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 星期一

調查一定要有隨機樣本嗎?

  上篇文章《無法隨機抽樣我怎麼辦?》提到,因為客觀上的困難,我們往往無法真正做到隨機抽樣。其實,如果研究的優先目的並非推論母體的情況──例如估計全台灣民眾對蔡政府的施政滿意度給幾分,或全校有多少比例的學生有運動習慣──就不一定要隨機抽樣,也不必擔心無法隨機抽樣怎麼辦。以下分是不必隨機抽樣的三種情況。

  情況一:如果你要進行的是實驗而非調查 實驗優先講求的是內在效度(internal validity),不是外在效度(external validity)。換言之,我們最關心的是實驗裡看到的效果是如何產生,其次才是關心這效果是否也會發生在(實驗以外)的其他人身上。所以,實驗只需做到隨機分派(random assignment),不必隨機抽樣(random sampling)。前者是將參與者隨機安排到各實驗組別中,後者是從母體裡隨機抽出參與者。有時我們為了提高實驗的內在效度,甚至會刻意選擇同質性高的樣本,例如只以男性大學生作受試者(Highhouse & Gillespie, 2009)。當然,如果可以做到隨機抽樣就更好,如此可以兼顧內在與外在效度。

  情況二:如果你想利用調查來驗證一個理論或模式 這時你主要關心的是,理論(或模式)所描述的變項間關係是否確實存在──至少在樣本裡存在,其次才是這理論是否在不同的群體裡都存在。Highhouse and Gillespie (2009)便提出「適足性」(adequacy)的論點,認為:凡理論所涵蓋的群體皆適合作為樣本。所以,如果一個理論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那麼無論找大學生、軍人或國中教師當樣本,結論都一樣,因此不必要求隨機樣本。[1]

  情況三:如果你研究的母體並非一般社會大眾,而是特定的次母體(subpopulation),並且這次母體缺乏抽樣架構(sampling frame[2] 例如,如你想調查電子香菸的使用者或網路騷擾受害人(cyberharassment victims),便難以從一般社會大眾中進行隨機抽樣,因為能抽中這些人的機率不高,甚至很低。這時,你必須設法從其他管道接觸及取得這些人的合作參與。許多針對這些特定族群,且已發表在頂尖期刊上的研究,都是以非機率的線上調查蒐集資料的(Lehdonvirta, Oksanen, Räsänen, & Blank, 2020)。在發表時,那些作者都明白非機率調查在推論上的限制,因此他們都只在文章中檢視樣本的特性,而不對有關的次母體做正式的推論。這做法的背後想法是,這些線上調查或多或少可以增進我們對該次母體的瞭解,所以仍有其價值。

  要評估這想法是否合理,得先認識這些線上調查的方法。這些調查通常採用川流抽樣(river sampling)或固定來源抽樣(panel sampling)。前者是指在一些目標母體可能出現的網站、網路社群、討論區等張貼訊息,請有意參與調查者點選一個連結填答問卷。這訊息和連結就如一個釣鉤,願者上釣,而這抽樣方法就像在河裡釣魚一般,因此Lehdonvirta等人稱之為川流抽樣。至於固定來源抽樣,它原本是指從一個從母體裡選出一群人之後,就固定找這些人接受多次的調查,因此稱為「固定樣本抽樣」。但在網路時代,許多公司會從一般社會大眾裡招募受訪者,從中篩選、組合成一個人口結構與該地區的人口結構相近的樣本人力庫,然後將這些人的資料賣給願意付費的研究者。研究者會從這些人裡抽樣,得到最後的樣本,所以每個研究者得到的樣本只是從同一群人裡取得的樣本,而非完全相同的樣本。也因此,這時候panel sampling譯為「固定來源抽樣」較妥。[3]

  相較於固定來源樣本,川流樣本的代表性多了兩個疑慮:主題的自我選擇(topical self-selection)和促發(priming,或譯誘發)。[4] 前者指的是,對該次調查主題有興趣或較常關注的人,比其他人更會自願報名參與調查。例如,對蔡英文「論文門」事件較關注的人比較願意參與此主題的調查,這可能會讓調查結果高估了社會大眾對這事件的認識程度。不過,這問題不算嚴重,因為即使對一般大眾進行隨機抽樣,那些不關心這主題的人也可能拒訪。至於促發,它是指當研究者選擇張貼徵求受訪者廣告時,張貼的地點與內容會否勾起了參與者對有關事件的回憶或想像。例如,受訪者是在偶然閱讀一則有關網路霸凌的新聞時,看到附在下方的徵求受訪者廣告,而這新聞可能勾起他們對自身受霸凌經驗的回憶、記憶重組和重新解釋,使他們在填答時回報了比實際還高的受霸凌次數。

  促發這問題有多嚴重,會影響樣本對有關次母體的代表性嗎?Lehdonvirta等人的研究顯示,川流樣本的心理特性和非線上受騷擾(offline harassment)經驗與固定來源樣本的並無明顯差別。如此看來,川流樣本的促發問題並不嚴重。

  總之,我對研究生的忠告是:如果你要進行抽樣調查,那麼請先依你的研究目的,確認是否有隨機抽樣的必要;若真有必要,則要評估有無辦法做到真正的隨機抽樣。如果要推論的母體不大而你又有把握受邀調查者的配合度甚高(例如母體是你大學裡的全體學生,或你任教的國中裡的全體學生),那麼你不妨努力做到隨機抽樣。但如果你的母體是一般社會大眾,那你可能要退而求其次,只能儘量抽取具有一定程度代表性的樣本,而非強求隨機抽樣。當然,如此你在討論調查結果時就必須格外謹慎,避免過度的推論。


參考書目

Highhouse, S., & Gillespie, J. Z. (2009). Do samples really matter that much? In C. E. Lance, & R. J. Vandenberg (Eds.), Statistical and methodological myths and urban legends: Doctrine, verity and fable in organizational and social sciences (pp. 247-265). New York: Routledge.

Lehdonvirta, V., Oksanen, A., Räsänen, P., & Blank, G. (2020). Social media, web, and panel surveys: Using non‐probability samples in social and policy research. Policy & Internet, 134-155. doi: 10.1002/poi3.238


[1] 適足性這論點原則上雖正確,但實務上會遇到干擾變項(extraneous variables)和調整變項(moderating variables)的問題。日後有機會再談。

[2] Sampling frame也譯作「清冊」,它是記載著母體裡所有人和其聯絡資料的名單。

[3] Lehdonvirta et al. (2020) 的文章附有英文摘要,其中將river samplingpanel sampling分別譯為隨機抽樣和面板抽樣。前者翻譯錯誤,因為river sampling根本不是隨機抽樣,而後者也不妥(雖然台灣和中國大陸都有如此譯法),因為翻譯必須看脈絡,panel在此和面板一點關係都沒有。像研討會裡常見的panel discussion,一般都譯為「小組討論」,便很貼切。

[4] 固定來源樣本和川流樣本也有一個共同的疑慮,就是會不會受訪者都是那些比較需要錢、想多賺點錢或比較清閒的人。在此先不討論。

2021年10月1日 星期五

無法隨機抽樣我怎麼辦?

  社會科學的研究者常常需要做抽樣調查。調查如要得出足以可靠地推論到母體的結果,調查的樣本必須有代表性。理想上,研究者應利用隨機取樣或近似隨機的方法取樣,以取得具代表性,反應和母體接近的樣本。

  隨機取樣的一個基本條件,是母體裡每個單位(通常是人,也可能是家庭、公司等其他單位)被抽到的機率均相同。有時礙於一些困難,我們無法做到真正的隨機取樣,只能用近似隨機的方法獲得有代表性的樣本。例如,如果要在一所有一萬名學生的大學裡對學生進行抽樣調查,我們可以依據完整的學生名冊,從這一萬人裡隨機抽出N個人來訪問。這是隨機抽樣。但如果我們只是在校內學生經常出入的幾個路口,連續幾天從路過的學生裡隨機抽出共N個人來訪問,那得到的頂多是以近似隨機方法獲得的,有代表性的樣本,而非真正的隨機樣本──因為並非每個學生那幾天一定會經過那幾個路口,所以每個學生被抽到的機率並不完全相同。

  嚴格來說,只要不是完全以隨機程序取得的樣本,就是非機率樣本(non-probability sample)──無論樣本是否具代表性。要判斷非機率樣本的代表性,首先可看抽樣的程序。例如,如果你採用上述多路口、多天的抽樣,你的樣本「大概」會有不錯的代表性。但如果你只用一個白天的時間在學校的大門進行抽樣,那樣本肯定沒代表性(至少很難令人相信那有代表性),因為許多學生都不會在那時間、那地點進出校園。其次,可以用統計方法檢驗樣本的代表性;通常的做法是比較樣本與母體在一些人口變項的分布上是否「夠接近」。例如,樣本裡的男女比例、年齡分布是否和母體裡的相近。

  如果抽樣真是「完全」隨機的,並且樣本夠大(例如七八百人以上),大概不必擔心它的代表性。而且,隨機樣本(或稱機率樣本)除了具有代表性以外,它還可以讓我們依據統計原理計算抽樣誤差,也就是從樣本得出的統計數字(例如樣本裡有運動習慣者的百分比)和母體裡數字(母體裡有運動習慣者的百分比)之間的差距。至於前述的非機率樣本,無論它們有多大的代表性,我們都無法估算抽樣誤差。

  但抽樣真的可以做到完全隨機嗎?很難。抽樣的過程必須是自始至終都是隨機的,才是完全隨機。即使研究者有足夠的線索與資源,從母體裡隨機抽人訪問,但也要人們願意受訪才成。如果只有極少的人拒訪或聯絡不到,樣本的隨機性大概沒有問題;但如果有高達25%的人拒訪或聯絡不到,樣本便很可能有偏差,不是隨機的。例如,生活忙碌的人既難找到時間運動,也不願意花時間受訪,這會使一個看似隨機的調查高估有運動習慣者的比例。

  你或許會覺得上述的想像情境過於誇張。你可能會這樣想:「25%?怎麼可能,只要我好好做,拒訪率一定會遠低於25%。」讓我們來看一下現實吧。十年前(200210月),聯合報進行了一項有關退休規畫的調查,拒訪率是25%。今年(2021年)6月,TVBS針對民眾對蔡英文的滿意度進行調查,拒訪率是21%;今年7月,TVBS針對民眾對高端疫苗的信心做調查,拒訪率是25%20139月,聯合報針對民眾有關兩岸互動的態度進行調查,拒訪率更高達40%。那其他媒體或民調機構的調查又如何呢?答案是「無可奉告」,因為他們都乾脆不提拒訪人數或拒訪率了。甚至是聯合報,最近都似乎不提了。如果你是一個研究生,你相信自己的研究資源會比這些媒體和機構更多更好,可以有更低的拒訪率嗎?

  所以,別怕你無法隨機抽樣,因為你並不孤單。我從來只要求學生盡其所能取得具代表性的樣本,[1] 不要求他們做到隨機抽樣。如果研究生做的調查研究一定要隨機抽樣,恐怕許多學生無法畢業。事實上,放眼台灣社會科學領域的博碩士論文,也沒有多少篇是真正做到隨機抽樣的。


[1] 例如採用配額抽樣( quota sampling)而非便利抽樣(convenience sampling)。

2021年9月8日 星期三

統計顯著性:你的發現可能沒有你想的那麼重要

   統計上經常使用,又經常被誤解的一個概念,是統計顯著性(statistical significance)。例如,當學生寫論文時發現兩個組別間有顯著差異,通常都把它視作重要的,值得大書特書的差異。其實,「顯著」(significant)在此未必表示重要,統計上顯著的差異、相關、效果等,有時甚至是雞皮蒜毛的小事。

   統計顯著性是統計推論上的一個概念,我們可以用一個假設性的例子來說明。假設我們想知道:不同年齡層的台灣民眾,他們登記施打高端疫苗的比例是否也不同?那麼有兩種方法可以回答這問題。一是進行普查,詢問全台灣的成年人(未成年無法施打)有沒有登記施打高端疫苗,然後比較低年齡層(例如50歲以下)與高年齡層(例如51歲以上)的登記比例。但是通常我們沒有足夠的資源(人力物力和時間)這麼做,因此會採取第二個方法。第二個方法是利用隨機抽樣,[1] 從民眾裡抽出低年齡層與高年齡層的人進行調查,然後比較他們的登記比例。接下來的問題是:我們要看到樣本裡兩組之間有多大的差異,才敢說他們代表的群體(統計上稱為母體,在本例中即是全台灣的低年齡層成人與全台灣的高年齡層成人)之間的確有差異存在?

   譬如,假若樣本裡高低兩個年齡層的登記比例分別是10%5%,我們敢說母體裡這兩個年齡層真有差異嗎?很難說。因為即使母體裡這兩個年齡層的登記比例相同,我們也可能因為抽樣的原故,「剛好」抽到較多有登記的高年齡者和「剛好」抽到較少有登記的低年齡者。為此,我們需要做統計檢定,看看這種「剛好」、「巧合」的機會有多大。依統計慣例,如果巧合的機率低於百分之五,我們就「寧可相信」這結果並非巧合,就可結論說母體裡這兩個年齡層真有差異存在。在統計的用語上,這時我們會說兩組之間有統計上顯著的差異,或兩組之間的差異達到顯著水準。

   如果兩組樣本人數均是500人,登記比例分別是10%5%,那麼統計結果會告訴我們,這10%5%之間的差異只有0.0027(不到千分之三)的機會是巧合做成。[2] 所以依統計慣例,我們會說兩組之間有統計上顯著的差異。換言之,這時我們有把握相信「有差異」此一結論是可靠的:即使再三進行同樣的調查,我們還是可以得出「有差異」此一結論。

   如果兩組樣本人數均降到50人,而登記比例分別仍是10%5%,那麼統計結果會告訴我們,這10%5%之間的差異有0.345(超過百分之三)的機會是巧合做成。這時我們會說兩組之間差異未達顯著。換言之,這時我們沒把握相信「有差異」此一結論是可靠的:如果再三進行同樣的調查,可能發現差異小得多。如果兩組樣本人數再進一步降到各10人,而登記比例分別仍是10%5%,那麼統計結果會告訴我們,這10%5%之間的差異有0.679(接近百分之七)的機會是巧合做成。統計結果更不顯著,我們更「寧可相信」這差異是抽樣的巧合,實際上並不存在。

   從上述例子可見,樣本愈大,我們愈有信心相信有關的結果並非巧合做成。但即使差異、相關、效果等的確存在,它們也並不一定是重要的。例如,在上例裡10%5%的差異,在實務上是否值得重視,見仁見智,也視乎我們(或政府、醫界)可以針對這差異做些甚麼。而且,只要擴大樣本,我們就可愈發相信結果並非巧合做成,統計結果也愈來愈「顯著」,即使雞毛蒜皮的差異也不例外。承上例,如果兩組樣本人數均增至5,000人,登記比例即使變成10%8.8%,這1.2%的差異只有0.0398的機會是巧合做成;若登記比例即使變成6%5%,這1%的差異只有0.0283的機會是巧合做成。因此,所謂統計顯著性其實只代表結果的可靠性,與我們下結論的信心有關,與結果在實質上是否重要沒有必然關係。

   真正和實質重要性有關的,是統計結果(差異、相關等)的效果量(effect size)。這部分就留待下回分解了。


[1] 由於難以取得抽樣依據的名單(sampling frame,清冊)、拒訪和研究資源有限等因素,許多研究甚至無法真正做到隨機抽樣。但為討論方便,本文暫且假設可以做到隨機抽樣。

[2] 本文的兩組間百分比比較,是採取免費線上軟體MedCalc進行,網址是

https://www.medcalc.org/calc/comparison_of_proportions.php

2021年8月26日 星期四

我的發現該有幾夥星?──如何正確標示統計結果的顯著性

  在寫作統計檢定的結果時,通常會以表格呈現有關的數字和其統計顯著性。但由於統計軟體的瑕疵,我們可能被誤導而作出錯誤的標示。要瞭解這問題,得從國際的論文寫作規範談起。

  按美國心理學會(APA)的寫作規範,要在表格裡和表格下方以特定的標註方式,標示顯著的水準。以表一的相關分析結果為例,會用一顆星標示顯著性(p值)小於0.05的結果,兩顆星標示顯著性小於0.01的結果,三顆星標示顯著性小於0.001的結果。表中後果意識和責任歸屬的相關係數是0.27,其p值未小於0.05,所以不加任何標示;責任歸屬和個人規範的相關係數是0.81,其p值小於0.001,故加上三顆星作為標示。

  表格的下方則列出所有在表內出現過的星級並說明其代表的顯著水準。本例由於表格裡一、二、三顆星都出現過,所以表下方就列出全部三種情況。如果表裡只出現過兩種星級(例如只有一和兩顆星),那表下方就只列出那兩種情況。餘類推。

以上本來是件很簡單的工作,但作者(尤其是首次寫論文的學生)如果直接參考統計軟體輸出的報表,將星號抄到論文裡,便可能犯錯。原因是有些軟體(例如某些版本的SPSS)在一些統計結果裡只會以一或兩顆星來標示結果,不會出現三顆星。

以下圖的SPSS相關分析結果為例,有統計經驗的作者在看到0.673, 0.766這些高相關和266這樣大的樣本數時,都會覺得這些係數的顯著性應該會超過 .001的水準(也就是p < .001),報表中應該出現三顆星才對。報表中這些係數的p值的確均小於0.001(報表裡會出現 .000,但寫作時必須寫p < .001,不能寫p = .000),SPSS卻只用兩顆星標示。嚴格來說,SPSS也沒錯,因為兩顆星包含了三顆星的情況(p < .01包含了p < .001),但這不符合APA的寫作規範。

  所以,在撰寫統計結果時,不能直接將統計報表中的星號抄到論文裡,必須細看報表的顯著性(p值),再依顯著性的大小決定星號的使用。





2021年8月8日 星期日

讀聖經要瞻前顧後

   八月四日我曾在這裡發布過一遍文章「最小兄弟」,提到我們讀聖經時偶而會忽略其中一些關鍵的字句,錯過經上較完整的意思。今天我想談另一個我們會忽略的部分,就是句子的脈絡。讀經和讀文章一樣,如果我們沒注意句子的上下文,往往無法捕捉到作者完整的意思。

   以若望福音為例,它記載著耶穌的臨別贈言「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但如果我們只注意到「命令」、「彼此相愛」這些字句,我們大概只會停留在以人間的互愛方式去愛,而不是以耶穌或天主的方式去愛。「彼此相愛」其實不算是「新」的誡命,但當我們把整句句子連在一起的時候,就會看見這命令的新貌:「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若十三34)對,耶穌的意思不僅是基督徒之間要彼此相愛,而且還要像耶穌愛人一樣彼此相愛。這就是新的、更進一步的要求。

   耶穌的愛和一般人間的愛有何不同?起碼有一點:無比的寬容。「那時,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到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十八21-22)而且不僅是寬恕,而且還要為得罪自己的人祈禱: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一向聽說過:『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你們作了什麼特別的呢?外邦人不是也這樣作嗎?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五43-48

   另一個有關脈絡的例子是來自其他三部福音(瑪竇福音、瑪爾谷福音、路加福音)。路加福音第八章說「因為沒有隱藏的事,不成為顯露的;沒有秘密的事,不被知道而公開出來的。」(路十八17)瑪竇福音和瑪爾谷福音也有類似的說法:「所以,你們不要害怕他們,因為沒有遮掩的事,將來不被揭露的;也沒隱藏的事,將來不被知道的。」(瑪十26)「因為沒有什麼隱藏的事,不是為顯露出來的;也沒有隱密的事,不是為彰明出來的。」(谷四22

   這些話在路加的上文是「沒有人點上燈,用器血遮蓋住,或放在床底下的,而是放在燈台上,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路十八16),在瑪竇的下文是「我【耶穌】在暗中給你們所說的,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報告出來;你們由耳語所聽到的,要在屋頂上張揚出來。」(瑪十27),在瑪爾谷的上文是撒種的比喻和「耶穌又向他們【門徒們】說:『人拿燈來?豈是為放在斗底或床下嗎?不是為放在燈台上嗎?』」(谷四21)依據思高聖經學會出版的《思高聖經原著譯釋版系列:福音》的解釋,在這些的脈絡下,路十八17、瑪十26和谷四22都是耶穌吩咐門徒要像燈一樣光照人心,向全人類傳揚世界的真光──基督,讓隱藏、隱秘的事(天國的奧義)都向世人彰顯出來。它們不是指甚麼偷雞摸狗的事終有一天會東窗事發。

   真正指東窗事發的,是在路加福音另一處,那句子和路十八17的很相似:「但是,沒有遮掩的事,將來不被揭露的;也沒有隱藏的事,將來不被知道的。」(路十二2)該句的上文是「耶穌開始先對自己的門徒說:『你們要謹防法利塞人的酵母,即他們的虛偽。』」(路十二1b)放在這脈絡裡,「沒有遮掩的事……」這句話就是指暗中隱藏的醜事,以後終會被揭露。

2021年8月4日 星期三

《原罪新論》懶人包

   保祿(保羅)的羅馬書第五章常被用作討論原罪的根據,例如其中所說的:「罪惡藉著一人進入了世界,死亡藉著罪惡也進入了世界;這樣死亡就殃及了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但從亞當起……死亡卻作了王,連那些沒有像亞當一樣違法犯罪的人,也屬它權下」(羅五12-14)。但是,按Brendan Byrne神父的解釋,保祿這經文的重點並非原罪,而是借由亞當與耶穌的比較,凸顯耶穌救恩的豐富性。

   無論如何,傳統上對於原罪的一些概念的確引發了許多疑問。例如:人類都是由同一對男女繁衍下來的嗎?(從現代科學看,這機率微乎其微)最初人類所犯的罪,如何代代相傳並波及到八百竿子也打不著的每個人?對此,溫保祿神父在《原罪新論》一書裡有詳盡的整理,共寫了153頁。以下整理了書中一些重點(其中頁碼表示書中出處),幫助大家認識關於原罪的一些較近代的解釋。

   首先,「我們實在不知道頭一批人類有沒有犯罪,有沒有一個階段人類根本沒有犯罪。我們也不知道人類罪惡歷史何時並藉著誰的行動開始。」(p. 107)

   其次,原罪不是遺傳的──至少新近的解釋不認為它是經由遺傳的。那麼原罪又如何在人類之間流傳呢?溫神父指出四個管道或原因:

   ()透過空間的關係,互相影響。個人和各個團體的罪在倫理和宗教平面上也損害其他的人,例如有人因此成為窮人或受壓迫者,這些人「難以認清天主是一位慈愛而富於智慧的父親,且使人難以相信所有的人都是兄弟姐妹。」(p. 107) 在經濟全球化,人人活在地球村的現代,這種跨地域的影響尤其明顯。

   ()透過歷史的關係,互相影響。每個人都受到他的家庭、國家和民族的傳承與影響。這些影響包括風俗習慣、教育、政治、文化等。換句社會學的話說,我們都是「社會化」(socialization)的產物。這些影響有好的,也有壞的。壞的包括文化裡的偏見、民族間的仇恨、家庭裡的陋習等。

   ()人性。人類有相同的本性,這些本性有其優點,但同時也可能是缺點,甚至因為受到別人的感染而與天主(正道)疏離。例如,人類渴求自由,這份渴望可以幫助人擺脫一些不必要的束縛,追求理想與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過度地追求自由,又可能使人迷失自己。「所有人都渴求自由,因此當看到別人放縱自由而隨便行事,我們很容易羨慕他們的『自由』。那些不顧一切手段而得到龐大財富的成就,常常也對我們構成一個『誘惑』。」(p. 110)

   ()任何人的罪都對天主的計畫有所妨礙。天主希望所有人都能歸向一個大家庭,一起分享祂的生命,而不僅是個別地、毫無關聯地活著。「所以人類在天主前是一個整體。既然人類是一個整體,因而人類中的成員不但與他同時代及後代的人休戚與共,也與前代的人有極密切的關係,」「由於天主的教恩計畫,任何違背天主旨意的行為──罪,將涉及到所有的人,因為他妨礙教恩史之進展。」(p. 111)

   以上第四點提到的「人類的整體性」,是一個關鍵中的關鍵,因為它可以解釋為何即使人類最初沒有犯罪,那些人還是受到罪惡的影響。「因為我們賴前人之成就來生活,並且繼續完成前人所開創的事業或摧毀前人的功績,子孫懶惰與頹喪會使祖先之辛勞一筆勾消,得不到他們所努力的成果。因之,一個時期或一部份人類的失敗,無論此欠缺出現在人類開始時或以後,它都影響整個【救恩】計畫的實現。由是可見,假使某一階段的人沒有犯罪,但仍捲入在整個人類罪惡歷史中。」(pp. 111-112)

   如果將罪視為人與天主的關係疏離,我們或許更易理解上述這重逆向的、罪惡的牽絆。假如人類的祖先有在天之靈,那當他們看到子孫活在罪惡、痛苦和死亡中時,【註[1]】他們會不會也開始懷疑天主的仁慈,質疑天主造人的目的?這種懷疑就會讓這些祖先們與天主產生疏離。幸好藉著耶穌的宣講、行動、死亡和復活,人可以更深地認識天主的愛,相信天主願意與人和好。這個福音(好訊息)也可以讓祖先們釋疑。所以說,耶穌拯救的是全人類,不只是祂當時的或後來的,也包括祂降生成人之前的。

參考書目

Byrne, B. 原著,活水編譯小組譯(2017)。《羅馬書詮釋》。台北市:光啟文化事業。

溫保祿(1993)。《原罪新論》。台北市:光啟出版社。


[1] 這裡的死亡是指精神上的。聖經上雖說死亡是罪的後果,但那不是指生理上的死亡,也不是指永遠的死亡(下地獄),而是指精神上的死亡。「因著亞當所犯的罪,他失掉了聖德和義德,以及與天主美好的關係;由於失去原來與萬有之源的和諧,因而也與自己的存在喪失了和諧,這就是精神上的死亡。」(p. 86)

最小兄弟

  聖經是一本很有趣的書,每次讀它你都可以發現一些新的訊息,一些你之前讀的時候沒注意的啟示。最近我有機會重讀瑪竇福音第廿五章,就發現自己一直忽略了其中一個很關鍵的字。

  該章有兩句耶穌的名句:「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凡你們沒有給這些最小中的一個做的,便是沒有給我做。」(瑪廿五40, 45)日前細讀的時候,我才注意到裡面談的是最小兄弟,而不只是小兄弟。(後來我發現許多人也和我一樣,沒注意那個「最」字)

  「最小」,不僅是窮困或一般的弱勢,而且還是最窮困、最弱勢,最容易被忽略的。這些人很可能是在社會上某一個角落,而不是我們身邊常遇到的人。有可能他們是窮人、病人或坐牢的人,亦可能是處在其他困境裡的人。例如被霸凌、孤立,而躲藏起來的人。耶穌要求我們關懷這些最小的兄弟,就是要求我們不僅要關心身邊有需要的人,而是還要注意、發現那些最容易被忽略,卻又最需要關懷的人。

  而當我們發現這些最需關懷的窮人、病人、坐牢的人和其他被忽視、壓迫的人,我們又該怎樣行動呢?很多時候最容易想到了就是捐款。但其實捐款是最廉價的行動:他們需要的不一定是錢,有時反而是別人的慰問、陪伴和接納。我們願意花時間走近他們,瞭解他們的真正需要嗎?更進一步說,如果是他們的遭遇是不公不義的制度所造成的,我們願意站出來為他們發言,改變有關的制度嗎?還是但求心安理得,捐點錢就算了?

  耶穌沒有說捐款。祂卻將自己比作這些最小的兄弟(以現代的語言來說也包括最小的姐妹),並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裏,你們來探望了我。」(瑪廿五35-36)換言之,瞭解他們的真正需求,他們需要甚麼我們就給甚麼。

  耶穌也沒說只對最小的兄弟做,祂的意思是連最卑微、最容易被忽略的兄弟姐妹也要關心。對最小的兄弟做,就是對所有兄弟做。

2021年7月28日 星期三

操作定義

   一個概念的操作定義(operational definition,或稱操作型定義),就是有關它是如何觀測的描述,其中包括觀測的程序、所觀測的行動或過程等。例如,「焦慮」的操作定義可以是心理測驗的分數、被觀察對象的退縮行為,或他們交感神經系統的激活(activation)。(https://dictionary.apa.org/operational-definition)

   又例如,如果你想探討氣溫與暴力犯罪的關係(事實上這方面已有許多研究)。那麼,你必須想清楚、說明白「在你的研究裡」,氣溫與暴力犯罪這兩個核心變項是如何實際測量的。它們是每月的,還是每天的(當然,氣溫的時間尺度應該要和暴力犯罪的時間尺度相同,才能作有意義的探討)?如果氣溫是以每天計,它是取當日的平均氣溫,最高溫或是其它數字?暴力犯罪是採案件數,還是犯罪率,包括哪些細項?其中一種操作定義可能是:氣溫是指每日最高溫,暴力犯罪是指當日的每萬人暴力犯罪案件數,它包括謀殺、強姦、搶劫和暴力攻擊。(https://onemindtherapy.com/research/operational-definition-psychology-definition-examples-and-how-to-write-one/

   那操作定義要寫得多詳細?

   不一定,要視概念而定。譬如,你有一個研究假設,認為「警察巡邏頻率愈高,社區治安就愈好。」由於警察巡邏頻率是比較具體的概念,你大概在文中簡單說明如何取得有關的數據便可──例如根據警方提供的該社區每日警察巡邏次數。但是,「社區治安」這概念就比較抽象,你得多花一點篇幅說明,包括:(1)治安的範疇包括了哪些犯罪(你應該不會將電話詐騙納入,因為它跟警察巡邏無關);(2)是否範疇內的犯罪在計分上均一視同仁,比方說把偷竊案和謀殺案都算得同樣嚴重;(3)計算治安的時間基礎,是日、月還是年。總之,愈抽象、愈複雜或測量方式愈多的概念,就愈需要說明如何操作(測量的過程或方法)。

   那是不是一定要特別保留一節說明概念或變項的操作定義,並以「定義」或「操作定義」為節標題?

   這問題很難一概而論,問問你的論文指導教授吧。重要的是,無論是否以專節寫明操作定義,你在論文的適當位置(前言、文獻回顧或方法)必須對變項的觀測方式具體描述,讓讀者知道你如何操作,並日後可以如法炮製,複核你的研究發現。只要交待得夠清楚,有些論文裡連「操作定義」這四個字都從未出現。一個典型的情況是利用問卷測量所有變項。如果問卷已附在論文裡,且正文也充分說明各變項是如何依哪些題目的反應換算的,這其實已可看出各變項的操作定義了。

2021年7月27日 星期二

耶穌為甚麼非死不可?

   昨天因事前往台北,回到高雄時在高鐵站巧遇正要北上的小哲。小哲曾經參加我教堂的慕道班,但已有一段時間沒去。所以在閒聊幾句後,我就問他為何最近都不去慕道班了。他說因為他無法相信天主會那麼愚蠢,安排那麼荒謬的救恩計畫。我深知小哲是個講求理性的,我也明白從現代嚴格的邏輯思維來看,基督信仰的救恩觀念的確有點荒謬,於是便多留片刻,和小哲談論教恩的問題。以下是我倆的對話。

   哲:如果天主只為赦免人的罪,祂只要說一句話,甚至動念一下便可,何必大費周章,搞那麼複雜的「教恩工程」?

   我:沒錯,要不要寬恕人,完全由天主決定。事實上,在耶穌降生之前,天主已決定要寬恕人,不然祂就不會安排耶穌的救世行動。但是,「接受寬恕」卻必須人的配合,天主不能強迫人接受祂的寬恕。譬如,如果我得罪了我父親,且不相信他會原諒我,即使他邀我回家吃飯我都不敢回去,那麼我便仍無法重聚天倫,也無法從這寬恕裡得益。

   耶穌降世,就是要藉著祂的宣講、行動、死亡和復活,以最深、最真實的方式讓人認識天主的愛,相信天主願意主動與人和好。例如,祂宣講蕩子回頭的故事(路十五11-32),又同罪人來往,同席共飲,表示將他們接納進入自己與天主的關係中。

   哲:就算如此,耶穌又為何非死不可?祂意思意思地在人間受點痛苦不就可以了?當初亞當、厄娃【夏娃】不過是使天主受到「心靈創傷」而已,天主有必要安排耶穌以死亡來彌補嗎?

   我:其實耶穌的痛苦與死亡不是用來撫平天主的心靈,或為人類作出補償的──雖然這樣的想法會在教會裡出現。試想,如果一個父親因為次子得罪了他,而要求長子為次子流血流汗來替代補償,看到長子如此做才心滿意足,這樣的父親不僅荒謬,簡直變態。

   耶穌的受苦與死亡(或天主如此授意耶穌)是要表明天主對人的愛:願意和人一起生活,同甘共苦並經歷死亡。正如若望福音所說,「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若十五13)而且,耶穌不僅為朋友死,「為義人死,是罕有的事;為善人或許有敢死的;但是,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羅五7-8

   有人或許會認為,用死來表達愛情這樣的手段太偏激了,像恐怖情人。但是,別忘了耶穌並非自殺,而是自願將自己交付,任由當時反對祂的人們將祂處死。這和恐怖情人有很大差別。而且即使耶穌曾經死過,許多人仍不相信這份愛情。用「溫和」一點的方法,效果會更好嗎?

   更重要的是,耶穌死後還復活了。藉著復活,耶穌為相信祂的人克服了對死亡的恐懼,點燃對永生的希望,抹去生命的無意義感。

   哲:你說耶穌的痛苦與死亡不是用來為人類作補償的,那為何聖經在論及耶穌的痛苦與死亡時,常出現「罪債」、「贖價」、「贖回」等用詞?

   我:「罪債」、「贖價」、「贖回」這些都是圖像(figure),是聖經作者用來闡述一個複雜概念時的簡單表達方式。有時候由於這些圖像太鮮明、太有力,我們反而忽略了其背後真正的概念或啟示是甚麼。溫保祿神父在《救恩論入門》一書裡對此有詳盡的說明,我在此可大致說說。

按整個新約之敎導,父【天主】的愛是救援工程之泉源;所以「基督的死亡爲祭獻」、「基督的死亡爲贖罪祭」,絕對不能解釋爲基督藉著其死亡的祭獻,推動了父賞賜救恩。(p. 86

早期的敎會將耶穌死亡的救恩意義,藉各種不同之方式表達出來:有時將他的死亡或是死亡所流的血,與爲釋放俘虜所付出的代價相比較。有時把他當作一種禮儀的贖罪祭;有時將耶穌在死亡中所流的血,當作訂立盟約時所用的血;有時同一的經文,同時暗引盟約的血和贖罪祭所用的血(瑪二六28)。根據此事實可肯定:當聖經的作者採用上述的說法和圖像,他們並非正式敎導,基督的血是給予天主或魔鬼的贖價,也並非正式敎導,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處決是一種禮儀的祭獻;而只是藉著這類說法敎導耶穌之死亡(與復活)具有救恩意義的事實。換言之,基督死亡救恩意義的事實,是聖經敎導的「常數」;所採用的表逹方式,是此敎導的「變數」。(pp. 94-95)

當聖經在講論基督救援工程時,採用「代價」和類似之詞句時,【它】是運用隱喻象徵之說法。(p. 138)【天主和魔鬼都不是此代價的接受者。】與「贖價」有關的詞彙,有時也指白白賞賜自由的行為。在舊約宗敎性之用法,此字彙常指白白賞賜的釋放和救援。新約也用與贖回有關的詞句來表逹末世之救援。(p. 138)

   或許可用一個比方,說明我個人對「基督為我們付出代價」的理解。譬如有個人因自己的疏忽,發生車禍,昏迷住院。他的好朋友為了伴陪他、鼓勵他,特別向公司請了長假,天天到醫院陪伴他,和昏迷的他談話。最後,在這人需要動手術時,這朋友還為那人大量輸血,導致自己也要趟了三天病床。基督就有點像如此般為拯救我們付出代價,但這行動其實沒有向誰付出了代價、贖金或償債。

   哲:但真的人人都犯了罪,需要基督的拯救嗎?我自問一輩子奉公守法,循規蹈矩,何罪之有?

   我:基督信仰裡的罪是sin,不是crime。是得罪天主或得罪人,未必是違反法律。它也指與天主的關係出現裂縫的一種狀態,有時也指罪惡的勢力。如果你真的一輩子都沒得罪過人──連貪小便宜、吵架時口出惡言、可以幫助別人時卻袖手旁觀都沒有──那真要恭喜你,你大概可以申報為聖人。但即使聖人也需要耶穌的救援。《救恩論入門》曾對此說明:

甚至本身完全無罪的人仍然被罪惡的勢力所奴化。此乃因爲局部的意義靠【存繫於】整體之意義,全人類能逹成其意義,個人的生命才能有意義。然而我們是生活在此充滿罪惡之荒謬的世界裡,是此世界的一份子,在各方面與此世界休戚相關。甚至萬一人類終於成功地創造一個完全無剝削、仇視、歧視、痛苦的時代,而把世界改造爲新的地堂【伊甸園】,他也逃不了惡之荒謬的控制,因為此未來降臨的樂園為幾百萬的人來得太晚,而不能賠補過去人所受的剝削、不義、傷害、痛苦等。【如此,】因爲本身無罪的人及未來可能建立的完善時代,都仍然是此充滿罪惡荒謬歷史的一部份,所以本身無罪的人也逃不了惡勢力的控制。如此歷史中的罪惡控制和奴化每一個人。(p. 145)

基督啟示了:天主的愛超過一切的惡,任何的惡都不能戰勝天主的恩寵,而使天主收回他對我們的愛……基督從罪惡中釋放人的工程,並不是消滅惡的事實,也不將我們過去的惡歸於虛無。當基督如此釋放人,就不忽略人的自由,却提出極大的挑戰:他號召人不沈溺於以往之過錯,而懷著信賴之心回到父的家裏去。(p. 148)

   哲:那麼嬰兒、智障者又如何?他們如果至死未能認識基督信仰,也會「得救」嗎?

   我:我相信會。天主教教理第1260條指出,「凡是不認識基督福音和祂教會的人,只要按照他們所曉得的,尋求真理並承行天主的旨意,都能得救。」所以我相信即使是沒有受洗,進入教會的人,只要他依良心行事,都會得救──無論他是否智力正常。天主教教理第1261條則說,「至於還未受洗而夭折的兒童,教會只好把他們託付給天主的仁慈,一如在他們的葬禮中所表達的那樣。事實上,天主的仁慈是那麼偉大,祂願意所有的人得救,而且耶穌這麼喜愛孩子,祂曾說:『讓小孩子到我跟前來,不要阻止他們。(谷十:14)』因此,我們有理由希望這些未受洗而死去的兒童,也有得救的途徑。」

   哲:很好,那我也不必信教,加入教會了。是嗎?

   我:話也不能如此說。你現在才三十出頭,人生還漫長得很,你能確信以後遇到挫折、傷痛、誘惑,仍能保持一顆善良且對人生滿懷希望的心嗎?

   雖然,無論是否受洗,有沒有留在教會,都不一定能或不能進入天國,但按理說,加入教會後得救的機會會大得多。因為教會內有更完整的救恩啟示,和相互關懷、扶持,實踐基督的愛的團體。雖然許多選擇可以讓我們得救,但我們總該選擇最好的管道。這如同許多餐廳都能讓我們吃飽,但我們總想找家價廉物美,服務又好的去光顧。若口袋夠深,我們甚至想去最頂級的餐廳享受一番。當然,一個教會是否最好,最適合你,你得進來體驗才知道。

   哲:你剛才說到「天主的仁慈是那麼偉大,祂願意所有的人得救。」我也聽說天主的愛是無條件的,所有罪人只要悔改都可得到寬恕,是嗎?如果連毛澤東和希特勒都有機會進天堂,這樣不是很不公平嗎?

   我:從人的角度看,的確會有這感覺。但我們也不要忽略從天主的角度看這事情。耶穌曾說過一個比喻:

天國好像一個家主,清晨出去為自己的葡萄園僱工人。他與工人議定一天一個德納【當時社會上的一天工資】,就派他們到葡萄園裡去了……約在第十一時辰【下午五點】,他又出去,看見還有些人站在那裏,就對他們說:為什麼你們站在這裏整天閒著?他們對他說:因為沒有人僱我們。他給他們說: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裏去吧!到了晚上,葡萄園的主人對他的管事人說:你叫他們來,分給他們工資,由最後的開始,直到最先的。那些約在第十一時辰來的人,每人領了一個德納。那些最先僱的前來,心想自己必會多領,但他們也只領了一個德納。他們一領了,就抱怨家主,說:這些最後僱的人,不過工作了一個時辰,而你竟把他們與我們這整天受苦受熱的,同等看待。他答覆其中的一個說:朋友!我並沒有虧負你,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德納嗎?拿你的走吧!我願意給這最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瑪廿1-15

   現代人聽到這個比喻,多半覺得好像有點道理,但同時也覺得不公平(我不肯定當時的聽眾如何感受)。讓我們再看看聖保祿怎樣談工資。他說:「給工作的人工資,不算是恩惠,而是還債【工資等同雇主欠工人的債】;但為那沒有工作,而信仰那使不虔敬的人復義之主【指天主】的,這人的信德為他便算是義德,這才是恩惠。」(羅四4-5)保祿的意思是,天主給人的恩寵都是白白給的,而非人為天主工作而應得的酬勞,天主沒有欠我們的。既然天主給你、給我是白白給的,天主也可以給毛澤東和希特勒,沒有什麼公不公平的問題。

   如果我們都承認自己有時對天主「不虔敬」,想求天主原諒,那麼我們便也得寬恕別人。「我們在天的父……求你……寬免我們的罪債,如同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瑪六9-12)當然,寬恕別人並不表示我們必須請那些人到自己家中吃飯或擁抱他們,但至少應放下仇恨,放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想法。

   如果你仍然覺得,很難接受「人人都有『機會』升天堂」這概念,你不妨讀讀當代政治哲學家桑德爾所寫的《成功的反思》這書。我們往往深信,自己的成功是自己努力或德行的結果(有些基督徒也以為自己有資格升天堂是自己功德換來的),但桑德爾指出,成功背後有許多幸運的因素(換成基督信仰來說則是上天的恩寵),失敗與墮落也不完全可以歸責到個人。如果我們相信自己之所以經常奉公守法,循規蹈矩,也是因為天主的祝福,給了我們許多好條件──天時、地利、人和──我們也許更能體會天主的慈悲。

   哲:你說的雖有道理,但如果只要相信和悔改就可以,我們有必要那麼辛苦做好人嗎?

   我:所謂「因信成義」或天主白白的恩賜,並非說我們不要努做好,而是不管我們如何努力行善立德,仍不配要求天主給我們恩賜。這正如我們孝順父母是應該的,但無權要求父母分遺產給我們。人之所以要行善立德,是接受恩賜所必需的配合行動。這就如有人將禮物送上門,我們也要開門收下才成;父母願意將銀行的存款留給你,你也要到銀行提款才有。

   而且,真正的「信」和行動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我們真的相信耶穌其人其言,就必然該聽祂的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天天跟隨祂(路十四27)。所以,雖然天主的恩賜是白白地「給」,人要「得到」這恩賜也要努力才成。

   我話剛說到這裡,便傳來廣播的聲音,說小哲那班北上的高鐵已進站,乘客該上車了。小哲於是和我道別,我倆相視微笑,互相揮手,結束了這段難得的交談。

2021年7月17日 星期六

論文書目該如何引用網址

  隨著可供學術寫作參考的網上文獻愈來愈多,APA對參考書目裡如何載明網址的規範也一改再改。最新的第七版,已和第六、第五版有所不同。以下略舉幾個常被忽略的細節,這些細節甚至一些講解如何寫論文的參考書也會弄錯,大家應多注意。

  網址最後不能加句點。 書目裡的網址是要方便讀者查詢有關來源的,所以不要加上原本不屬於網址的句點或任何標點符號。這在APA第五版已是如此規定。

  不要在網址手動換行。 這是新規定。從前APA還花了一些篇幅教大家如何在網址的特定位置手動換行,但現在則要求只能由軟體(例如Word)自動換行,不能人工換行。如果大家有讀過我的《如果我要引用台灣的學位論文,書目格式該如何寫?》一文,便發現裡面例子的網址都是沒有手動換行的。

  但是,要 Word 的自動換行功能正常運作,各段落必須靠左對齊。事實上,這也是 APA 的規定:段落要靠左對齊,不能置中對齊。

  原則上不必寫「取自」或「下載自」這兩三個字。 這也是新規定。只有當書目裡要標明下載日期時,才要寫「取自」或「下載自」(Only use “retrieved from” when giving the date of retrieval of a webpage.)。[1] 那麼,什麼時候要標明下載日期呢?

  只有當來源的內容會隨時間變動時才要標明下載日期。 如果你引用的是國際期刊文章,它們一般會有數位物件識別碼(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 DOI);每篇期刊文章的DOI都是固定的,所以只要標明DOI,就不必寫下載日期。許多文章或資料庫的網址(URL)也是固定的,也不必再寫下載日期。例如傳統報社的電子報,同一網址會指向同一則新聞,而且新聞一旦發報便不修改,頂多附加更正說明。

  但是,有些網址內容卻是會隨時更新的,例如維基百科或這部落格裡的文章。這些來源便要標明下載日期。

  新聞、消息、報告等要標明發布日期。 在書目中,這幾類文獻的發布日期要詳盡,最好包括年、月、日,例如 2019, January 3。若日期不詳就寫「n.d.」(注意:n 後的句點後不加空格,直接寫 d)。但在正文引用時,一律只須註明年份,不必寫月、日。這些類別的網路資料如要標明下載日期,那麼下載日期也要盡量寫到年、月、日,例如 Retrieved December 22, 2020 from https://xxxxx

最後,為了文章的美感,我們還可做一件並非APA規定的事,就是縮短網址。[2]

假如網址很長,例如超過兩行,甚至三行,我們可以將它縮短;這是APA容許的。許多網站都有縮短網址的免費服務,可多加利用。但縮短網址後一定要測試,確認可以連到原本的資料來源。

  有時候網址本來不長,但包含中文的網址貼到Word裡後就變成長長一段的亂碼。例如,如果你用維基百科查「葉問」,查到後將網址貼到Word裡,出現的會是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91%89%E5%95%8F。其實,只要在複製時僅複製https://後面的部分(zh.wikipedia.org/wiki/葉問),待貼到Word後再自己加上https://,就會得到原先看到的連結https://zh.wikipedia.org/wiki/葉問。如此不僅看來較簡潔,自己整理不同網址時也不會弄亂。酷吧?


[1] https://researchguides.library.vanderbilt.edu/c.php?g=1053333&p=7772457

[2] 有關美感的問題,可參考本部落格的另一篇文章,《如何讓你的論文有美感:研究問題與研究假設的修辭》。

反對同性性行為就是反科學?

  《天主教教理》說「同性戀的行為顯示嚴重的腐敗,聖傳常聲明『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是違反自然律的行為,排除生命的賜予,不是來自一種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補。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戀行為是不許可的。」(教理 2357 條) [1] 這說法常受到支持同性戀者駁斥,其中包括從生物學...