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8日 星期六

基改食品的安全與倫理問題

  今日在一場演講中,我以「如何回應二位方濟的生態感召」為題,講論教宗方濟各的《願祢受讚頌》通諭及有關的環保議題。臨近結束時,聽眾裡有人問到基因改造食品(簡稱基改食品)的安全問題。由於時間有限,現場只能簡短回答。以下特別節錄一篇我去年發表於見證月刊的文章,並以後記方式補上《願祢受讚頌》通諭對此問題的一些論述,希望能幫助上述聽眾及各位讀者對此議題的瞭解。
在下段開始的節錄文章裡,我除了談到基改食品的安全問題之外,也會討論它的倫理問題,包括:基改食品的研發、生產和推廣方式是否合符倫理,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些食品?因為誠如《教會社會訓導彙編》指出,「生物科技的應用、在倫理上的可接受程度、對人們健康造成的後果、對環境和經濟的影響等,都是……議題……基督徒對這些問題不會無動於衷」。[1]
對於基改食品的安全常有兩極的看法。研發、生產這些食品的科學家和企業,以及批准這些食品上市的政府部門,都主張基改食品是安全無虞。環保團體和消費者團體則指控不僅基改食品有害人體健康,基改農業也是破壞生態;部分醫學和生物學專家亦質疑基改食品和基改農業的風險。即使台灣的政府部門之間,也會因為立場和主要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不同而有不同的主張。例如,衛生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刊登廣告,宣傳基改食品安全無虞,大眾不必杞人憂天;農委會則主張消費者對基改食品的疑慮並非空穴來風,因此基改食品的標示有其必要。[2]
至於倫理方面,基本的問題是:當人類藉由基因轉殖創造新的生命形式時,人類是否僭越了天主的工作?贊成基改食品的人認為,長久以來農民已利用接枝、受粉,雜交生殖等技術進行動植物的品種改良,基因轉殖只是更先進的技術而已。反對者則指出基因轉殖和傳統育種技術的一個大不同:基因轉殖可以輕易跨越物種界限,甚至突破動物、植物和細菌間的藩籬。例如,人類可以利用傳統技術將馬和驢雜交生出騾,但由於自然存在的屏障,騾無法繁延後代。然而,基因轉殖可以將具殺蟲效果的細菌基因轉移到植物上,將比目魚的耐寒基因轉移到蕃茄上,而且這些植物、蕃茄都是可以繼續繁殖的。反對者認為,如此不僅是對大自然的一種輕蔑,也創造了未知、難以估量的風險。
對此,教會的立場是「審慎觀望」。教會認為基因科技「在農業和工業的應用,為目前和以後都有益處」,「飢荒和疾病的問題,可以透過生產更優秀和強壯的植物品種、生產更多珍貴的藥物得以解決」。[3] 但教會也提醒這些科技的應用必須適當、審慎,因為科技「可以導致人類衰落」。[4] 同時,教會也關注與基改食品有關的社會問題,提醒我們「不要錯誤地以為只要把生物科技所帶來的好處普及,就可以解決困擾眾多國家的貧窮和發展不足」。[5] 目前世界上糧食不足的問題,主要還是浪費和分配不均所致;而生技公司無所不用其極地擴張、壟斷基改玉米等農作物的市場,卻已經讓許多農民(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農民)受害。宗座正義和平委員會的主席Turkson樞機在2013年更公開指出,這些公司的作為使得農民(和發展中國家)經濟更難獨立,是一種新形式的奴隸制度。
台灣教友又該如何看待基改食品?首先,恐怕是自求多福。在台灣吃到的黃豆,95%都是基改黃豆,大部分從美國進口。[6] 雖尚無普遍而明確的證據證明基改黃豆有害人體,但有若干證據顯示基改食品的風險不容忽視。況且,「沒證據證明有害,不等於有證據證明無害」。許多基改食品的安全證據,都是由不夠嚴謹的研究產生的,例如實驗的樣本過少,觀察時間過短。負責審查的機關(例如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簡稱FDA)又常未落實審查,甚至有官商勾結之嫌;許多生物科技的研究均已由財團資助、主導,成為「變質的科學」。[7] 台灣政府對美國的基改食品管制又特別寬鬆,例如2000年美國Starlink基改玉米爆發過敏事件後,日本和南韓均大幅減少該玉米的進口,而台灣卻增加該玉米的進口。衡諸此諸多情況,基改食品還是少吃為妙。
  幸好台灣法令現已規定包裝食品使用含5%以上的基改食品原料就必須標示,而2013年的稽查結果顯示超過九成包裝食品是符合此規定。而且衛福部已規劃從2016年起,食品原料含基改物質超過3%便須標示,並逐年擴大適用範圍。上述的修法到2018年才會擴及散裝零售的豆漿、豆花、豆腐、豆乾等。[8] 大家能做的,就是多注意標示,多注意基改議題的發展,為自己把關。
  在倫理方面,由於已有充分證據顯示一些生技公司(尤其是孟山都集團)為了獲利與壟斷市場而採取各種不道德的手段,包括草率的研究、作假報告、打壓負面報導、賄賂政府官員等,有些企業則是聯手阻撓基改食品的標示立法;我們對這些公司應有所抵制。網路上有抵制的清單可以下載(用boycott Monsanto便可查到),也有一個名為Buycott的應用程式(App)方便從產品條碼查詢生產者是否屬於這類公司。大家不妨斟酌試用。

後記
  我以上的文章,是去年二月發表的。同年五月24日,教宗方濟各頒布了《願祢受讚頌》通諭,呼籲我們愛惜地球這個共同的家園。通諭中提到若干與基因改造科技和基改農業有關的論述,茲將其重點整理如下,其中括弧內編號為通諭的條文號碼:
  「要對基因改造,不論是植物的或動物的、醫療上或農業上的,做一個總體判斷,是有困難度的,因為基因改造的種類繁多,故需要作個別的考慮。」(133)
  通諭也點出基改農業涉及的倫理問題,例如「在很多地方,自引入基因改造穀物後,『小型生產者失去可耕地,不得不撤出實際生產的行列,逐漸消失』,耕地因而集中於少數大地主的手中。最脆弱的農民工成為臨時工人,而最終很多農民工遷移至城市裡的貧民區……農民對生產商的依賴會日漸加重,因為考慮到生產不育種子,結果將會是農民被迫向大型生產商購買種子。」(134) 上文提到的孟山都,就是生產不育種子,迫農民不斷向它購買種子的集團。
  要解決基改農業的弊端,教宗認為各方應進行廣泛、坦誠的溝通。但「有時完整資料尚未公開,可能是基於政經或意識形態的特定利益,部分資料被篩選了」。(135) 因此教宗呼籲:「所有直接或間接受影響的人(農民、消費者、政府機構、科學家、種子生產商、在薰蒸消毒田地附近的居民及其他人等等)應參與討論,提出他們的問題和憂慮,他們也應獲得足夠和可靠的資料,好能為目前和未來的公共利益作出決定。」(135)



[1] 《教會社會書訓導彙編》,頁263, 264。此書原文由梵諦岡官方出版社出版,中譯本由香港公教真理學會於2011年出版。
[2] 食藥署的廣告見於聯合新聞網(2014618日)《基改食品致癌?證據不足!》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748123.shtml;農委會的主張見於王明來(2004)《消費者對基因改造食品標示問題關切原因之探討》一文,網址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7661&print=1
[3] 同註1,頁255
[4] 同註1,頁255
[5] 同註1,頁264-265
[6] 引自琉璃光雜誌20128月《從黃豆談基因改造食物》一文
[7] 有關基改食品與基因轉殖的種種問題,可參閱時報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基因騙術》,臉譜2012年出版的《欺騙的種子》。王明來(2004)的文章(見上文註2)對這些問題也有摘要說明。關於官商勾結嫌疑最明顯的一個例子,是生科集團孟山都(Monsanto)的化學實驗室主管曾經轉任FDA的部門主管;孟山都的副總裁曾經轉任美國環保署的副署長。
[8] 見中央社2014109日報導《基改黃豆製品 全面標示有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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