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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4日 星期五

您是數位科技的主人或奴隸?

  六月九日曾在這部落格裡指出,目前雖無充分證據顯示手機電磁波會致癌,但已有若干證據顯示它可能致癌,手機最好少用。其實除了電磁波的風險以外,手機、電腦、Wifi、網際網路(互聯網)、電子遊戲等數位科技(digital technology,或譯數碼科技)和其相關產品,它們均已深深改變我們的工作及生活習慣,損害我們的生活品質和心智發展。
  數位科技原本是要提升效率,讓我們的生活更方便。但是,隨著這些科技的發展及相關產品的普及化,我們卻變得更忙碌。例如,員工的手機不能關機,隨時隨地等候公司的差遣;老師的手機也得24小時開啟,以便家長緊急聯絡。科技雖增進了聯絡的方便性,但也提高了人們對彼此的期待,甚至是不合理的期待。
  多姿多采的網路世界,也會對人們產生致病的吸引力。在2015年出版的《無聲海嘯:大腦退化、人性喪失、健康淪陷大危機》這本書中,美國功能醫學醫師梁錦華便指出,
80%上網的人,會不自覺的暫時停止呼吸,或稱之為「電郵窒息症」……這就是一種「屏息以待」的行為,期待從螢幕不斷出現新奇,吸引的事情,天大訊息或老友來電郵都能滿足渴望,只不過於此同時,你的壓力軸可就要隨時待命了。(頁69
  除了增加生活壓力之外,上網、玩電動遊戲、滑手機還會令人上癮。根據台灣的國家發展委員會在201510月公布的「網路沉迷研究」報告,台灣有上網經驗的12歲以上民眾中,有4.6%(約73萬人)屬於網路成癮高風險群。而且,年齡愈低成癮比例愈高,1219歲的青少年中有8.3%屬於網路成癮的風險群。有關成癮的生理機制,梁醫師解釋說:
盯著各種螢幕媒體時,會令你體內多巴胺和腦啡升高,效果與安非他命或利他能這些藥物接近。多巴胺就是今你覺得愉悅很重要的一種神經傳導物質,亦是讓你上癮的物質。(頁65
  網路成癮(又稱網路沉迷)有許多不良後果,在網路上可以找到許多有關的討論;其中一項後果,是社交和社交能力的退縮。「對上網的興奮感或期待遠勝於其他人際互動」,「把時間花在網路上而不想出門」是常見的兩項網路成癮測量指標。而且在社群媒體(例如Facebook, Line, WhatsApp)的世界裡,陌生人之間可以只交談,不相見或甚至以假名互動,因此發言可以不負責任,肆無忌憚(其實有時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但許多人往往不會注意)。久而久之,談話不是變得膚淺,就是辛辣無情,甚至出現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在面對真人時,反而不知如何親切互動。
  流於膚淺的,其實還不只是人際間的言談,還包括對人、事、物的認識與態度。梁錦華醫師便說:「發個簡訊也好,電腦遊戲也好,講求的就是速度與立即,不用詳細,也無須深入了解,久而久之,大家對許多人、事、物的處理態度,也就愈來愈膚淺化」(頁73)。換言之,數位科技已影響到我們的心智發展。關於此問題,德國精神病學家 Manfred Spitzer 教授在《數位癡呆症:我們如何戕害自己和子女的大腦》一書(2015年出版)中有詳盡的討論。
  Spitzer 教授引述一項美國的調查指出,專家們對於網際網路的影響意見分歧。該調查是2011年進行,訪問了1,021網路專家,請他們針對網際網路對下一代心智影響的兩種說法(一種樂觀,一種悲觀)選擇較為認同的一種。結果,近55%的專家表示樂觀,42%表示悲觀。悲觀的看法是:
到了二○二○年,從事多工處理的青少年和初成年人的腦,其「線路」將不同於三十五歲以上者的腦,且整體而言只會有不好且悲慘的影響。他們查覺不到任何東西,把大部份精力花在交換簡短的社交消息、聊天,並偏離一種針對人和知識真正深度的處理。他們沒有能力進行徹底的思考,也沒有跟真實的群體面對面的能力。他們倒是以一種相當不健康的方式依賴網際網路和可攜式終端器材來進行運作。整體而言,這些年輕人在行為和思想上的變化一般會促成負面的影響。(頁199
Spitzer 教授接著引用另一文獻,提出他的觀察:
年輕人不太能夠評價不同資料來源的重要性;他們通常無法判別好的資料來源(例如科學研究)和不好的資料來源(意見表達)的權威性。它們即使對資料來源的品質「有所判斷,不過也還是膚淺的」,且實際上「不能夠也不願意去評價資訊來源」。(頁202
我雖然未能追蹤到該另一文獻,但對它仍深表認同,因為這和我個人的長期教學經驗吻合,也和我許多教授同事的觀察相符。現在台灣從大學生到研究生都有這些現象。
  許多人認為在網路時代成長的學生比上一輩有更強的資訊搜尋能力,但這實在是一項迷思。在2008年,有學者對近25年的文獻進行回顧分析,發現並無證據顯示年輕一代的資訊處理能力究竟是比上一代更差或更好 。而且,在2009年底,
Google和雅虎等搜尋引擎已經把搜尋結果個人化:我們的喜好會在搜尋時被記錄,久而久之,我們會因為搜尋結果的個人化而越來越受到這些公司的掌控,而受到一種所謂的濾罩所包圍。當Google、臉書或雅虎認為我們對某些事情不感興趣時,那麼這些事情也不會向我們顯示。(《數位癡呆症》,頁245
因此,如果學生缺乏發掘問題、挖掘資料和判別資料好壞的這些「基本功」,他們資訊搜尋能力的進步只是一種假象。真正進步的是資訊搜尋工具(例如Google)的能力,而非善用資訊搜尋工具的能力。當網路世代愈發依賴資訊搜尋工具時,他們自己的搜尋能力可能愈衰退。
  誠然,樂觀人士可以舉出資訊科技有益人類心智的一些證據。他們可能引用權威科學期刊《自然》上的一篇報告,指出電視遊戲可以改善注意力。該報告中的實驗顯示,「電視遊戲玩家對分心刺激的反應優於非電視遊戲玩家。他們在面對一連串相當快速的刺激時,也比較能夠答出它們的數目」(《數位癡呆症》,頁241)。但是,對「分心刺激」的反應能力或速度,並不等同專注能力。事實上,該報告中的實驗也顯示,「較能夠處理分心刺激的人卻較不能夠加以壓抑,所以分心得比較嚴重……在射擊外太空怪獸時必須不斷把注意力分散在螢幕各處的人,會因此學到分散注意力,而不是集中注意力。」(《數位癡呆症》,頁242
  以上的例子提醒我們,解讀有關資訊科技影響的報導時應該謹慎;以下的例子更告訴我們要注意有關的細節,例如實驗的條件。神經科學家金井良泰(Rtota Kanai2012年曾發表一項研究,顯示臉書朋友愈多的人,他們的顳葉(腦部負責社交的部位)也愈大。不過,這研究的樣本是在線上社交網路啟用時就已經成年的人(臉書從2008年才開始普及),其結果恐怕也只適用於與這些樣本同屬一個世代或更早世代的成年人。如果兒童在發育時期就接觸臉書這類社交媒體,情況便不一樣了。史丹佛大學研究團隊在2012年發表的一項研究,便揭示了這樣的警訊。該研究的樣本是3,461812歲的女童,結果發現女性網友愈多的女生,其真實的女性朋友就愈少。針對這兩項看似矛盾的研究結果,Spitzer 教授解釋說:
(在金井良太團隊的研究裡)二十幾歲就有許多朋友的人,能夠利用像是臉書的線上服務來維持自己的社交活動……如果是處在發育期的兒童來使用新科技,情況就不同了。這時有助於健全發展的體驗,顯然會被電子媒體所阻礙。年少時就經常流連臉書的人會較少參與實境中的社交,這就難免導致社交挫折,於是就對線上社群有負面的感覺……這種兒童每天花在直接社交(面對面)的時間平均約兩個小時,上網時間卻將近七個小時:年輕女生甚至因此疏遠了實境社交並受到困擾。(《數位癡呆症》,頁122123
天主教周報在今年612日的社論提醒得對:
電子產品的普遍化和網路社群軟體,讓我們可以更方便、更迅速的方式與這世界聯繫,但是,我們是否因此與我們的「近人」有更好的互動往來?或者是更助長了我們對身邊的人視而不見?
  綜而言之,數位科技給予我們許多工具,但這些工具也是「利器」,若使用不當、依賴或濫用,這些鋒利的器具是會造成傷害的。我們要做科技的主人,明智、適度地利科技,而非為它虛耗光陰,甚至成為對它上癮的奴隸。誠如教宗方濟各(於201485日的一場演講)所言,我們的生命由時間構成,應當把它用在好與正面的事情,而非用在透過網際網路或手機聊天,或電視肥皂劇等無益的活動上。

2016年6月11日 星期六

手機電磁波會致癌嗎?

雖然許多專家提醒不要讓兒童接觸手機,但很多家長都置之不理,甚至還將手機當作陪孩子成長的保姆,自己樂得輕鬆。日前,我在捷運(地鐵)上看到一位媽媽將手機給坐在嬰兒車上的幼兒把玩。起初我很掙扎,想著是否要上前跟她提醒。後來看到那孩子一直把開著的手機貼在耳朵旁,我終於按捺不住了。我溫和地提醒那位媽媽,兒童特別容易受到手機電磁波的傷害,請她不要給小孩子玩。幸好她也從善如流,我也鬆了一口氣。

但是,手機電磁波真的會致癌嗎?我會不會是杞人憂天了?

手機電磁波的安全,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問題。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指引是:

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各國政府均有訂定手機的嚴格標準,使用者只要遵照手機製造商的使用說明,實毋需過度擔心對健康的影響。但如果仍存在憂慮,可依世界衛生組織在20057月兒童與手機的澄清聲明建議:「現今的科學證據,並未指出使用手機需要特別之防範措施,如因個人因素考量,使用者可縮短談話時間或使用耳機等方式,以保持手機與頭部、身體之距離。」(201669日取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網頁http://memf.ncc.gov.tw/faqs.aspx 1/2

但這樣的指引真能令人安心嗎?姑且不論這指引與「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的論調相差甚遠,光從其引用資料來看,通訊傳播委員會此一建議就已有點落後和過於簡化。因為,關於手機電磁波安全的研究一直「推陳出新」,世界衛生組織(WHO2005年的依據已過時了。WHO轄下的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已於2011年將手機的電磁波列為2B等級的可能致癌物,並指出雖然目前仍缺乏充分證據證明手機電磁波會導致腦癌,但已有的證據已顯示有此風險存在,此議題值得持續關注。
  針對IARC這份報告,各方解讀不一。「樂觀派」的專家學者認為不必因為IARC的報告而特別少用手機。台灣大學電機系教授吳瑞北便撰文評論說:

IARC此一評估主要是依據Interphone計畫研究報告,此計畫共有13個國家參加,他們對兩種常見腦瘤──神經膠質瘤(glioma)及聽覺神經瘤(meningioma)患者的手機使用行為進行大規模研究,共找了2708glioma2409meningioma患者與匹配的比較組患者,發現合理使用手機的用戶在上述兩種腦瘤風險是明顯降低的,只在最高的10%用戶群(十年累積用量超過1640小時),有看到glioma的風險比率增加(meningioma則無)……要求政府採取行政措施限制手機的使用,是對IARC此一文件作了過度的詮釋。【按:神經膠質瘤和聽覺神經瘤是吳教授的譯詞,台灣醫學界一般將glioma譯作膠質瘤,meningioma譯作腦膜瘤;acoustic neuroma才是聽神經瘤。】

  吳教授的用語「合理使用手機的用戶……只在最高的10%用戶群」顯示他認為glioma風險比率增加的只是一小撮使用手機頻率高得不合理、不正常的使用者。他沒有提到的(或沒有注意到的)是,Interphone研究裡的患者是以20002004年間被診斷得到腦瘤的患者為樣本,而手機是1980年代初、中期才開始在世界各地上市,腦瘤的潛伏期(從腦組織受損至發病)則可能長達數十年。吳教授也似乎沒留意,Interphone研究裡的對照組是由從未使用手機者及「六個月平均每週講手機不到一次」組成的一群樣本,而glioma的風險比率增加「最高的10%用戶群」則是十年──也就是從1990年代初至2000代初──累積用量超過1640小時的用戶。十年1640小時是多少?換算起來是一天27分鐘。
  2000年以後,由於電訊費用下降、網內互打免費、吃到飽上網等「優惠措施」及手機遊戲紛紛推出,手機的廣泛應用及經常使用急速增加。今天的常見手機使用頻率已遠高於Interphone研究裡所謂的合理使用手機頻率,如今每天講手機超過27分鐘的也大有人在。我們還能對IARC的報告一笑置之嗎?
  樂觀派的專家學者也質疑Interphone這類研究採取個案控制法(case control study),不夠嚴謹。此意見雖不無道理,但正確的態度應是更深入瞭解有關研究的全貌,謹慎解釋,而非全盤否定。
  針對手機電磁波風險的研究,通常有三類,個案控制法只是其中之一。第一類是腦造影研究(brain imaging studies)。在這類研究裡,研究者透過對頭部、腦部和頸部的掃描,觀察當手機貼近受試者耳邊時他們腦部的新陳代謝或輻射吸入情況。這類實驗目前仍無一致的結論。不過,至少兩項研究顯示使用手機的確「可能」對腦部有不良影響:一項1996年的研究發現頭部和頸部會吸收電磁波;一項2011年的研究發現接近手機位置的腦部組織的葡萄糖新陳代謝會加速。
  第二類手機電磁波風險的研究是前瞻性觀察研究(prospective observational studies)。這裡的「前瞻性」並非高瞻遠矚之意,而是指先觀察人們使用手機的情況,再追蹤他們之後是否罹患腦癌。由於手機在1980年中期以後才漸漸普遍,而腦癌的潛伏期又長,追蹤耗時,所以這類研究並不多。而最近一項這類的研究,是於19992005間進行,2013年發表,以一百萬名英國婦女為樣本的調查。該調查並未發現長期使用手機者比從不使用者會更易得膠質瘤及腦膜瘤;長期使用手機者只會更易得聽神經瘤(acoustic neuroma)。聽神經瘤雖通常較為良性,但仍可能導致殘廢和死亡:較大聽神經瘤的致殘率和死亡率分別為5%至10%和1%至2%。而且,由於此調查只追蹤受訪者七年,它很可能低估了得腦瘤的機率。
  第三類研究是上文提到的個案控制法(或譯「病例對照研究法」)。這方法是先找出腦癌病患,再依據這些病患的人口特性及背景特性(例如性別、年齡和職業)找出一群擁有相似這些特性的健康者作為對照組,然後回溯病患組和對照組過去使用手機的習慣,看習慣是否有所不同(吳瑞北教授稱此種對照組為「匹配的比較組患者」,此指稱並不正確,因為對照組應為健康者而非患病者)。這種方法特別適用於罕見病例的研究,包括膠質瘤此類腦癌的研究──膠質瘤的每年每十萬人新病例數只有3.4人,連4個人都不到──因此也是最常見的,探討手機腦癌風險的方法。
  個案控制法有其侷限,尤其是它依賴患者或患者親友對患者過去使用手機頻率的回憶,因此結果必未可靠。這也是樂觀派質疑這類研究的主要原因。可是,樂觀派的質疑似乎是選擇性的。他們對於那些未顯示手機使用會損害神經系統的調查結果,並未提出同樣的質疑。例如,歐盟執委會的「新興及新鑑定健康風險科技委員會」(Scientific Committee on Emerging and Newly Identified Health Risks, SCENIHR2015年的Potential health effects of exposure to electromagnetic fields (EMF) 報告宣稱,目前尚無足夠證據顯示手機使用(包括母親懷孕期間的手機使用)會影響幼兒及兒童的神經發育及行為,雖然此結論根據的研究裡有多項是可能有回憶偏差的調查研究,但樂觀派卻沒有因此主張尚無足夠證據顯示手機使用「不會」影響兒童的神經發育。
  綜合上述三類方法的研究結果,可以發現雖然每種方法均有其侷限,但每種方法均有部分研究結果顯示手機使用會增加腦癌風險。這三類方法的研究的累積結果,雖無法百分百證明手機電磁波會致癌,但也無法證明手機電磁波不會致癌。IARC2011年將手機電磁波列為2B等級的可能致癌物,也就是要告訴世人目前雖無充分證據顯示手機電磁波會致癌,但已有若干證據顯示它可能致癌,我們要謹慎以對。
  對於這2B等級的決定,樂觀派仍認為我們不必過度反應。吳瑞北教授便認為「像咖啡及泡菜也都列於類型2B。國內有些團體最近聲稱WHO對射頻電磁曝露提出警訊,並要求政府採取行政措施限制手機的使用,是對IARC此一文件作了過度的詮釋。」我不清楚吳教授將手機電磁波與咖啡及泡菜相提並論的用意。他或許是認為咖啡及泡菜是安全的飲食,一般人多吃喝一些也無妨,WHO只是提醒大家喝咖啡及吃泡菜都別過量。但我這「謹慎派」的解讀則是,像咖啡及泡菜這些大家過去以為不會致癌的飲食,也可能存在比我們認識中更高的致癌風險,大家還是節制一點較好。尤其最近讀過Mialon Nesson 今年剛發表於社會科學研究網(Social Science Research Network)的論文後,我更覺得應該謹慎。
  Mialon Nesson是兩位美國的經濟學家,他們最近採取一項新的方法探討手機簽約率與腦癌死亡率的關係──簽約率可作為普級率的一項指標,它是指一個國家裡每一百人有多少人與電訊公司簽約,使用這些公司提供的手機網絡服務。他們從WHO蒐集83個國家於19902012年間的腦癌死亡率數據,從世界銀行蒐集這些國家在此期間往前15年的手機簽約率(即19751997年的簽約率,1980年之前的簽約率均為零),分析此二者的關係。此方法沒有個案控制法的回憶偏差問題,也可以有更足夠的觀察期和更多的樣本,因此這研究很值得參考。
  結果發現,在19932000年之間,腦癌死亡率幾乎是逐年下降,但在2000年以後(也就是手機開始漸漸普遍的1985年過了15年以後),腦癌死亡率卻是呈上升趨勢。在排除12個可能的影響因素(例如國家的吸菸盛行率、國家的飲酒盛行率、人均國內生產毛額、網路使用)之後,手機簽約率仍會影響腦癌死亡率:每百人若增加一人簽約,則15年後的腦癌死亡率將增加0.8%。另一方面,此研究也發現,手機簽約率和15年後的其他五種疾病的死亡率並無關係。這五種疾病包括直腸癌、胃癌、乳癌、肺癌和缺血性心臟病。雖然手機簽約率或普及率並不等同手機使用頻率,但二者應該會有高度相關。例如,手機愈普及,用手機跟親友通電話頻率的就會增加。因此,這研究結果無疑又是一項警訊。
  綜而言之,雖然目前尚無絕對證據證明手機電磁波會致癌,但現有證據已顯示此方面的風險值得大家警惕,沒有必要時手機還是少用為妙,睡覺時也別將手機放近床頭。兒童的頭部較小,因此接觸到手機電池波的腦部面積比例較大;他們的頭蓋骨和耳殼也較薄,因此手機和腦部的接觸距離更短。而且,兒童的腦部組織含水量較高,更易吸入電池波。鑑於這些原因,應儘量避免讓兒童使用手機,尤其是不能讓他們將手機貼近臉部。


參考資料

吳瑞北。《射頻電磁波是否可能致癌?解讀IARC的評估報告》。下載自http://temiac.ee.ntu.edu.tw/files/archive/239_b2ca1b77.pdf
Hess, K. R., Broglio, K. R., & Bondy, M. L. (2004). Adult glioma incidence trends in the United States, 1977-2000. American Cancer Society, 101, 2293-2299.
IARC (2011). IARC classifies radio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s as 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 Available at http://www.iarc.fr/en/media-centre/pr/2011/pdfs/pr208_E.pdf
Mialon H. M. & Nesson, E. (2016). Cell phones and the risk of brain cancer mortality: A twenty-five year cross-country analysis. Available at SSRN: http://ssrn.com/abstract=2674296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Emerging and Newly Identified Health Risks [SCENIHR] (2015). Potential health effects of exposure to electromagnetic fields (EMF).
The Interphone Study Group (2010). Brain tumour risk in relation to mobile telephone use: Results of the INTERPHONE international case–control stud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pidemiology, 39, 675–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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