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9日 星期六

政府機關委託的研究報告,作者要寫誰?

  作者當然是實際寫報告的人。所以,如果環保署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的一項調查,調查報告的作者應是該顧問公司裡負責寫該報告的人──不是環保署,也不是顧問公司。如果是政府機關內某個部門編寫的報告,而且報告中沒有列出作者的名字,那麼作者也應該是該部門而非該機關。

  至於出版單位,委託的報告若是由政府機關出版,那出版單位就是該機關。縱使是政府機關內某個部門編寫的,通常也是以機關名義出版,因此依美國心理學會的 APA 7 規範,出版單位會寫該部門及其所屬機關的名稱。例如,由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編寫的民國 94 環境白皮書,其APA的書目是:

綜合計畫處(2005)。環境白皮書∕9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

  上面報告的名稱要用字型強調,用斜體或粗體都可以。APA 7 的規範,書目第二次行起還要內縮,不過在這部落格上無法如此排版。另一實例是由環境保護署委託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 112 年完成的《111年一次用塑膠產品源頭減量工作計畫成果報告》。該報告可在網上下載,報告中並明列計畫主持人是林建宏。因此,其APA的書目是:

林建宏(計畫主持人)。(2023)。111年一次用塑膠產品源頭減量工作計畫成果報告。【委託研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https://reurl.cc/NqnaAm

  正文裡的引用格式為「林建宏(2023)」或「(林建宏,2023)」。

  這些格式和接受政府或其他組織經費補助而完成的研究報告相同。在 APA 7的寫作手冊,一份由紐約大學的Clancy Blair教授接受補助後完成的研究報告,其書目是:

Blair, C. B. (Principal Investigator). (2015-2020). Stress, self-regulation and psycho-pathology in middle childhood (Project No. 5R01HD081252-04) [Grant]. Eunice Kennedy Shriver National Institute of Child Health & Human Development. https://projectreporter.nih.gov/project_info_details.cfm?aid=9473071&icde=40092311

  而從「文責」的角度看,作者也應該是實際寫報告的人。像前述林建宏(2022)的例子,該報告最後一頁便特別聲明「本報告係受託單位或計畫主持人個人之意見,僅供環保署施政之參考,不代表本署立場」。換言之,有問題一律由林建宏或其研究團隊自負文責,千萬別怪環保署。

  APA 7的寫作手冊另一項委託報告的書目例子,其報告雖是由美國智庫 Atlantic Council 出版,但報告內亦註明“This report is written and publ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tlantic Council Policy on Intellectual Independence. The authors are solely responsible for its analysis and recommendations. The Atlantic Council and its donors do not determine, nor do they necessarily endorse or advocate for, any of this report’s conclusions.” 換言之,出了問題找作者便好,別找Atlantic Council

  不過,若是報告的封面及最前後幾頁都沒有註明作者是誰,也沒有類似上述的文責聲明,那大概只能將出版者視為作者了。像聯合國環境署出版的Single-Use Plastics: A Roadmap for Sustainability 報告便是如此。該報告雖在正文之前的第 ii 頁註明其員工 Claudia Giacovelli 是第一作者(lead author),但只是把他列在致謝名單裡,和其他貢獻者並列。更重要的是,該署在可下載該報告的網頁上列舉的書目引用方式中,也是將自己列為作者,如下: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2018). Single-Use Plastics: A Roadmap for Sustainability (rev. 2). https://wedocs.unep.org/20.500.11822/25496

  讀者若要看更多範例,可參考

https://apastyle.apa.org/style-grammar-guidelines/references/examples/report-government-agency-references

https://guides.himmelfarb.gwu.edu/APA/book-government-publication

2023年4月1日 星期六

書房進補(八):Triple Bottom Line 該譯做三重底線嗎?

  1994 年,倡議企業社會責任的權威 John Elkington 創了一個新名詞 Triple Bottom Line(簡稱 TBL或 3BL)。從此,這名詞在商管界廣泛使用;在華語世界這名詞被普遍譯為「三重底線」,但這樣的譯名也容易令人誤解。為正確理解 TBL 的意義,我們要清楚 bottom line 的意思和 Elkington 提出 TBL 時的原意。 

  英文裡的 bottom line 有三種意思。一是最為人所熟知的「無可退讓的那條底線」,例如可接受的最低價格或最低限度的條件。二是指財務報表上最下面的一行或那一行的數字,也就是盈虧的數目、損益表的底線,或收支餘絀表上的「餘絀」。Elkington 的 TBL,是借用這第二個意思,而非指「無可退讓的底線」。

  過去,企業的財務報表底線只會考慮財務上的利潤或盈虧,而 Elkington 則主張企業要同時考慮、兼顧經濟(非只財務)、社會和環境上的盈虧。尤其是企業不該再將生產活動的社會和環境成本外部化,只顧企業本身的獲利。Elkington的原意亦不只是追求經濟、社會和環境這三方面的帳面平衡,更不能以一方面的獲利(例如經濟上的成長)來抵換(trade-off)其他方面的虧損。Elkington 提出 TBL的用意,一開始便是要促成資本主義的轉型。可惜至今,許多企業的執行長和財務長仍然竭盡全力要達成企業的利潤目標,對於社會和環境的目標卻少有如此的努力。他們雖或口喊著 3 bottom lines,實際上依舊停在 only 1 bottom line 的思維。

  德國科思創(Covestro)公司的前執行長 Patrick Thomas 強調,TBL 對企業的要求是:在經濟、社會和環境這三層面的其中兩面前進時,至少不影響(損害)到第三個層面。Elkington 也認為這是所有企業該有的基本方針(default setting)。

  釐清了 Triple Bottom Line 的原意後,我們究竟該如何翻譯這概念的呢?我想大致有兩個選擇。一是維持目前普遍的譯名「三重底線」,但要留意這裡不是指「無可退讓的底線」,而是三重盈餘,也就是經濟、社會和環境上的利益。

  第二種譯法,就是依據 bottom line 的第三種意思,將 Triple Bottom Line 意譯為「三重核心考量」。按 Collins 辭典的定義之一,The bottom line in a decision or situation is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 that you have to consider;按劍橋辭典的定義,bottom line 也可指 the final result or the most important consideration of a situation, activity, or discussion。譯為「三重核心考量」,或許也可以避免企業只將社會和環境上的利益視為帳面上的數字,缺少真心的關注。


[註] 有關TBL時原意,本文是參考整理自Elkington, J. (June 2018). 25 years ago I coined the phrase “Triple Bottom Line.” Here’s why it’s time to rethink it.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https://hbr.org/2018/06/25-years-ago-i-coined-the-phrase-triple-bottom-line-heres-why-im-giving-up-on-it

反對同性性行為就是反科學?

  《天主教教理》說「同性戀的行為顯示嚴重的腐敗,聖傳常聲明『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是違反自然律的行為,排除生命的賜予,不是來自一種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補。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戀行為是不許可的。」(教理 2357 條) [1] 這說法常受到支持同性戀者駁斥,其中包括從生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