

·       從左派自由主義出發:是的,這是矯正社會不平等的道德責任。

·       從右派自由主義出發:不,企業的職責是獲利,強制執行 DEI 是對產權與契約自由的干預。

您對這兩派的哪一個主張感到最不能認同?歡迎在下方留言,我們一起腦力激盪! 

2026年2月25日 星期三

專利牆下的生命天秤:從《我不是藥神》看全球藥品戰爭

 一、 窮病真的無藥可醫?——電影背後的冷峻現實

   2018 年,電影《我不是藥神》震撼了華語世界。電影中,無數白血病患為了活命,不得不購買價格僅為原廠藥一小部分的印度「假藥」(其實是法律意義上的學名藥)。片中最揪心的一句話是:「這世上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

   這部電影不僅僅是關於走私,它揭開了一個全球性的制度傷疤:為什麼救命的藥物會貴到讓人傾家蕩產?當原廠藥的「專利權」與病患的「生命權」發生衝突時,我們該如何取捨?這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對人類文明底線的拷問。

 

二、 藥廠的說詞:20 年專利的代價與邏輯

    在討論倫理爭議前,我們必須先理解藥廠的立場。藥廠常被描繪成貪婪的商人,但從經濟學角度看,專利制度是支撐創新的重要支柱。

    1. 高風險與高成本:開發一款新藥平均需耗資 20 26 億美元。在數千個實驗分子中,最終能成功上市的寥寥無幾。藥廠主張,如果沒有 20 年的專利期(扣除臨床與審查,實質獲利期僅約 8-10 年)來回收成本,投資人將不再投資研發,人類的醫學進步將會停滯。

   2.「藥不存在」論點:藥廠有一種極為冷峻的辯護:在藥物被研發出來之前,它是「不存在」的。既然不存在,藥廠就不欠任何人。如果窮人原本就買不起新藥,藥廠不賣給他們,只是讓他們維持原本「沒有藥」的狀態,並未主動造成傷害。這種自由意志主義的觀點認為,企業並無救助所有人的絕對義務。

 

三、倫理學的交鋒:誰的生命更有價值?

 

   面對藥廠的邏輯,倫理學家提出了幾種關鍵反駁,試圖重新定義「正義」:

 

   積極義務與消極義務:哲學家如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認為,若我們能以極小代價救人而不救(如溺水的小孩),在道德上即是惡。當藥品已存在於世,卻因價格門檻導致死亡,這種「不作為」具有道德罪責。

   羅爾斯的「正義論」:羅爾斯主張社會分配應對「最弱勢者」最有利。若專利制度導致當下最窮困的人完全絕跡(死亡),這種制度在道德上便不具正當性。即便有人主張「窮人之後還會產生」,但倫理學強調的是「具體個人」的獨特性與生命價值,而非抽象的階層。

   公共資源的搭便車問題:許多原廠藥的前期研究來自政府資助的學術機構。既然民眾已透過納稅參與研發,藥廠在上市後索取壟斷高價,被質疑為「兩次剝削」。

 

四、 實務操作:各國如何防堵與因應

 

   為了在兩難中求生,國際間發展出了一套複雜的機制:

 

1. 學名藥(副廠藥)的監管

在台灣與國際,學名藥不需重做臨床,但必須通過生體相等性(BE)試驗,證明其在人體內的吸收速度與療效與原廠藥一致,並符合 PIC/S GMP 生產標準。這確保了專利期滿後,廉價且有品質的藥物能迅速進入市場。

2. 階梯式定價與套利防堵

藥廠有時容許窮國付低價。但實務上最大的挑戰是「套利」——怕低價藥流回富國。為此,藥廠利用條碼追蹤、特殊包裝語言及封閉式管道來防堵。然而,這也導致藥廠常以「價格連動」為由,延後在窮國上市的時間,造成另一種不公。

   3. 強制授權 (Compulsory Licensing)

在公共衛生緊急狀態下(如大規模傳染病),政府有權依法強行授權國內藥廠生產該藥物的學名藥,只需支付原廠合理授權金。這是對抗高藥價的最後殺手鐧。

 

五、困難與挑戰:未來的路

 

   當前的爭議核心在於:20 年的專利期是否太長?例如若縮短為 5 年,創新是否會枯竭?目前這是一個「經驗上的政治妥協」。如果縮短專利,藥廠可能會進一步提高單價以在極短期內回收利潤;如果取消專利,政府則需支付龐大的「獎金」來維持研發誘因。

 

    2026 年的今天,隨著 AI 輔助研發與全球健保預算的緊縮,這場關於生命與金錢的角力只會愈發激烈。我們在看待醫療政策時,不應僅有熱血的同情,更應具備理解經濟誘因與制度設計的冷靜思維。

 

參考書目與延伸閱讀

 

1. Rawls, J.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 Pogge, T. (2005). World Poverty and Human Rights. Polity.

3. Singer, P. (1972). Famine, Affluence, and Morality.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4. Stiglitz, J. E. (2006). Making Globalization Work. W. W. Norton & Company. 

5. 衛福部食藥署 (TFDA)。西藥專利連結制度法規說明。

2026年1月1日 星期四

誰行了取潔禮,在哪一天?──耶穌的童年故事

  昨天天主之母節(也是元旦)的彌撒福音,是路加福音第216-21節。第21節是「滿了八天,孩子應受割損,遂給祂起名叫耶穌,這是祂降孕母胎前,由天使所起的。」而思高聖經裡的第22節是「按梅瑟的法律,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他們便帶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雖然昨日讀經沒有包括第22節,但許多讀者在看路加福音時,會把第21, 22節的時間混淆,以為割損和取潔是在同一天。

  受割損的是耶穌,因為猶太男子在出生後第八天都要受割禮,把包皮割掉。受取潔禮的是瑪利亞,因猶太法律規定婦女在生兒子後四十日應行取潔禮(若生女兒則在分娩後第八十日行取潔禮;詳見肋末紀12:1-8)。割禮可在家中或會堂進行,但產後的取潔禮必須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完成。

  如果把第22節譯文的順序及文字改一下,二件事的日期便不易混淆了:「當瑪利亞該受取潔禮的日期到了,他們便按梅瑟的法律,帶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

書房進補(九):揭開 Engagement 與 Initiative 的話術

  這幾年無論你是在企業打滾,或是在政府部門混飯吃,你大概都有聽過類似「我們要提升 stakeholder engagement 」、「這是一個全新的 sustainability initiative 」這些說法。這些聽起來挺專業,但今天我們就來拆解這兩個被「用到爛、用到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