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 星期二

我父親該死嗎?

  因為新冠疫情,快四年沒有回鄉探親了。今年春假疫情趨緩,各地通關放寬,我終於一圓探親夢。回鄉見到老父,彼此都很高興。不過,這幾年下來,我父親的健康已差了許多,看見也難免心酸。

  由於年邁和慢性病,他現在每天幾乎只做兩件事:吃和睡。吃包括吃飯和吃藥;一天要吃四五種藥,用來降血糖、降膽固醇、暢通血管。他睡覺也睡不好:夜尿頻繁,每晚起來三四次;白天精神不足,起來沒多久就要再睡,一天臥床大概十八小時。他這種作息習慣,加上經常尿失禁,也讓家裡的幫傭難得好好休息。但最麻煩的還是失智。這幾年他的記憶力急轉直下,到冬天尤其嚴重,[1] 對家人和幫傭造成許多困擾

  有些朋友對我說,你爸年已九十八,他的情況已比許多老人好了。這話雖然正確,但卻是缺乏同理心的一種安慰。作為兒子,我無法忘記大學前那十八年和父親朝夕相處的日子,也無法忘記九十來他精神抖擻的樣子──他是九十歲後才思想和行動變慢的,之前仍健步如飛。現在,當我靠近他耳邊大聲說話時,或當攙扶著他顫抖的手時,我屢屢不禁對比今昔,淚湧心頭。

  就在除夕前一天,父親又胸悶發作,每走一步都氣喘如牛。他多次搖頭嘆息,說人老了真沒用,並說自己恐怕過不了這新春。我只好安慰他,激勵他的生存意志。但與此同時,我心中不禁想著他活下去究竟是為甚麼?人生的意義或生命的價值何在?

  說實在的,若依一些贊同安樂死人士的觀點,我父親大概已符合安樂死的標準了。不僅整天的吃和睡看來毫無意義,大小便失禁也讓他喪失尊嚴。而且,他的活著對家人造成負擔,也「浪費」社會的醫療資源。既然他自己都活得不耐煩,是該死的時候了。這結論似乎言之成理,但若真的說得通,恐怕許多人也都該安樂死。

  依照上面的邏輯,像王曉民那樣的植物人固然該安樂死。那些貧病交迫,雖非患絕疾卻對人生絕望的人也有權要求安樂死。甚至那些因失戀而痛不欲生的人,大概也可以申請安樂死。如果人有權因為看不到自己生命的意義(或價值)和想脫離痛苦而選擇死亡,那麼有千千萬萬的人都可以安樂死。我想,死亡不是答案,人的價值與人生意義的追尋才是。看著我父親,我該思索的不是如何加速他的死亡,而是如何從他身上找出人的價值與人生意義。

  昨天,我與父親通話,聽到他的聲音又是變得洪亮,聽來比春節假期那幾週都還精神飽滿,更聽不出半點想死的念頭。生命真奇妙。



[1] 我父親的記憶時好時壞,大概是患了腦血管性癡呆。天氣和暖,液循環好時記性便好一些。

反對同性性行為就是反科學?

  《天主教教理》說「同性戀的行為顯示嚴重的腐敗,聖傳常聲明『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是違反自然律的行為,排除生命的賜予,不是來自一種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補。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戀行為是不許可的。」(教理 2357 條) [1] 這說法常受到支持同性戀者駁斥,其中包括從生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