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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3日 星期五

最後晚餐疑題系列三:耶穌在最後晚餐喝的是酒嗎?


  在上一篇文章「最後晚餐疑題系列二:最後晚餐是逾越節晚餐嗎?」我曾提到,按傳統逾越節晚餐上應喝四杯葡萄酒,而耶穌和門徒大概只喝到第三杯。但是,為何有些英文版聖經說他們喝的是「葡萄樹的果實」(fruit of the vine)而非wine[1] 天主教思高版的中文聖經更是將之譯作葡萄汁:「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國裏那一天,與你們同喝新酒。」(瑪26:29;亦見於谷14:25和路22:18),《和合本聖經》也是將fruit of the vine譯作葡萄汁。
  究竟最後晚餐時喝的是酒還是葡萄汁?對這問題有兩派說法。
  第一派說聖經中的「酒」有兩種:發酵過的和未發酵過的,後者就是葡萄汁(這派人並認為這就是聖經裡說的「新酒」)。依這派的說法,逾越節和緊接著的無酵節都是禁止吃發酵的食物,而且在逾越節前猶太人已在家裡大掃除,把所有酵母和發酵過的食物清除掉,所以逾越節晚餐當然不能有發酵過的酒。同時,在猶太人的觀念裡,酵母通常都是比喻使人腐敗、墮落之物,因為酵母會使食物變質,而且一丁點便可使整個麵團膨脹,好比一個壞蛋可搞壞一整個團體(一顆老鼠尿弄壞一鍋粥)。因此,耶穌絕不會在最後晚餐這神聖之夜喝發酵過的酒。
  另一派說酒就是酒,沒有未發酵過的酒;逾越節晚餐的「酒」更是如此。因為逾越節是在春天,而葡萄要在夏末至初秋才成熟。以當時的科技,無法將前一年的葡萄汁保存至今年使用。(前一派則說,未發酵過的酒是糖分超高、喝前要加水的超濃葡萄汁,所以可以保存較久。但我認為十個月恐怕也太久了。)至於酵母的問題,這派指出酒不是用酵母發酵的,所以不在逾越節和無酵節的禁忌之列。事實上,現代猶太人吃逾越節晚餐時,喝的也是發酵過的酒。
  這兩派孰是孰非,見仁見智。但我認為第二派的說法更可信一些,第一派的說法可能被那些對喝酒持負面態度的基督徒過度主張了。英文聖經裡的fruit of the vine,可以解釋做(發酵過的)酒或(未發酵過的)葡萄汁。思高聖經將之譯作葡萄汁,似乎比較認同第一派的說法。


[1] 例如欽定本聖經(King James Bible)、新國際版聖經(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和梵蒂崗聖經網(http://www.vatican.va/archive/bible/index.htm)上的New American Bible 都是如此用詞。

2018年3月23日 星期五

《抹大拉的瑪利亞》電影影評


  一部記述聖瑪利亞瑪達肋納(St. Mary Magdalene,亦譯作瑪麗德蓮)的電影昨天在台灣首映,我女兒買了票請我去看。由於聖經對這位聖人的記載不多,四部福音裡只出現她的名字十三次,[1] 所以電影中許多情節難免是臆測及湊合。不過看到導演在劇情及取景上的用心,我倒有意給這電影四顆星(滿分是五顆)。可惜它的劇情過於沉悶(或沉重),讓坐在我右邊的觀眾睡著了,所以我決定給它三顆半星。
  Magdalene的意思的「來自瑪格達拉(Magdala)的人」,英文版的若望福音也將Mary Magdalene寫作Mary of Magdala,基督教亦因此將Mary Magdalene譯作「抹大拉的瑪利亞」,這也是這部電影的中文譯名。
  電影之所以用瑪利亞瑪達肋納作為題材,是因為她確有讓人想像的空間。她是女門徒之中,與耶穌最親密的一位。她在耶穌生前一路跟隨祂、資助祂。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十二宗徒不知所踪,[2] 只有聖母、瑪利亞瑪達肋納和一些其他女門徒守在附近。耶穌死後,瑪利亞瑪達肋納不只參與安葬的工作,也是第一個在安息日後前往墳墓,並見證耶穌復活的人。這種親密關係,讓想像力豐富的作家們發展出一些理論,認為她是耶穌的情人或妻子,也是若望福音裡那位「祂所愛的門徒」。丹布朗的小說,後來被拍成電影的《達文西密碼》便是以此作梗,而《抹大拉的瑪利亞》這電影也多次暗示她與耶穌之間的曖昧關係。在最後晚餐一幕,這電影便安排瑪利亞瑪達肋納坐在耶穌右邊,表示她是耶穌最愛的門徒,地位凌駕其他宗徒。這也留下伏筆,說明伯多祿(彼得)為何後來對「耶穌在復活後最先顯現給瑪利亞瑪達肋納」的消息那麼排斥,忿忿不平。
  電影裡的此一安排,雖然和近代部分聖經學者對《若望福音》作者身分的懷疑一致,但卻也和《若望福音》第2021章有關「祂所愛的門徒」的記述明顯不符。且依照近代考究的結果,當時坐在耶穌右左兩側的(猶太文化以右為大),分別是若望和猶達斯(電影中譯作「猶達」),而伯多祿則大概是敬陪末座。[3]
  提到猶達斯,他是《抹》裡的一個副軸。千百年來,聖經學者和基督信徒有個百思不得其解的難題:猶達斯為何出賣耶穌?難道真的只為那三十塊銀錢嗎?[4] 雖然若望福音(12:6)說「他是個賊,掌管錢囊,常偷取其中所存放的」,但猶達斯如果真的一無是處,耶穌就不會選立他為宗徒;耶穌選擇猶達斯,絕對不是為了讓他出賣自己。一個跟隨耶穌三年之久,並接受派遣去宣講天國、治病、驅魔和復活死人的宗徒(瑪10:7-8),絕對不可能只因為愛財而出賣師傅。因此有一個解釋說,猶達斯是為了逼耶穌大顯神通解放以色列人,才將耶穌交付給司祭長。《抹》就是採用了此一解釋。
  不過依《抹》裡的舖陳,觸發猶達斯決定逼耶穌出手的,是清潔聖殿事件。對這事的呈現,《抹》和福音的記載並不相符。依福音記載,耶穌在清潔聖殿時只有「把一切在聖殿內的商人顧客趕出去,把錢莊的桌子和賣鴿子的凳子推翻」(21:12),並未試圖拆毀殿內的門。
  《抹》裡的一些其它描述,也和史實不符。例如,最後晚餐是逾越節的晚餐,依例用餐者是圍著一張凵字型的桌子側臥而坐,並非像電影中端坐,也不是像達文西的名畫《最後晚餐》裡坐在長條形的桌子後。另一例子是耶穌身上的鞭痕。羅馬兵士對待犯人的鞭子,上面都插滿釘子,每抽一鞭犯人都皮開肉裂。而影片裡看似一般皮鞭造成的鞭痕,有點太輕描淡寫。
  不過,《抹》裡有些描述卻是考證過的,合符史實。例如,耶穌背十字架上山時,其實只有背負一根橫木,而非完整的十字架。其次,耶穌被高掛在十字架上後,因為懸空而呼吸困難,必須偶而用腳踩一下腳下的小墊木幫助呼吸,但每踩一次則被釘的傷口又再撕裂一次。影片裡刻意呈現了此種呼吸、撕裂的鏡頭,不過畫面不長,觀眾不易察覺。
  這電影裡最值得留意的,是它試圖呈現的一個核心論述:宗徒們都誤解了默西亞(Messiah,基督教譯彌賽亞)的意義,以為這仍是如舊約時代裡所指的「受傅油的君王」,以為耶穌是用奇蹟或軍事力量推翻羅馬統治的救主。依聖經記載,宗徒們的確如此。馬爾谷福音一再暗示,宗徒們到耶穌死而復活後,才比較明白耶穌的使命和默西亞的意義;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更明載,宗徒們在耶穌升天前還問祂說:「主,是此時要給以色列復興國家嗎?」(宗1:6)究竟有沒有人更早認清默西亞的意義呢?聖經裡沒提,或許只有聖母瑪利亞。但《抹》則認為是瑪利亞瑪達肋納:她向宗徒們解釋說耶穌是和平的君王。
  而無論瑪利亞瑪達肋納是否真正在耶穌死前已認識到祂是和平的君王,她確實是位深愛耶穌的門徒,也是基督復活的首位見證人,和首位聽到復活的真理並將之傳報其他信徒的人。因此,天主教會將她封為聖人,譽她為「使徒們的使徒」(apostle to the apostles),並在20166月將她的紀念日提升為慶日。[5] 為每一個基督徒,她都是榜樣。


[1] 這十三處分別是瑪27:56, 61; 28:1; 15:40, 47, 16:1, 9; 8:2, 24:10; 19:25, 20:1, 11, 18。雖然記載不多,但在當時一個女性不受重視,女性名字經常不見經傳的社會裡,瑪利亞瑪達肋納能在福音中出現十三次,已顯示她是個受當時教會敬重,響噹噹的人物了。
[2] 如果若望福音裡「祂所愛的門徒」(若19:26)是指若望宗徒,那麼他就是例外。
[3] 見加拿大天主教組織「生命恩泉」製作的《聖地‧聖經‧冷知識》特輯的《最後晚餐廳》篇。
[4] 這出賣耶穌的酬勞只見於瑪竇福音(26:15)。根據New American Bible的解釋,這個價錢是《匝加利亞》先知書(Zechariah 11:12-13)裡資遣一個善牧(天主)的廉價工資,也是《出谷紀》(21:32)所載,牛若牴死了一個奴婢,牛主人應給奴婢主人的賠償。
[5] 詳見天主教周報第397期。《抹》將apostle to the apostles譯成「門徒中的門徒」是錯誤的,因為apostle不僅是跟隨耶穌的一般discipleApostle是指門徒裡被特選去傳報福音的「被派遣者」,應譯為使徒或宗徒。

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

最後晚餐的推理:門徒們為何讓猶達斯離開?

  再四天就復活節了。這幾天在彌撒裡都可以讀到關於最後晚餐的記載,四部福音均有敘述耶穌預告有人出賣祂。瑪竇福音記載「他們正吃晚餐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有一個人要出賣我。』」(瑪廿六:21)這和若望福音記載的相同,也和另兩部福音的記載相似──瑪爾谷寫的是「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有一個與我同食的要負賣我。』」(谷十四:17);路加寫的是耶穌說「看,負賣我者的手同我一起在桌子上」(路廿二:21)由於門徒們當時都和耶穌一同吃飯,大家都將手放在桌子上,所以這兩種記載都是指是在場門徒中的一人是負賣者。但四部福音接下來的敘述便不盡相同了。
  據瑪竇和瑪爾谷所述,門徒紛紛問耶穌「難道是我嗎?」時,耶穌回答說是「同我一起把手蘸在盤子裏的人」(瑪廿六:22-23;谷十四:19-20)。瑪竇福音也補充說:「那要出賣衪的猶達斯也開口問耶穌說:『辣彼,難道是我嗎?』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瑪廿六:25)路加沒有記載耶穌說是誰;若望(若十三:23-30)則記述:
他門徒中有一個是耶穌所愛的,他那時斜倚在耶穌的懷裏,西滿伯多祿就向他示意說:「你問他說的是誰?」那位就緊靠在耶穌的胸膛上,問他說:「主!是誰?」耶穌答覆說:「我蘸這片餅遞給誰,誰就是。」耶穌就蘸了一片餅,遞給依斯加略人西滿的兒子猶達斯。隨著那片餅,撒殫進入了他的心,於是耶穌對他說:「你所要做的,你快去做罷!」同席的人誰也沒有明白耶穌為什麼向他說了這話。不過,有人因為猶達斯掌管錢囊,以為耶穌是給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需要的」,或者,要他給窮人施捨一些東西。猶達斯一吃了那一片餅,就立時出去了;那時,正是黑夜。
  無論是根據瑪竇或若望福音,如果耶穌真的指明猶達斯是負責者,門徒們──尤其是衝動直率的伯多祿──如何會讓他活著離開?門徒們當晚已經帶了兩把劍啊!(參見路廿二:35-38)。以下我試憑自己的推理還原現場,和大家分享。
  伯多祿雖然魯莽,但之前在耶穌預言受難時他因為出言阻止而被罵過(瑪十六:21-23;谷八:31-33),所以不敢再直接問耶穌誰會出賣祂,只好叫若望(普遍認為他即是那「耶穌所愛的」門徒)去問。若望問了,得了答案,但因為他心思細密又善解耶穌的心意(故此耶穌特別疼愛他),所以他沒有轉告伯多祿和任何人,大家也就聽不懂耶穌「你所要做的,你快去做罷!」這句話的意思。當時坐席按習俗依U形排列,大家側臥在墊子上用餐(和達文西畫中的不同),若望可能坐在耶穌的右邊(大概是因為和祂最親密),伯多祿坐在耶穌左邊,但被耶穌背對著,所以聽不到耶穌輕聲給若望的回答。也因為座次如此,若望坐了耶穌以外最首要的位置(猶太人以右為尊,和中國傳統相反),也就是門徒們原想該給伯多祿坐的位置,所以門徒才又「起了爭論:他們中數著誰最大」(路廿二:24;參見思高版《福音》)。

  猶達斯見耶穌好像告訴了若望答案,但又聽不到,便出於好奇與恐懼(恐懼是因為耶穌說賣祂的人是有禍的;見瑪廿六:24,谷十四:21,路廿二:22),走到耶穌身旁輕聲問第二次「辣彼,難道是我嗎?」(瑪廿六:25;第一次是和其他門徒異口同聲問的,見瑪廿六:22)。由於猶達斯問得聲音很小,所以當耶穌回答「你說的是」(瑪廿六:25)和「你所要做的,你快去做罷!」(若十三:27)時,門徒們都不知道發生何事。

當科技使戰爭變得更便利:從桑德爾的《正義》到殺手機器人的倫理危機

  想像一下,你坐在空調房裡,手裡拿著一支像電動遊戲控制器的搖桿,螢幕上是數千公里外的異國沙漠。你看到一個閃爍的紅點,按下按鈕,「砰!」任務完成。接著你走出房間,到轉角的便利店買了一支冰淇淋,思考著晚上要吃什麼。    這不是電玩裡戰爭遊戲的劇情,而是現代無人機操作員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