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 星期四

從新聞學統計:平均薪資篇


  行政院長賴先生在今年51勞動節前夕表示,因為經濟回春及政府的功德,「勞工的平均收入更來到49989元,創下史上新高。」[1] 此話一出,馬上飽受「不知民間疾苦」的批評。連偏綠的自由時報,也有讀者投書在「自由廣場」上指出,國人的薪資差距甚大,行政院以平均數談薪資,無法反映多數民眾的真實情況。按主計總處2016年公布的數據指出:
105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總薪資(含經常性與非經常性薪資)中位數為40,612元,較上年減少0.59%,同期間總薪資平均數為48,790元,較上年增加0.62%;總薪資中位數占平均數比率為83.24%,較上年減少1.01個百分點。[2]
  換言之,2016年(民國105年)時,有半數勞工的薪資是在40,612元以下,而用平均數代表多數人的薪資會高估48,790 - 40,612 = 8,178元,高估了8178 / 40612 = 20.1%[3] 賴先生說的49,989元,應該是今年最新統計的總薪資平均數。可惜主計總處並未同時公布最新的總薪資中位數,我們無法得知它和4,9989元差了多少。事實上,由於今年初主計總處已決定將原訂三月公告的2017年總薪資中位數,延後至今年聖誕前夕才公告,我們只能從2016年的數據找尋更多的線索。(有人說延後公告是選舉考量,我想這就見仁見智了。)
  根據主計總處已公告的2016年其他數據,當年的平均每月總薪資雖達48,790元,但有30%的勞工每人每月總薪資不到33,631元,有20%的勞工不到29,883。今年的情況恐怕也好不了多少。而且,這些數字來自「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只包括工業及服務業的僱員,因此並不包含薪資可能更低的農林漁牧業僱員,也無法反映失業或待業者。
  數字會說話,但政治人物常常利用數字說有利他們的話。賴先生是醫師,不可能不知道平均數和中位數的意義,也當然懂得如何利用平均數粉飾昇平。但人民的感受是很實在的;肚子也會說話。




[1] 聯合新聞網201852日報導,取自https://udn.com/news/story/7867/3118551
[2] 經常性薪資是指每月給付受僱員工之工作報酬,包括本薪與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非經常性薪資則是指非按月發放之工作獎金、節慶獎金、差旅費、誤餐費等。引文出於行政院主計總處106329日新聞稿,取自https://www.dgbas.gov.tw/public/Attachment/73291542156O37OK6W.pdf
[3] 嚴格來說,「最多人在所的薪資水準」是眾數(mode)而非中位數,但因為有貧富差距,中位數總比平均數更有多代性。而且主計總處也沒有公布眾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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