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 星期四

論文中的文獻引述、引用與引用時機

  在論文裡引用文獻的時候通常都需要註明文獻的來源,這有兩種的方式:一是引述(quotation;或稱「逐字引述」、「直接引述」),另一是引用(citation;或稱「引註」)。引述就是把原來文獻的部分內容逐字抄寫過來;引用是把原來文獻的部分內容經過消化、整理後換成自己的文字寫出來。
  我們須利用不同的格式,向讀者表明自己所寫究竟是原文照抄的引述,還是自己吸收後的寫作結果。我們先來看一下引用的格式。例一是取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上的一段文字:
聯合國指出身體活動量不足已成為影響全球死亡率的四大危險因子之一。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全球每年有超過200萬死亡人數與身體活動量不足有關,大約21-25%乳癌及大腸癌、27%糖尿病與30%的缺血性心臟病,係因身體活動量不足所造成,國人十大死因中其中6項疾病(癌症、心臟疾病、腦中風、糖尿病、高血壓及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均與運動不足有關。
如果我們想引用此一報導,可以像下面這樣改寫: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15)引用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指出,有20%以上的乳癌及大腸癌,27%以上的糖尿病與缺血性心臟病是因為身體活動量不足造成。該署並指出,國人十大死因中的癌症、心臟疾病、腦中風、糖尿病、高血壓及慢性下呼吸道疾病這六項疾病,亦均與運動量不足有關。
如果我們想直接引述此一報導,可以像下面這樣改寫: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15)引用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指出,「大約21-25%乳癌及大腸癌、27%糖尿病與30%的缺血性心臟病,係因身體活動量不足所造成,國人十大死因中其中6項疾病(癌症、心臟疾病、腦中風、糖尿病、高血壓及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均與運動不足有關。」
注意:無論是引用或引述,都必須註明參考的來源,但是引述是還須將引述的文字以引號框起來。
  在上面的例一,因為引述的文字不超過三行,所以引文可以直接跟作者自己的文字放在同一個段落。但是如果引文超過三行,那麼根據APA的寫作規範,引文就必須另成一段而且全段縮排,但不必再用引號將它框起來;就像下面的例二。例二是取自林新沛(2014)的一篇期刊論文的原文:
綜合上述回顧可知,環境知識與環境行為間相關偏低,可能是因為四個問題:(一)環境知識對行為的作用或大部分作用是間接的;(二)在落實環境行為的過程中有許多障礙;(三)環境知識的測量過於偏重事實知識;(四)環境知識和環境行為的測量的對應不足。
如果我們想直接引述這段話,可以像下面這樣改寫:
林新沛(2014)的回顧分析發現,
環境知識與環境行為間相關偏低,可能是因為四個問題:(一)環境知識對行為的作用或大部分作用是間接的;(二)在落實環境行為的過程中有許多障礙;(三)環境知識的測量過於偏重事實知識;(四)環境知識和環境行為的測量的對應不足。(p. 8)
  要注意的是,在直接引述的文字最後方要附上原來文字出現的頁碼。上面第一個例子因為是網頁上的資料,沒有頁碼,所以才沒有註明。第二個例子是出自期刊論文,所以要註明該段文字在被引論文中的頁碼。
  上述規範雖然看起來很煩瑣,但卻非常重要。因為如果採用的格式不對,別人就很容易認為你抄襲。
  所謂抄襲,就是把他人的創意或寫作內容通過某種方式呈現,讓讀者覺得是你自己的創意或寫作。無論你是刻意造成這種誤解還是無意的,都算是抄襲。引用、引述或改寫的方式不對,都可能會造成這樣的誤解,受到抄襲的指控,不可不慎。
  此外,我們還須分辨引用(或引述)的時機。究竟何時需要引用呢?答案其實很簡單:每當你所寫的東西不是一般人的常識,也不是你專業常識或與論文主題有關的領域常識,也不是你自己的創意和研究發現的時候,就需要引用。
  例如,「新冠肺炎在世界各地造成重大的人命與經濟損失」這已經是常識,不必引用任何的佐證。「計畫行為理論是環境行為研究上一個常被使用的理論模式」雖然不是一般人的常識,但已是從事環境行為研究的人的常識,所以說這話時也不必引用文獻支持。但是如果你說「至今年(2020年)5月21日新冠肺炎在世界各地已經導致328,471人死亡,」這麼精確的數字不可能是常識,所以必須要註明依據來源。
  又例如若你說「蔡英文說過『謙卑、謙卑、再謙卑』,」你也不需要引證。因為這是台灣人的常識,大家都有印象,而且很容易查證。但是如果你說「蔡英文曾經要求她的行政團隊要『謙卑、謙卑、再謙卑』,」這可能就需要引證。因為很多人可能不記得蔡總統當時談話的細節,她究竟是要求自己謙卑還是要求公務人員謙卑,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
  原則上,當你的論述精確地提到數字、時間等細節,或你的論述是對別人的一種批評,甚至指控時候,你愈需要註明依據來源。

2020年2月11日 星期二

誰是假基督?

  「假基督」這個名詞,只出現在思高聖經的若望書信(若一 2:18, 22; 4:3; 若二 7)。但其實若望書信裡的用詞是antichrist,意指基督的敵對者,嚴格來說應譯作「反基督」;類似pseudochrists(直譯為假基督)的名詞則出現在瑪竇福音(瑪24:24)和馬爾谷福音(谷13:22)裡,思高聖經譯作「假默西亞」。保祿書信也有基督敵對者的概念,稱之為「無法無天的人」,「喪亡之子」,「敵對者」(得後 2:3-12)。
  按思高聖經在若望一書第二章的註解:「假基督」是指得後2:3, 4所述那世末要來的極力反抗基督的魁首;「許多假基督」是指作他前驅和預像的人,即一切迫害天國和傳揚邪道的人(4:3;若二7;瑪24:24)。由此看來,若一 2:18, 22裡的假基督是指作撒旦前驅的人,即一切迫害天國和傳揚邪道的人。
  聖經辭典則說「假基督」有三種意義:魔鬼的同路人;天主的敵對者(他相反一切神聖的事物,且將自己當作天主);撒旦的走卒和工具。該辭典並補充說:「若望稱一切否認天主父及其聖子的人(若一 2:22),否認耶穌出自天主的人(若一 4:3),否認『耶穌是在肉身內降世的人』(若二 7節),即一切背叛教會及倡導異端邪說的人,是假基督。」

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書房進補(五):Environmentalism 該譯做環保主義嗎?


  並非所有 -ism 都要譯為主義。例如,heroism是英雄氣慨,patriotism 是愛國心。社會心理學裡的 altruism 通常是指利他心或利他行為。字典中對 environmentalism 最常見的解釋是「環境論」。它有兩個意思,一是指一個心理學的理論,主張人的行為主要由環境所決定;二是指一個針對人類發展(尤其是文化與智力發展)的理論,主張環境比遺傳更有影響力。無論何種意義的環境論,它的對立主張都是遺傳論(hereditarianism)。其次,environmentalism 可以指針對環保的倡議活動(advocacy)、社會運動(movement)或行動、行為,例如反汙染運動。在環境心理學的文獻裡,它往往是指環保行為,例如加入環保團體或做垃圾分類。總之,翻譯名詞時必須留意它的上下文;environmentalism 不應一概譯為環境保護主義。

2019年7月28日 星期日

聖經贊同主人毆打奴婢嗎?

  出谷紀(出埃及記)第21章記載梅瑟(摩西)為以色列立下有關奴僕及婢女的法律。其中寫道:「假使有人用棍杖打奴僕或婢女,(而奴婢)被打死在他手中,必受嚴罰。但若奴婢還活了一兩天,便不受處分,因為他是用銀錢買來的。」(出21:20-21)有人認為這表示聖經容許主人毆打奴婢,但在revelation.co 這個研經網站上有詳細說明,指出這看法是一種誤解。
  首先,雖然英文版聖經在該處上下文都用 slaves 這個字,但它意思和透過販賣人口而獲得的奴隸(如從前美國的黑奴)是不同的。一個一貧如洗的以色列人,可能賣身為奴到另一個以色列人家裡工作以求溫飽,所以思高聖經將之譯為奴僕或婢女是比較適當的。而且,按照梅瑟的法律,賣身為奴的人只要在債主家工作六年,到第七年便可重獲自由,無須贖金(見出21:2)。因此,這裡的制度並不如一般奴隸制度的苛刻。
  其次,出谷紀第21章後半講的都是殺人或傷人的賠償法,也就是「事後」該如何賠償的問題,並非談奴婢制度是否合理。「假使有人用棍杖打奴僕或婢女被打死在他手中,必受嚴罰。」(出21:20)是為遏阻主人任意虐待奴婢(這裡的嚴罰是以命償命);「但若奴婢還活了一兩天,便不受處分,因為他是用銀錢買來的。」(出21:21)是因為這表示主人並非蓄意殺人(可能是口角後雙方動武而誤殺)。「他是用銀錢買來的」並非指奴婢的命不值錢,而是指主人不必罰款,因為奴婢的死亡已是主人債務上的損失。
  其實,無論是主人失手將奴婢打死或有意無意地重傷奴婢,主人都將失去該名奴婢。因為「假使有人打壞奴僕或婢女的一隻眼睛,為了他的眼睛應讓他自由離去。若有人打掉奴隸或婢女的一隻牙,為了他的牙應讓他自由離去。」(出21:26-27)。所以,聖經並未贊同主人毆打奴婢,而梅瑟的法律對奴婢是相當保護的。

參考資料:https://www.revelation.co/2013/06/09/bible-says-its-okay-to-beat-your-slave-as-long-as-they-dont-die-exodus-2120-21/

2019年6月27日 星期四

書房進補(四):甚麼是 buycott?


  Buycott是一種消費者行動,它是由buy和boycott這兩個字組合而成的新創名詞。Boycott是指透過拒買某種產品(或服務)或抵制某個企業、國家的產品(或服務),來表達對這產品或企業、國家的不滿和懲罰它們。Boycott,中文譯做「杯葛」(這純粹是音譯,和「杯」與「葛」一點關係都沒有),是歷史悠久的一種消費者行動。Buycott則是晚近才出現的名詞,中文尚無一致翻譯。
  按Collins Dictionary這詞典的解釋,buycott是當消費者懷疑一個企業或國家違反道德時,對這企業或國家的產品的抵制行動。[1] 若僅如此,那麼buycott和boycott並無差別。其實,buycott的行動及用意雖然「包括」抵制無良企業,但它更強調是透過購買行動來支持一個企業、國家,或一群生產者。而支持的動機往往是倫理或價值的認同。[2] 像是為支持小農與在地產業而發起「在地消費」(或稱地產地銷)運動,便是一例。
  隨著資訊發達(尤其是社群網路的興起)和認證標籤制度的推行,1990以後buycott的行動便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成為消費者組織、環保團體等非營利組織支持善盡社會責任的企業或抵制無良企業的利器。所以也是時候給buycott一個中文名字了。
  筆者認為,buycott的中文譯名大概有三個選擇。一是「買葛」,這是音義兩譯,沿用「杯葛」而來,但不太容易望文生義。二是彷照維基百科對positive buying的翻譯,譯為「正面購買」;[3] 但positive buying並非一個很常見的用詞,定義仍不夠成熟。第三是「擇善而買」,這是筆者個人的創意翻譯,好處是望文生義,但也未必是最佳譯名。
  最後,在用詞上應注意buycott的重點在透過買來支持,而非利用不買來抵制。因此,可以說buycott 一家好的企業,不能說buycott 一家無良企業。只能說用buycott的手段來抵制一家無良企業,例如A是無良企業,我們可以利用只購買或多購買B公司(A的主要競爭對手)的產品來打擊A公司。


[1] A type of protest aimed at a company or country with dubious ethical standards in which consumers buy the products of another company or country. (https://www.collinsdictionary.com/dictionary/english/buycott)
[2] The opposite of a boycott: deliberately purchasing a company's or a country's products in support of their policies, or to counter a boycott. (https://www.yourdictionary.com/buycott) 亦可參考Rasche等人2017年合著的書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trategy, Communication, Governance。
[3]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良知消費

2019年6月4日 星期二

書房進補(三):Engagement 該譯做甚麼?


  Engagement 這詞,常常出現在社區發展、教育改革、企業永續管理等方面的文獻,台灣有人將它譯作「參與」、也有人譯作「議合」。其實一個短詞,是不容易反映它完整的意思。
  Engage作為及物動詞,字典上有多個不同意義。適用於上述脈絡的,是「吸引他人的興趣;使人有意參與其中」(to cause someone to become interested or involved in an activity, or to attract someone’s interest;見《劍橋詞典》)或「引發他人參與」(to induce to participate;見《韋氏詞典》)。而engagement則是「鼓勵人們對一個組織的工作或其它事物產生興趣的一個過程」(the process of encouraging people to be interested in the work of an organization, etc.;見《劍橋詞典》)。
  據此,engagement譯作「參與」或「鼓勵參與」是比較合適的,但也必須注意使用的脈絡。例如,community engagement究竟是指人們參與到社區(的活動或行動)之中,還是指要讓社區的團體與民眾參與進來?許多時候是指後者。
  例如,美國毒物與疾病登記局(Agency for Toxic Substances and Disease Registry)便指出,community engagement是與社區團體、利益團體或因處境相同而結合的團體共同合作,處理影響他們福祉的議題(the process of working collaboratively with and through groups of people affiliated by geographic proximity, special interest, or similar situations to address issues affecting the wellbeing of those people;見www.atsdr.cdc.gov/communityengagement/pce_what.html)。該局並同時補充,engagement有不同的程度,可以從最基本的告知訊息,到engagement較深的意見徵詢、合作,最深到交由社區作最終決定。據此,community engagement可視情況譯為(鼓勵)社區參與、向社區徵詢、與社區合作,或其它更適當的名詞。
  另一個例子是student engagement。它可能是指學生興致勃勃地主動學習,也可能是指教師或校方讓學生參與課程的設計或其他教學事務的決策。
  教改詞彙匯編(Glossary of Education Reform;見https://www.edglossary.org/student-engagement/)這個教育資源平台便指出:
In education, student engagement refers to the degree of attention, curiosity, interest, optimism, and passion that students show when they are learning or being taught, which extends to the level of motivation they have to learn and progress in their education … In many contexts, however, student engagement may also refer to the ways in which school leaders, educators, and other adults might “engage” students more fully in the governance and decision-making processes in school, in the design of programs and learning opportunities, or in the civic life of their community.
因此,student engagement可以譯為「學生積極學習」或「開放學生參與」,全看脈絡而定。
  在企業方面,當談及永續管理(sustainable management)或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時,也常會談到stakeholder engagement。這是指企業增加其透明度,讓它的利害關係人(員工、股東、政府、社會大眾、利益團體等)更能瞭解它的運作、產品,甚至讓這些利害關係人參與企業的決策過程。因此,stakeholder engagement 通常可譯作「利害關係人參與」或「利益關係人參與」。
  現今,engagement 甚至也被用來指稱投資人對企業採取的任何溝通行動。這種溝通的目的,通常是企圖改變該企業的某些做法或行為。例如,投資人主動找企業商議,要求企業減少碳排,否則便減資。這時候,engage 可譯為「找……商議」、「與……溝通」或「與……議合」,用作名詞可譯為「商議」、「溝通」或「議合」。這也是筆者認為,唯一可以勉強將 engagement 譯為「議合」(意指商議合作)的情況。

2019年2月10日 星期日

看懂天主教(二):天主教在台灣的社會服務


【本文的新版本已於2026年7月6日發布於本部落格,連結是 https://sizifig.blogspot.com/2025/07/2026627.html】
  依內政部統計,2011年底台灣天主教會共有信徒17.5萬人(內政部,2012)。另按內政部最新公布的「年度縣市及全國統計資料」,2011年的全國人口數為23,224,912人。[1] 換言之,全台灣每個一千個人之中,大概有八位是天主教徒。與其他宗教相比,這教徒數目並不算多,但若論對台灣的社會貢獻,天主教卻是數一數二的。
  依內政部的各宗教社會服務概況統計,2016年各宗教組織在台灣共設置了 1,138 所社會服務機構。其中,天主教在醫療機構、文教機構和公益慈善事業這三大類社會服務組織上,分別占了 53%、39% 和 37%。這當中,天主教在醫院、診所、專科學校、職校、中學、小學、幼兒園、身心障礙教養院和青少年輔導院的機構比例,更皆超過 50%(見下圖)。如果你有朋友從前是唸私立幼稚園或職校的,他很可能是讀天主教的幼稚園或職校。


  關心弱勢,致力文教與公益慈善,是天主教的優良傳統。因為耶穌教導門徒「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竇福音,25:40)「但你幾時設宴,要請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人。如此,你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可報答你的;但在義人復活的時候,你必能得到賞報。」(路加福音,14:13-14)為教會致命的聖人老楞佐(St. Lawrence)便曾宣認,窮人和病人就是教會的財產。天主教教義也提醒教友要積極實踐七哀矜(七種善行):給饑餓的人食物、給口渴的人飲水、給衣不蔽體的人衣物、收留旅人、照顧病人、探望囚者和埋葬亡者。
  雖然政府和許多民間組織已紛紛投入文教與公益慈善工作,但台灣需要扶助的人並未因此而減少。例如,依衛福部統計處的數據顯示,2008年到2017年期間,需要生活扶助的弱勢兒少比例有增無減(從 2.4%升到 2.9%)。2016年台灣的單親家庭數更是2007年的1.22倍,是20年前(1997年)的兩倍。我們依然需要更多像天主教一樣有愛心的組織,像虔敬天主教徒一樣有奉獻精神的人來扶助各種弱者、病者和窮困者。有機會就多出錢出力吧。




[1] 取自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46

當科技使戰爭變得更便利:從桑德爾的《正義》到殺手機器人的倫理危機

  想像一下,你坐在空調房裡,手裡拿著一支像電動遊戲控制器的搖桿,螢幕上是數千公里外的異國沙漠。你看到一個閃爍的紅點,按下按鈕,「砰!」任務完成。接著你走出房間,到轉角的便利店買了一支冰淇淋,思考著晚上要吃什麼。    這不是電玩裡戰爭遊戲的劇情,而是現代無人機操作員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