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7日 星期六

該換掉家中的舊家電嗎?

  舊家電比新家電更耗能,因此從環保的立場出發,自然應該汰換舊家電。但若從自家的經濟著眼,答案卻是未必,因為新電器省下的電費多久才能回本,是同時由電器效率、電價及電器售價共同決定的。這問題有點複雜,以下用我家的冰箱為例向大家說明。

  我家的冰箱初買時的「每年耗年量」(按使用說明書標示計算)是768度,但由於已使用十年,因此效率衰退了20%,目前每年耗年量約是780/0.8 = 960度。[1] 如果我買一台同品牌、同容量,但能源效率一級(級數數字愈小愈省電,一級是最省電的)的新冰箱來取代它,依該新冰箱的標示,它的每年耗年量約372度。因此,換這台新冰箱我每年可省電960 – 372 = 588度;這相當於減少588*0.528 = 310.46公斤二氧化碳,[2] 或多種約310.46 / 17.96 = 17棵水黃皮樹。[3] 因此若單從環保著眼,自然應該汰換舊家電。但究竟換機之後,一年能省多少電費呢?
  台灣的電費是採累進費率,用電愈多則每度電的平均單價愈高。一般家庭和我家都一樣,用電種類屬於「表燈,非營業用」(見圖一我家的電費單第一個紅框處),每兩個月計費一次。如果兩個月用電不超過40度(這叫「底度」,見圖一綠框處),就一律視作用電40度計費。多數家庭和我家都會超過這度數,要另依公式計費;我家今年62日至82日就用了877度(見圖一兩個黃框處)。接下來的計算有點複雜,但請大家耐心看下去,這樣才能搞懂換家電多久之後才回本。

圖一 我家的電費單
  
依台電今年41日開始實施的電價表(詳圖二),六至八月是夏月,所以費率(每度多少錢)要看圖二紅框的那一欄。至於那些度數範圍要每度1.63元計,那些範圍要每度2.38元計,就要看綠框那欄。但是,由於每兩個月才計費一次,因此計費時各段度數還要乘以二(見圖二內的註1)。換言之,我家用電的877度裡,前120*2 = 240度是以每度1.63元計,接下來未超過330*2 = 660度的度數則以每度2.38元計。因此有660 – 240 = 420度要以每度2.38元計。剩下來的887 – 660 = 217度,則適用第三級的費率,每度3.52元計:因為總度數沒超過第三級的上限500*2 = 1,000,所以上述的217度全部適用於這一級。這就是我家電費單裡「流動電費計算式」這一列所說明的(見圖一第二個紅框處)。我也是花了好一兩個小時才搞懂。
  
圖二 一般家庭用戶電價表

  由於電費的計算是如此複雜,誰也無法精準預估換電器可以省多少電費,只能大概估算。如果我買上面那台一年可省588度電的冰箱,每兩個月就可以省588 /6 = 98度電。這會讓我家那兩個的用電從877度降到779度,而這度數仍然超過第二級電價的上限660度,因此省下那98度電等於兩個月省掉98*3.52 = 345元;不過這是以夏月計算。若以全年計,一年有四個月(六至九月)是以夏月計費,其餘八個月的第三級電價是每度2.89元(見圖二)。換言之,我一年可省下的電費是345*(4/2) + (98*2.89)*(8/2) = 1,823元。
  那麼多久才可以回本呢?這台冰箱的售價是26,900元,所以要26,900 / 1,823 = 14年又9個月才可以回本。而若依一些媒體或專業文章的明示、暗示,一台冰箱用上10年就該換另一台了。因此,像我家這台舊冰箱是否該馬上換掉,或過幾年才換,從經濟學來看實在見仁見智。由此亦可見,若以目前的售價而言,「買一台更省電的冰箱」其實有部分可視同環保捐獻。政府宜多予補助,讓售價降低。
  如果是冷氣機,計算更為複雜。因為冷氣機不是每月開,每天24小時開,所以每個家庭的使用習慣會決定還本的年數。如果是燈泡,問題則簡單一些。大致上說,若是要買新燈泡,省電燈泡比傳統的白熾燈泡划算(其實已經不容易買到白熾燈泡了),LED燈泡又比省電燈泡划算。但若單從經濟著眼,倒沒必要提前將省電燈泡換成LED燈泡。





[1] 依據上次提到的《惜物是美德,但老舊電器撐著用不是──節電雲林篇》這篇文章的分析,「冰箱使用10年效率衰退20%15年衰退50%、至20年衰退100%」(文章取自http://pansci.asia/archives/88183)。
[2] 發一度電要排放多少二氧化碳,要視發電方式而定。依能源局公佈之104年度電力排放係數,台灣每度電約排放0.528公斤的二氧化碳。(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new_info/new_infob32.aspx?LinkID=8)
[3] 一棵水黃皮每年可吸存17.96公斤的碳,這數字是參考地球公民基金會於20088月發表的《種樹減碳.可行嗎?》文章,網址見http://www.cet-taiwan.org/node/286

2016年9月15日 星期四

好心做壞事

  今年六月,我在此曾寫過一篇《心靈環保,地球未必就會好》的文章,講論只有善意與簡樸生活是不足以解決環境問題。本月12日,一則新聞報導更凸顯出,只有仁慈與環保的善意卻無正確知識,我們可能會「好心做壞事。」根據這篇報導,某慈善團體捐贈舊家電給弱勢家庭,造成這些家庭電費增加,生活更形拮据。發生這種問題,顯示該慈善團體和受助的弱勢家庭環保知識不足,而相關機構(台電、能源局和環保署)在節電的宣導上仍有盲點。
  雖然舊家電比新家電更耗能是環保常識,但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或經常留意這事。經濟部能源局曾贊助科學網站「泛科學」發表一系列的能源知識文章,並於去年11月在該網站刊登文章《惜物是美德,但老舊電器撐著用不是──節電雲林篇》,專門討論舊家電不環保的問題。但是,由於缺乏配套,這些訊息並未傳達慈善團體與很可能不瞭解這問題的弱勢家庭。台灣的環保教育及節能宣導行之有年,這些訊息仍無法傳達部分最需要知道的民眾,這是值得檢討的。
  其實,這則新聞給我們的教訓,不僅是「使用舊家電未必是環保」,還包括「捐贈要符合受贈者的需要」。如果一個家庭裡的冰箱已用了十五年,那麼送給他們一台用了八年的冰箱或許是正確的。如果一個家庭原本沒有電視,那麼送給他們一台新電視(無論有多麼省電)便可能是多餘的(因為他們可能沒時間看),甚至有害(因為他們要付更多電費)。
  比較有爭議的一個問題是:既然舊家電比新家電耗能,那麼我們是否該汰換自己家中的舊家電呢?在發表於泛科學的上述文章裡,似乎暗示應該如此;一些媒體文章更明確勸籲「冰箱、冷氣用8年就該換,新電器四年省下的電費,就可幫你回本。」[1] 這回本年數的說法其實不一定對,因為回本的時間不單取決於電器的效率,還得依電價及電器的售價而定。欲知詳情,請看我下一篇文章。





[1] 該文章發表於http://blog.udn.com/DDPisShit/3783679

反對同性性行為就是反科學?

  《天主教教理》說「同性戀的行為顯示嚴重的腐敗,聖傳常聲明『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是違反自然律的行為,排除生命的賜予,不是來自一種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補。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戀行為是不許可的。」(教理 2357 條) [1] 這說法常受到支持同性戀者駁斥,其中包括從生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