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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4日 星期三

最小兄弟

  聖經是一本很有趣的書,每次讀它你都可以發現一些新的訊息,一些你之前讀的時候沒注意的啟示。最近我有機會重讀瑪竇福音第廿五章,就發現自己一直忽略了其中一個很關鍵的字。

  該章有兩句耶穌的名句:「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凡你們沒有給這些最小中的一個做的,便是沒有給我做。」(瑪廿五40, 45)日前細讀的時候,我才注意到裡面談的是最小兄弟,而不只是小兄弟。(後來我發現許多人也和我一樣,沒注意那個「最」字)

  「最小」,不僅是窮困或一般的弱勢,而且還是最窮困、最弱勢,最容易被忽略的。這些人很可能是在社會上某一個角落,而不是我們身邊常遇到的人。有可能他們是窮人、病人或坐牢的人,亦可能是處在其他困境裡的人。例如被霸凌、孤立,而躲藏起來的人。耶穌要求我們關懷這些最小的兄弟,就是要求我們不僅要關心身邊有需要的人,而是還要注意、發現那些最容易被忽略,卻又最需要關懷的人。

  而當我們發現這些最需關懷的窮人、病人、坐牢的人和其他被忽視、壓迫的人,我們又該怎樣行動呢?很多時候最容易想到了就是捐款。但其實捐款是最廉價的行動:他們需要的不一定是錢,有時反而是別人的慰問、陪伴和接納。我們願意花時間走近他們,瞭解他們的真正需要嗎?更進一步說,如果是他們的遭遇是不公不義的制度所造成的,我們願意站出來為他們發言,改變有關的制度嗎?還是但求心安理得,捐點錢就算了?

  耶穌沒有說捐款。祂卻將自己比作這些最小的兄弟(以現代的語言來說也包括最小的姐妹),並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裏,你們來探望了我。」(瑪廿五35-36)換言之,瞭解他們的真正需求,他們需要甚麼我們就給甚麼。

  耶穌也沒說只對最小的兄弟做,祂的意思是連最卑微、最容易被忽略的兄弟姐妹也要關心。對最小的兄弟做,就是對所有兄弟做。

2018年3月11日 星期日

起誓與還願


  瑪竇福音裡有一段耶穌斥責法利塞人(Pharisees)的偽善的話,一連說了七個「禍哉」。其中一個禍(罪行)跟起誓與還願有關,因為法利塞人說:
誰若指著聖所起誓,不算什麼;但是誰若指著聖所的金子起誓,就該還願。又昏又瞎的人哪!究竟什麼更貴重:是金子還是那使金子成聖的聖所?還有:誰若指著全燔祭壇起誓,不算什麼;但是誰若指著那上面的供物起誓,就該還願。瞎眼的人哪!究竟什麼更貴重:是供物或是那使供物成聖的全燔祭壇?(瑪23:16-19
法利塞人真的有這甚麼說嗎?如果他們是司祭,這話比較易理解,因為司祭可以從聖所(聖殿裡的次核心所在,也是安置祭壇的地方)中的獻金及祭品獲利。但法利塞人不僅並非司祭,而且還是司祭們的敵對陣營,所以似乎並無如此教訓民眾的動機。
  一個可能是瑪竇為了反擊他在寫作福音時,基督徒要面對的壓迫者法利塞人(這時耶路撒冷的聖殿已毀,司祭們失去舞台,法利塞人起而代之,成為猶太人主要的宗教領袖),因此把譴責司祭們的話也套到法利塞人頭上去了。但無論當時是誰給民眾這教訓的,我們更需要反省的是:福音這段話對今日的我們究竟有何啟示?
  我們可以想像一個畫面:有三個信徒到聖殿裡去,一個指著聖所的獻金起誓,一個指著聖所的供物起誓,一個指著聖所起誓。前兩個說:「這是我今天的奉獻,如果天主你答應我,我日後一定奉獻更多。」最後一個說:「如果天主你答應我,我一定努力遵守你的誡命,並熱心助人。」事後這三個人的願望都實現了。前二人都來還願,按承諾奉獻;第三個卻沒有實踐承諾,因為這人想著「以後再做也不遲」,拖著拖著就忘了自己的誓言。
  那是不是前面兩個人就做得更好?不是。首先,行為上、時間上的節制和奉獻往往比金錢上的捐獻更難做到。特別為較富有的人而言,捐獻輕而易舉,但抽空服務或陪伴別人卻不容易。這也是我常說的,「捐款是最小的慈悲。」其次,這二人其實是將祈禱當作一場交易,和天主談買賣,忘了我們所領受的都是天主白白的恩賜。[1]
  總而言之,不要隨便發誓。誠如耶穌用略帶跨張的語風說的:「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天……不可指地…也不可指你的頭發誓」(5:34-36)。如果真有必要誓,要記住天主說的「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9:1312:7),儘量用仁愛的善行去回報天主的恩情吧。(是回報,不是交換)


[1] 羅馬書上說:「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既是這樣,那裡還有可自誇之處?絕對沒有」(羅三:2327

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給教宗的捐款往哪裡去了?

據天主教英漢袖珍辭典記載,於公元八世紀時,英王奧法(Offa)在聖伯鐸節日宣導全國人民每人捐獻一便士(penny)給教宗,這就是「聖座獻金」(或稱伯鐸獻金)的由來。這傳統演變至今,天主教會在每年的聖伯鐸與聖保祿瞻禮之前,會依例向信徒募捐,善款將送交由教宗作慈善和牧靈之用。
最近有兩本新書報導,這些善款「僅有四成真正用於濟貧,其餘皆被用來填補教廷的財政缺口,供養部分主教的奢華生活」,而教會對此並未全面否認,但表示二書內容已經過時,教宗方濟已掃除多項積弊(見聯合報2015116日《教廷濟貧募款 挪用6成自救?》一文)。
根據公教新聞社(Catholic News Service)的報導(見www.catholicnews.com/services/englishnews/2015/vatileaks2015booksclaimstrongresistancetopopesfinancereform.cfm),這些書中所談的,教廷早已公布,只是細節不如書中詳細。其中一本書裡引用的資訊,是教宗方濟特別任命的一個委員會所蒐集,後來由一兩位委員洩露給該書作者Nuzzi。教廷發言人指出,Nuzzi的撰述會誤導讀者,讓人以為教廷內的腐敗情況比教廷在改革過程中發現的還糟。例如,Nuzzi在其書中指出,2012年的聖座獻金只有20%是用於慈善用途,其餘都用於「維護」(包括實質的維護和浮濫的開支)教廷的運作或轉入一個由教廷國務院掌控的基金裡。這樣的陳述,可能讓人認為聖座獻金應全數用於慈善才對。但承如教廷發言人所言,教廷一向說明,聖座獻金同時會用於資助教廷,讓教會內各組織、辦公室能在普世推行教宗的使命。教廷國務院在其網頁上也指出,聖座獻金除了慈善用途(例如扶助貧病老弱、難民和移民)之外,也用於維持較窮困地區的堂區和教會組織,以及在這些地區推行天主教的教育等牧靈用途(見www.vatican.va/roman_curia/secretariat_state/obolo_spietro/documents/actual_en.html)。
其實,即使聖座獻金沒有用於堂區和教會組織的維持,我們也不能「不切實際」地要求它百分之百用於慈善用途。在國際上,許多知名慈善機構將捐款用於行政管理費(overhead and administrative expenses)的比例達2030%,例如美國樂施會(Oxfam America)和CARE (Cooperative for Assistance and Relief Everywhere)。以台灣的紅十字會為例,它2013年經常性收入中,更高達44%是用於人事費及辦公費。美國紅十字雖曾數度宣稱它將91%的捐款用於服務對象,但遭質疑後便在網站上撤除此一宣稱。有報導指出,近幾年美國紅十字僅是用在募款的支出就高達捐款的26%(見www.propublica.org/article/redcrossceohasbeenmisleadingaboutdonations)。為了破除大眾對善款用途的迷思,美國三大提供關於慈善機構資訊的組織於2013年共同發表一封公開信,呼籲大家摒除「慈善機構行政管理費愈少愈好」的迷思,不要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信中並引用一份2011年的報告指出,整體而言,獲評鑑推薦的優良慈善機構,其行政管理費平均為11.5%,略高於那些未獲推薦的慈善機構;後者的行政管理費平均為10.8%
簡言之,教廷並不否認聖座獻金過去曾被濫用,但濫用的情況並不如上述那兩本書所暗示,而且在教宗方濟上任後,這些情況已獲控制、改善。我們也不該被「挪用6成自救」這樣的報章標題誤導,以為這就代表嚴重的效率低落問題。

當科技使戰爭變得更便利:從桑德爾的《正義》到殺手機器人的倫理危機

  想像一下,你坐在空調房裡,手裡拿著一支像電動遊戲控制器的搖桿,螢幕上是數千公里外的異國沙漠。你看到一個閃爍的紅點,按下按鈕,「砰!」任務完成。接著你走出房間,到轉角的便利店買了一支冰淇淋,思考著晚上要吃什麼。    這不是電玩裡戰爭遊戲的劇情,而是現代無人機操作員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