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9日 星期一

福音裡的塔冷通故事

  瑪竇福音(基督教譯馬太福音)的第18章有一則有趣的寓言故事。它說一個僕人得到主人寬免了他一筆鉅債(一萬塔冷通),但這僕人轉頭遇到一個欠他小債的同事,卻捉住那同事,掐住他的脖子,並把他關到牢裡去。主人知道這事以後,就把這欠鉅債的僕人抓起來痛斥一頓,然後將他也關到牢裡。故事沒說後來那名欠小債的僕人如何了,因那不是重點。
  故事要說的是:每個人都會做錯事,損害到其他人(即使其他人未必察覺),也得罪了天(那主人;上天知道我們明裡暗裡做了甚麼,不過時時選擇寬容),但我們通常不會注意或反省自己有做錯,卻只計較別人虧欠我們的。故事教訓我們應當反省,並憐憫、寬待虧欠我們的人,如同我們渴望得到別人和上天的寬待一般。這也是天主經(主禱文)中所說的:「(求主)寬免我們的罪債,如同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瑪6:12)。
  為了凸顯上天是如何的寬容而那惡僕又是多麼斤斤計較,瑪竇福音說那筆鉅債有一萬塔冷通(希臘文是talanton,英文是talent),那筆小債則只有一百德納。一百德納,相當於當時100天的工資,而一萬塔冷通則是 10,000 ´ 6,000 德納,相當164,384 年的工資,遠遠超出一般人的償還能力。[1]
  另據What is a Talent? 這文章的轉述,當時擁有五個塔冷通銀幣的人,已相當於今日的百萬富豪(multimillionaire)了。的確,五個塔冷通相當於三萬天的工資,等於有82年都不用工作了。因此,瑪竇福音第25章的另一個塔冷通比喻裡,那個領了主人五個塔冷通去做生意的僕人,可算是領了一大筆投資基金。我們也可以明白,比喻裡主人為何責備那個只領一個塔冷通卻不敢好好的經營謀利的僕人。一個塔冷通約為當時16年半的薪資,也不算小數目了,只要好好經營,應該是有所收穫的。
  當然,主人給錢的多寡並非這比喻裡的最關鍵,在路加福音第19章的一個類似的比喻裡,那主人只給了每個僕人一個米納(相當一百天的工資)去經營謀利。瑪25章和路19章的比喻,它們的宗旨並非教人理財,而是勸人善用天賦的才華(今日英文就用 talent 一字表示天賦);只要肯努力,天生我才必有用。
  在瑪竇的故事裡,每個人天賦的份量不同,但份量愈多的人責任也愈大(拿五個的最好能賺五個,拿兩個的最好能賺兩個);在路加的故事裡,每個人天賦的份量相同,各自努力便是。但無論是怎樣份量的天賦,人都是生活在團體中的,我們必須善用自己的才華,為己為人而非獨善其身。否則,我們便是辜負了天主的託付。


參考來源

《新約聖經樂仁譯本》。澳門樂仁出版社出版。


What is a Talent? 取自https://www.thoughtco.com/what-is-a-talent-700699?print



[1] 在舊約時代,塔冷通是一種用來衡量金、銀等貴重金屬的重量單位;在新約時代,它是一種幣值。依 What is a Talent? 這篇網路文章的解釋,一塔冷通相當六千德納。這數字和樂仁版《新約聖經》附錄三的相同,也和思高版聖經附錄五裡的希伯來制重量換算表一致(一塔冷通相當六十米納)。思高版聖經該附錄中的貨幣兌換表則比較複雜:一塔冷通等於 20.5公斤銀子,一德納等於 3.85公分銀子。但查「公分」並非重量單位,若這是「分」(十分之一錢)的誤植或誤譯,則因一錢等於3.75公克,故一塔冷通等於14,199 德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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